民國時期的土地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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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晚清;民國時期;湘黔苗疆;社會糾紛
[基金項目] 2012年貴州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晚清至民國時期湘黔苗疆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2ZC100);貴州師范大學博士科研啟動費資助項目。
【中圖分類號】 G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4)02-001-2
湘黔苗疆是指今湘西和黔東南的苗族聚居區(qū),包括以苗族為主要居住民族的漢族、侗族、瑤、壯、彝、黎在內的民族雜居區(qū),具有苗疆民族雜居的典型性。晚清至民國時期正處于近代社會的急劇轉型期,中央、基層、民間等權力在湘黔苗疆地區(qū)交錯并行,在這樣的權力網絡中糾紛事件不斷上演。而目前學界研究較多的涉及到苗疆法律制度研究,但沒有從晚清至民國時期社會急劇變革的動態(tài)視域中考察苗疆社會糾紛解決的過程。而在政治變遷及區(qū)域內各種權力交錯并存的背景下研究湘黔苗疆社會糾紛解決機制,并以官民互動視角探討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理解與分析官方與民間在晚清至民國時期苗疆社會糾紛解決中的博弈現(xiàn)象。要深入探討這一時期湘黔苗疆社會糾紛解決機制,首先要對相關概念及社會糾紛的類型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和把握。
一、“糾紛”、“糾紛解決”的概念
(一)“糾紛”的概念。從古人對“糾紛”解釋可以看出糾紛的寓意有三層意思,即雜亂、糾纏、爭執(zhí)。這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對“糾紛”的最初闡釋,也是這個詞義的緣起。從字面上釋義“糾紛”是指人們在社會生產活動實踐中,因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面而產生一些交錯雜亂的矛盾,以致雙方或多方交織在這個矛盾中、糾纏不清、爭執(zhí)不下。隨著現(xiàn)代法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學科的發(fā)展,對于現(xiàn)代意義上的“糾紛”并不僅僅體現(xiàn)在字面上,因為作為每個學科的專有詞,它所表達的含義也有所不同,目前對于這個詞的理解主要有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糾紛是指社會主體之間喪失均衡,表現(xiàn)為主體行為與社會既定的秩序與主流道德的不協(xié)調或對抗。如[日]千葉正士認為“糾紛”是“一定范圍的社會主體相互之間喪失均衡關系的狀態(tài)”。第二種觀點認為,糾紛對社會發(fā)展來說,它具有積極和消極兩面性,如科塞?羅斯等社會學家認為,沖突(糾紛)是社會秩序的基礎之一,他甚至詳細列舉了糾紛具有的機能包括:提高社會單位的更新力和創(chuàng)造力水平;使仇恨在社會單位分裂之前得到宣泄和釋放;促進常規(guī)性沖突關系的建立;提高對現(xiàn)實性后果的意識程度;社會單位間的聯(lián)合得以加強;第三種觀點認為,“糾紛對于社會是一種中性的存在,不能在糾紛與病態(tài)之間劃等號,當然也不能在糾紛與進步之間劃等號。人類的歷史和現(xiàn)實表明,糾紛是人類社會的常態(tài)。糾紛并不必然意味著善,當然也并不必然意味著惡。”季衛(wèi)東也認為:“所謂糾紛就是公開地堅持對某一價值物的相互沖突的主張或要求的狀態(tài)。”三種觀點實際上可以分為傳統(tǒng)的糾紛觀和辯證的糾紛觀,本研究認為糾紛是社會行為主體與即定的社會秩序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是辯證的,它給社會帶來積極和消極的雙重影響。
(二)“糾紛解決”的概念。學界對“糾紛解決”這一概念的辨析大概有兩種傾向:“狀態(tài)說”和“過程說”。過程說認為糾紛解決不僅僅指糾紛得到解決,還包括糾紛解決的整個過程。英國的威廉?馬白克爵士認為,糾紛的解決就是做出一種關于孰是孰非的決定,亦即關于誰的觀點在某種意義上能夠成立,誰的觀點不能成立的一種判定。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狀態(tài)說。顧培東對此指出:“沖突的解決不僅僅限于是非判定的作出。退一步講,即使馬白克的見解能夠成立,也僅僅揭示了解決沖突的內涵之一,遠沒有揭示解決沖突內涵的全部內容?!保ㄈ眨┡餅|孝雄則認為“傳統(tǒng)的法解釋學歷來都只是把焦點集中在法官如何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決這個方面來討論以審判解決糾紛的問題”,由此他將“糾紛解決”從制度轉換為過程來考慮,基本上從“糾紛解決”的狀態(tài)說過度到了過程說。范愉對此有較為明確的論述:“糾紛解決是指在糾紛發(fā)生后,特定的解紛主體依據(jù)一定的規(guī)則和手段,消除沖突狀態(tài)、對損害進行救濟、恢復秩序的活動?!壁w旭東在總結了前人觀點后提出了糾紛解決的三層涵義,“首先,從目的性來說,糾紛解決是指糾紛主體或者在第三者參與下通過一定的方式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的活動?!?;“其次,從過程性來說,糾紛解決是指糾紛主體為了化解矛盾或消除紛爭而自行協(xié)商或者在第三者參與下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的過程?!薄霸俅?,從結果狀態(tài)來說,糾紛解決是指一項矛盾或者紛爭通過不同的方法或者手段被化解或者消除的實際結果或者狀態(tài)”??梢钥闯?,其實學者在討論“糾紛解決”的概念時并不是只贊同一種觀點,而是認為“糾紛解決”是“過程說”與“狀態(tài)說”的相互結合。筆者認為“糾紛解決”既是指通過一系列的方法削除紛爭、化解矛盾的過程,也指這些矛盾、紛爭被消除后的結果或狀態(tài)?!凹m紛解決可以分為私人解決機制、共同體解決機制、社會解決機制和裁判解決機制。其中,共同體解決機制主要是指由各個集團、團體內部依據(jù)自身的規(guī)約、章程解決本組織內部糾紛?!?/p>
(三)糾紛解決機制。糾紛解決機制是由糾紛解決制度、方式、程序等組合而成的一個解決糾紛的動態(tài)過程。糾紛解決機制由國家機構、地方組織充當糾紛解決的主體,通過糾紛解決的制度、方式、程序等元素之間的互動,相互作用,從而形成糾紛解決的動態(tài)過程??梢娂m紛解決機制不同于糾紛解決 制度、方式,也與糾紛解決的程序有明顯的區(qū)別,而是一個具體動態(tài)過程。
二、社會糾紛的類型劃分
(一)根據(jù)糾紛主體的民族歸屬劃分
社會糾紛主體的不同也可以作為劃分糾紛類型的一個重要依據(jù),可根據(jù)糾紛主體的民族歸屬來了解因糾紛主體的不同對糾紛解決的影響,從而探討糾紛解決機制中糾紛主體的重要作用。苗疆本身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雜居區(qū)。民族較多但多以苗族聚居區(qū)為主。因此,根據(jù)糾紛主體的民族歸屬可以苗族為中心將其劃分為苗族內部、苗族與漢族、苗族與土族、苗族與侗族、苗族與彝族等多種類型。但由于在苗疆,多為苗族、漢族的民族特點較為突出,其他民族與苗族的糾紛和漢族與苗族在社會糾紛中無太大差異。因此,可以用苗族與苗族和苗族與漢族兩種糾紛類型來說明依據(jù)糾紛主體的民族歸屬來劃分社會糾紛類型的依據(jù)。
苗族與苗族的社會糾紛。苗族內部的社會糾紛較為普遍,如清朝光緒年間貴州文斗苗寨因林木砍伐經常發(fā)生糾紛,光緒二十八年文斗寨的姜永松等人越砍杉木,與另一村寨的姜盛魁等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因對林木砍伐的界址有爭執(zhí)而僵持不下,后經中人調解,對爭執(zhí)的山場重新界定,并插巖為界。如此雙方糾紛被解決。這即是典型的苗族與苗族社會糾紛的案例。苗族內部社會糾紛在苗疆地區(qū)普遍存在的,諸如林業(yè)糾紛、婚姻糾紛、草場糾紛等都是苗族內部社會糾紛常見的類型。
苗族與漢族的社會糾紛。晚清至民國時期苗族與其他民族之間糾紛多源于清初實施的民族歧視和民族隔離政策所引起的。由于苗疆多以苗族、漢族的民族認同意識較強,因而將民族糾紛的焦點集中于漢苗兩個民族上。這一時期,尤其是在湘西苗疆,漢苗社會糾紛較為突出。從明代中央開始設立邊墻,“沿溪石壁,水城天塹,生成界限,民村田糧得入腹內?!敝撂靻⒛觊g,“自鎮(zhèn)溪所起,至喜鵲營止,復添設邊墻六十余里。穩(wěn)然自謂全城湯池矣!”但邊墻設立后擋住了苗族向漢地的入境,卻無法擋住漢人向苗疆腹地不斷擴張,漢苗以邊墻為中心展開了長時期的斗爭。
(二)根據(jù)社會糾紛產生的原因劃分
根據(jù)社會糾紛產生的原因劃分糾紛的類型從理論上來講是可行的,實際上由于糾紛產生的原因較為復雜,而且各種原因交織在一起,很難將其作為依據(jù)劃分社會糾紛產生的依據(jù)。如有些糾紛因為其產生原因單一,且較為明顯,也可以依據(jù)糾紛產生的原因進行劃分。如以下兩類。
因借貸關系引起的社會糾紛?!懊缃蛴袧h奸,往往乘機盤剝。凡遇青黃不接之時,則以已所有者貸之,如借谷一石,議限秋收歸還則二石、三石不等,名曰‘斷頭谷’。借錢借來亦皆準此折算。甚有一酒一肉積至多時亦抵田產數(shù)十百金者。日久恨深,則引‘群’盜分之,而亂機遂因之而起?!笨梢?,近代苗疆社會的民眾也身受上層統(tǒng)治階級的層層盤剝,尤其是通過高利貸榨取農民的血汗。因此,這時期,因借貸關系引起的社會糾紛也較為普遍。
因爭奪自然資源引起的社會糾紛。最為典型的即是清代以邊墻為界漢苗雙方進行自然資源的爭奪。漢人通過購置田產、開墾荒地、鹽鐵貿易、設立防線和軍事哨卡等方式不斷深入苗族聚居的核心地帶,從而使苗漢民族社會糾紛不斷向縱深發(fā)展,苗漢糾紛成了社會糾紛中最為典型和突出的代表。如苗漢民族以土地爭奪為核心引發(fā)的社會糾紛。“在苗疆苗族聚居區(qū)與漢土民聚居區(qū)結合的邊緣地帶,以邊墻為軸線,邊墻內外10―20的范圍,聚焦了大理的外來移民?!贝蟛糠置鐫h糾紛即是群體糾紛的形式出現(xiàn),且邊墻為中心,以土地為爭奪對象的社會糾紛。以嘉慶年間漢人以均屯田的方式侵占苗族聚居區(qū)的土地共10萬畝。占苗疆水田總面積的一半左右。
晚清至民國時期苗疆社會糾紛解決相關研究不僅包括對基礎理論的研究,還包括社會糾紛類型分析、社會糾紛解決機制及其總體特征和歷史經驗。而目前存在的難度即是如何從浩瀚的地方檔案資料及其文獻典籍中進行史料的初始加工,整理、提煉出課題所需的史料,以歷史文獻、檔案資料為基礎,結合田野調查,利用交叉學科的優(yōu)勢,縱橫剖析晚清至民國時期苗疆社會糾紛及其解決機制;除此之外,如何在政治變遷及區(qū)域內各種權力交錯并存的背景下研究苗疆社會糾紛解決機制,并以官民互動視角探討社會糾紛解決機制,理解與分析官方與民間在晚清至民國時期苗疆社會糾紛解決中的博弈現(xiàn)象。這些都需要學界同仁的關注和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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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種植理性;種植結構變遷;農家經濟選擇
中圖分類號:K9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428312011)05-0145-12
收稿日期:2011-03-12
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青年基金項目(09YJC770058);天津師范大學博士基金項目(52WQ20)
作者簡介:鄧玉娜,女,河南開封市人,歷史學博士,天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講師。
涉及到清代農業(yè)種植中商品化特征表述時,學者們常選用“與糧爭地”一詞來概括,即商品性經濟作物的種植搶占了原來糧食作物種植的土地。那么,到底爭地了嗎?如何爭地的?這些問題還需重新考量,考量的方法就是將研究的視角更加細化。如果將秋糧、夏糧分開比較的話,即會得出新的結論。
一、清代河南夏糧作物中稻麥種植的變化
河南橫跨北亞熱帶和暖溫帶兩個氣候帶,地形以平原為主,自古以來便是我國農業(yè)生產的主要區(qū)域,境內絕大多數(shù)地區(qū)的氣候、土壤都適宜于糧食作物生長,是北方重要的產糧省份,麥子在當?shù)負碛休^長的栽種歷史。
清代,麥子的種植遍布全省各縣鄉(xiāng)間田地,即如尹會一所說的“豫省產糧,惟二麥為最廣”,布政使輔德亦曰“伏查中州最重麥收”。清代各縣的縣志中幾乎一致地都將二麥排在了物產的首位。
此外還有蕎麥,由于它的生長期較短(一般在70天左右),農歷六月十五日前后播種到了八、九月即可有收,所以成為救災補種的首選作物。乾隆三十三年(1768),豫南光州及所屬之光山、汝寧府屬之羅山3州縣夏間缺雨,致成偏災,到了七月初五、六日得雨之后,春種作物的節(jié)氣已遲,來不及補種,于是民間隨即趕種蕎麥,以期救荒。
大麥、小麥、蕎麥三者尤以小麥為重。除了河南的自然條件適宜種植外,還因為:其一,它是北方人民口糧所冀?!霸ナ∶袷骋喳湠橹鳎视幸畸湹秩镏V”,另如直隸、山東、陜西、山西、內蒙甚至安徽北部的鳳陽等屬,都是以麥面為主食,小麥往來販運極其頻繁,有廣泛的市場需求;其二,它是漕糧征收的主要內容。“豫省每年起運正耗米、麥、豆共二十一萬九千余石”,以小麥為主,各有漕諸縣的鄉(xiāng)民無不例外地都要完納一定數(shù)量的小麥,有上繳賦稅的負擔。所以河南的糧食作物以小麥最多。豫東的密縣小麥“遍地皆種,性質最佳”,鹿邑縣“最貴者小麥,小麥獨多”。豫西的宜陽縣“種麥獨多”。豫北漳河流經的附近之地“宜于種麥”,種者遍野,譽為良田,官府力圖在此籌建社倉,以蓄小麥。豫南泌陽縣每介小麥登場之際,“麥穗堆成大小山”。
若從縱向長時段來看,由明至清,小麥也處于快速發(fā)展的勢頭。將明清兩代可資統(tǒng)計的朝廷稅糧對比,可以發(fā)現(xiàn)夏麥所占比重的增加。明代,稅收中夏麥之比于秋糧米的平均值約在43.1%左右(表1)。再根據(jù)梁方仲所統(tǒng)計的嘉慶二十五年(1820)河南夏稅麥額47990.2石與秋稅糧米額50731.7石之比為94.5%。二者相較,約在300年內,小麥的征收數(shù)量翻了一番還多,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小麥種植量的增大。
當然,雖然根據(jù)賦稅情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小麥生產的發(fā)展。但是由于它屬于細糧,價格高于谷子、高粱等秋收的粗糧,糶賣小麥換取銀錢的時候獲利稍多,社會中廣泛存在鄉(xiāng)民糶精的行為,而粗糧則一部分參加了出售,一部分留為了口糧儲存。所以整體賦稅中秋糧所占比例的下降并不能說明其在橫向上種植數(shù)量及收獲數(shù)量的降低。
同時,隨著旱地作物小麥的不斷廣種,同屬夏收作物的稻米在河南境內的栽植則呈逐漸萎縮之態(tài)。清代省內稻田主要存在于淮河流域的光州、光山、固始、信陽,黃河流域的鄭縣、衛(wèi)河流域的輝縣,其余皆是以小麥為主的產區(qū)。特別是南陽盆地一帶,稻田大部分都改為了旱田。據(jù)研究表明,南北朝至北宋時期,南陽及其所在的唐、白河流域的水熱條件適宜水稻栽植,唐縣、鄧州擁有較大的陂塘用以灌溉水田。明代初年,鄧州一帶“灌溉稻,遍于四野”;到了弘治年間當?shù)氐乃锷a已不景氣,需要招募南方人來此經營水田;再至嘉靖時期,由于水利的敗壞,地方官認為不如聽其民間自行改種旱田,水田隨之大面積減產。
再以南陽縣為例(表2)。清末的時候,南陽縣糧食作物已經變成了旱作為主??h內稻田的面積不到總面積的1%,與此相對應的是旱作中小麥栽種面積最廣,其次是豆類作物(尤以黃豆為主),玉蜀黍、粟谷、高梁在秋糧種植較多。
無論如何,此時的南陽還有少量的水田。而其鄰縣裕州境內則全部改種了旱作,稻米已經絕產;不遠處的淅川直隸廳、內鄉(xiāng)縣等地出產的糧食也主要是小麥、玉米、黃豆,并無稻米,看來當?shù)氐拇蟛糠炙镆仓饾u退還給了旱田。
水資源是農業(yè)生產的命脈???、雍、乾時期,官府不是不重視水利興修。據(jù)統(tǒng)計(表3),雍正帝在位的13年間,僅就南陽一府就興修了674處溝渠設施,其中葉縣修筑的最多,竟達138處。但是水田需水量是旱田的7倍,即灌溉1畝水田的水資源可以灌溉7畝旱田。隨著人口不斷增加,對糧食需求量不斷加重,人們逐漸舍棄了耗資較重的水田經營,絕大多數(shù)的水渠被用來灌溉旱田以求提高糧食的產出率。如南陽縣稻米畝產量為6斗,每斗24斤,折合144斤;小麥的畝產量是3斗,每斗34斤,折合為102斤。雖然從畝產量上來看,水田高于旱田約1/3的水平,但是7畝旱田所出小麥就是714斤,遠遠高于1畝水田之產。對于鄉(xiāng)民來說,這筆賬想來不難算清。
為了追求畝產效益,在水利條件好的地區(qū),部分農家改旱田為水田。如根據(jù)乾隆初年河南巡撫尹會一的記述獲知:“豫省廣野平疇率皆旱地,惟南(陽府)、汝(寧府)、光(州)及衛(wèi)(輝府)、懷(慶府)等府州所屬間有水田,亦屬無幾。然其間尚有可以改作水田者,夫水田之收獲較勝于旱地,其因地制宜,導水灌田之處亦如鑿井灌園,全在百姓自為經理,而非官法所能督責。”這些改造水田的行為不無存在,而且還都是出自民間自為選擇的行為。可是,問題在于水田升科后交納的稅糧高于旱田,再加上水田所費工時,成本又高于旱地,農民一年勞作之后獲利無多。于是,改稻田的農家紛紛又轉回仍種旱地,想改而未改之家“畏慮不前”。尹會一希望朝廷能夠對“凡改水田者仍照旱地原額完糧,永不升科,俾小民知更改水田利重糧輕,有倍獲之樂,而無額之虞”,以期踴躍改種。也許這樣的刺激可以一時奏效。但是
處,總計達到60個水利設施。長時段來看效果并不明顯,至少清末時期南陽全府的水田仍屬寥寥。
二、清代河南糧食生產的復種輪作方式
麥子僅僅是夏季收獲的糧食作物。金秋時節(jié),田間地頭到處可見的忙碌農民則正在收獲著高粱、谷子、
豆類、芝麻等雜糧作物。清代河南的鄉(xiāng)村,春秋兩季廣布農產,家家戶戶無不根據(jù)天時與地力精心地計劃著農作安排,農民正是利用春作秋作之間生長期的不同(表4)將它們彼此交叉配合,以求達到增加土地利用率的效果。這也就形成了河南農業(yè)的復種性農作方式。
河南巡撫在向朝廷奏報麥收和秋收分數(shù)的時候,經常這樣說:
查河南一省種麥者十分之六七,種棉花、高粱、早谷十之三四。收麥之后,將麥地翻犁補種晚谷、豆
子。四月半后以至月底,民間正收割二麥,雨水稍短尚屬相宜。迨麥已登場,五月初間,即需透雨,庶可
及時播種豆子、晚谷。
今節(jié)交夏令,二麥之早種者俱各揚花秀穗,晚種者亦極其茂盛,現(xiàn)在抽莖打苞,此時雨水不宜過多,
據(jù)各屬稟報,于三月二十六七等日得雨二三寸不等,足資潤澤,甚為合宜,計四月半后五月初旬俱可刈
獲,豐稔可期,其早秋如高粱、谷子、棉花等類播種齊全,現(xiàn)各出土長發(fā)。
早秋登場,……晚秋亦即成熟,兩旬以來,農民次第收割,亦即完竣,其他如豆藪、棉花等項均可按時
收獲,……八月十五日以后借此得雨省城以及各屬無不普遍沾足,已割之田即可翻犁種麥,民情甚為歡
慶。
豫省自收麥以后天氣久晴各處雖間得偏雨未能均沾,頗覺干旱,早秋需雨滋養(yǎng),晚秋尚未種齊,望澤
甚殷,……于六月初七日省城竟夜大沛甘霖,……臣于十一日親赴郊外遍行查視早秋頓覺改觀,無不勃
然興發(fā),高粱、粟谷已俱出穗,芝麻、棉花亦開花結角,其未種之麥地皆爭出犁耕,赴種晚秋。詢據(jù)農民咸
稱晚谷、黑豆、綠豆等項此時布種尚未為遲,秋成可望。
臣向因工來省之府縣,并初郊祈雨之際,細詢農民,咸云總在六月初四日入伏以前,得有透雨,晚谷、 豆子俱可布種無誤:成若入伏以后六月十五以前方雨,止可布種蕎麥以濟民用。
此類的記述悉屬常見。再者,道光年間河北道員王鳳生下車伊始,為了了解黃河以北3府(彰德府、衛(wèi)輝府、懷慶府)的社會經濟、民土風情,札飭各州縣官員對本地的農業(yè)、工業(yè)、商業(yè)、手工業(yè)、貿易集鎮(zhèn)等諸方面做了一次全方位的調查。根據(jù)回報可知,當時衛(wèi)輝、彰德2府所屬17縣,除3縣無明確記載、考城縣由于河患嚴重導致“鄉(xiāng)人雖種秋禾,三年難望一收”外,其余13縣均實行了麥與雜糧的每年春秋兩季接種,即“春麥秋禾”,實行率約占76%。
這些無疑都可表明清代河南省內廣泛存在增加農業(yè)復種指數(shù)的現(xiàn)象。但是,究竟屬于一年兩熟制度還是兩年三熟制仍未確定。簡單說來,此二者之間的區(qū)別就在于是否存在修耕,或者春季或者秋季,主要目的是為了蓄養(yǎng)地力。要想弄清這個問題,下面的兩條資料尤顯寶貴:
伏查豫省河南府屬洛陽、偃師、孟津,懷慶府屬原武、孟、溫等縣六月內得雨稍遲,今于七月初四五六
等日續(xù)又得雨三四寸不等,早種之秋禾、棉花俱屬有收,不致減薄,惟收割晚麥不及補種,晚秋之地尚有
十之一二,內有播種蕎麥者,亦有農民向以春麥為重,留待八月播種,以冀倍收者,并不成災。
至向來亦有本不種麥,留待春間播種棉花、雜糧及豌豆、扁豆等類者,復諭令有司俯順與情,悉從民
便,如愿領麥種即行借給籽糧,有愿種雜糧而工本無出者按照籽麥折給銀兩。
這里,明顯地可以看出修耕的存在,即為兩年三熟制。于是,在施行麥――粟豆――高粱接茬栽植的組合中,出現(xiàn)了麥子――粟(豆、花生、蕎麥)――冬閑――高粱(晚粟、棉花、豆)的搭配方式。選擇麥茬后種豆主要是因為豆類作物具有獨特的根瘤固氮的作用,可以提高土壤的肥力,有利于下一季的收成,正所謂諺語有“麥不離豆,豆不離麥”之說。所以,有學者也稱華北這樣的輪作方式為麥、豆雜秋的兩年三熟制。
地方志也有對此復種輪作制度的記載,以資印證。如道光《河內縣志》稱“大率兩歲三收,今年九月種麥,明年四月收,五月種黍、高粱,八月畢收?!狈鰷峡h令主張鄉(xiāng)民改變原來的一年一收的耕作習慣,認為“洼下受水之地每年只種麥子一季,若好地則割麥種豆,次年種秋,最少兩年三收。而扶民則好地亦多一年一收,地膏工少,最為可惜”。于是發(fā)放《厚風俗告示》廣布曉諭,并借助各保長、首事督促執(zhí)行。由此而知,兩年三熟制的存在并非屬于孤證。
另外,河南鄉(xiāng)村還廣泛存在著作物套種的生產習慣,如將豆類插種在麥地、棉花地。此舉可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中擴大收成的品種。無論這部分插種作物產出多少,它們畢竟增加了小農家庭農業(yè)收獲,有利于提高可資出售、交換的糧食物品及數(shù)量。
在保證復種生產的環(huán)節(jié)中,土地肥力的補充和維持變得愈發(fā)重要。于是,當時河南鄉(xiāng)民根據(jù)本地具體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各種施糞上肥的沃地方法。省境存在較多鹽堿地,通常的治堿方法是用粗沙壓地或挑深數(shù)尺后再用多牛深耕以翻換好土。清代則出現(xiàn)了一種節(jié)省工時、方便易行的苜蓿之法:“苜蓿能暖地,不怕堿其苗??墒秤挚赡练派螅哪旰蟾姆N五谷同于膏壤矣”。舞陽縣民原本“鏟取草泥謂之末子堆,積干糞謂之鋪塘。雖亦用水浸而其時甚少,甚不得力”,清代中期開始實施了養(yǎng)豬積肥和利用牲畜肥源的方法。也有的地區(qū)采取了以羊群臥地的方法,此法既可除草又利于施肥,一舉兩得。雖然各地方法不一但多是以高效率的蓄糞施肥技術取代了以往的慣用之法,使地力得以及時補充,糧食產量才可有所保證。除此之外,在糧食不宜生長的地區(qū)如北部旱作區(qū),西部丘陵區(qū)等處還推行溝播技術。即先以犁沖溝,順溝施肥、撒播,種子播于深處呈深溝寬輻條播,覆土鎮(zhèn)壓。此法亦是有利于糧產量的提高。
在耕地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復種程度的提高有利于產量的增加,間接發(fā)展了生產力。可是由于一地區(qū)采取幾年幾收的耕種方式要受到當?shù)貧夂?、土質、灌溉等自然條件的制約,所以在這些條件具備較好的地方有實行小麥、雜糧等農作物一年多熟的可能,而在土地貧瘠地區(qū)或丘陵、多山地帶只能一年一收,有的甚至還無法實現(xiàn)一收。各地糧食產出多寡不盡相同,糧產豐富的地區(qū)不斷補濟糧產低少的地區(qū),余缺協(xié)調。這也是造成河南內部糧食流通的重要原因之一。統(tǒng)計全省情況,應是以兩年三熟制為主。直至民國時期,該省仍然保持著這樣的復種制度。
三、清代河南秋糧作物種植結構變化
農業(yè)生產復種制的后果就是在保證主要糧食作物――麥子產出的同時,也保證了秋糧作物的種植。固然,麥子在種植面積及產量方面都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但是由于秋糧品種多樣化,綜合看來,我們會發(fā)現(xiàn)其整體產量并不低。
如表所示(表5),單個來看,南陽縣麥子的產量在所有糧食總產量中穩(wěn)居首位,比秋糧之大宗者粟谷、玉蜀黍、高粱、黃豆的產量都多出1倍左右。同時,非常明顯,在整體秋糧作物面前它又顯得十分微弱,約等于秋糧的1/4,僅所有豆類產量18.5萬石就已經直逼它20.3萬石的榜首數(shù)目。雖然,清明后播種的早茬玉蜀黍在夏季收獲,多少會增加夏收糧食的產量,但也絕對不會動搖夏秋之比的整個局面。
當然,這是綜合了一縣全部土地得出的結果。若以一戶家庭而言,由于土地數(shù)量、投入成本的能力等各方面的制約,不可能在一年的生產周期內播種全部品種的秋糧作物,只能選擇
其中的兩三播種,所以,二麥的產量優(yōu)勢仍是絕對明顯的,一般都會超過秋糧。
如此看來,二麥重要,秋糧也重要。尹會一在前文奏疏中總結了清代河南廣種高粱的原因:物種生性耐水適于中州土宜、日常生活用品原料、黃河河工的工料來源。同時也由于它不易儲藏而多被用來造酒,農家借以出售換錢。另外,高粱、谷子、豆類等也是普通鄉(xiāng)民生活所藉的口糧替代物。如林縣“麥不熟則小歉,谷不熟則大饑,陽武縣粟谷是“農人食品的大宗”。這樣以來,省下來的精糧麥子主要用于出糶換錢,也同樣將谷、豆賣出以補家用。所以,河南民間秋糧作物種植亦很廣泛。
隨著玉米、蕃薯等新品糧種的引進,秋糧成為人們口食所需的地位日益抬升。玉米、蕃薯是美洲作物,明代傳入我國,由于其對生長條件要求低、產量高的特點,在國內得到了迅速傳播。河南最早出現(xiàn)記載玉米的史料為嘉靖《鄢陵縣志?物產》,據(jù)此推之玉米引入河南的時間大約在嘉靖十三年(1534)前后。其后,玉米逐漸轉播到襄城、鞏縣、原武、魯山等縣區(qū)???、雍、乾時期,玉米的種植已經大幅度增加,歸德府、懷慶府、河南府、汝州等地都把玉米作為本屬轄境的通產,尤以豫西山區(qū)為多。清代中后期,玉米在全省各地普遍種植,成為秋糧的大宗產品。
蕃薯又稱地瓜,因為常見的有紅、白二種,所以豫人常呼之紅薯、白薯。乾隆初年,最早栽種地在豫西山區(qū),隨后逐漸推廣,直至乾隆中期,已經在全省普遍種植,成為了重要糧食作物。
根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表6),民國時期玉米、蕃薯的種植仍然處于繼續(xù)增大的趨勢。其中,尤以蕃薯增長較快。20年代中期蕃薯產量提高迅速,已經占到了全部糧食產量的14.1%。到了20世紀30年代則又上升到21%,約在10年時間內提高了7個百分點。玉米雖然提高的速度不如蕃薯,但也一直處于穩(wěn)步增長的狀態(tài)。
于是,鄉(xiāng)民們充分利用田間地頭、臨房隙地、山間凹野等地栽種這兩類高產糧食作物,再加上口感甘潤,它們成為了佐食秋糧粟谷的生力軍。林縣自種植玉米之后,百姓已經將其視為恒食新鄉(xiāng)縣“薯分紅白二種,遍境皆種,可佐秋粟,以免饑餓”。閿鄉(xiāng)縣地窄人稠,即便小麥豐收也不夠半年的口糧,因而農家多種玉米,全賴之為口糧食品。太康縣因為蕃薯足以補主食,境內外多有栽種,一般農戶種植一畝,正常年景的收獲之量可夠一年的食用,并且冬、春兩季普遍以其為主食?;搓柨h種植的蕃薯亦成為了當?shù)孛癖姷闹饕诩Z。嵩縣山區(qū)廣種玉米,“其山民玉黍為主”,成為了主食。一般家庭中麥食是難得的佳肴,每每只有年節(jié)等節(jié)慶之時全家人方得美美品嘗一頓,平時則主要食用秋間收獲的粗糧雜食。
可以看出,玉米、蕃薯仍然是作為口糧食品的身份介入秋糧生產。此時,除了高粱、豆類出售率高外,大部分秋糧仍是以生計糊口為主要目的。
但到后來清末鐵路修通之后,這種局面發(fā)生了變化――油料作物花生、芝麻、黃豆的種植比率逐漸攀升。
明代,芝麻已經廣種全省,散見于各縣方志關于物產的記載,產量有限,一般出售并參與長途貿易者較少?;ㄉ谠ナ〉某霈F(xiàn)相對較晚,大約在清初開始種植,乾隆時期,花生的主要產地仍是在廣東等南方海濱省地。
直至清末民初,河南花生的品種發(fā)生了變革――從山東引入了美種大花生,較之傳統(tǒng)的小花生顆粒大、產量高,“從前多種小種,近則大種盛行,以小種須用鐵絲篩,從土中篩出,大種僅用鐵笆,掘蔓過時自出,收獲之時大種較為省力,實則小種出油較多于大種”,有利地促進了花生種植的推廣。同時,由于此時油料加工業(yè)的不斷興起,國內迅速出現(xiàn)了諸多的油房、油坊、油業(yè)公司,對于原料的需求量激增;再加上平漢鐵路的輔助,運輸便利,也為芝麻、花生的擴大種植創(chuàng)造了有利的外部空間。
于是,民國時期的文獻中開始頻繁出現(xiàn)評述它們增產的史料。省城開封及朱仙鎮(zhèn)、中牟縣、蘭封縣、尉氏縣、陳留縣等地原本壤土肥沃,迨至在咸豐年間黃河改道之后遂成沙地,除花生外,其他雜糧種植寥寥,僅就開封西鄉(xiāng)平均每年產出花生30余萬擔??汲强h也在黃河故道上大量種植花生,花生一躍成為該縣物產的大宗。通許縣“近十余年來,縣西北一帶之沙地多種落花生,產量頗豐,為新增農產,除本地只有或熟食外,向能遠銷各地,為出產之大宗。”太康縣民人因花生獲利豐厚遂有“境內多有種者,收獲亦饒?!备鶕?jù)民國編撰的《續(xù)儀封縣志稿》中《物產志》云:“舊《志》不記花生,今則為出產大宗”,大致也屬于引種新種花生之后生產不斷擴大的例子。
總體看來,豫東地區(qū)成為了花生主產區(qū),“近年白油及花生米為河南重要之輸出品,中牟、開封為其集散之地,中牟、開封、蘭封、通許、陳留產者最多,次則尉氏、洧川、睢縣、考城,而河北之封丘、延津及各縣沿河之沙地、臨漳之漳河故道及兩岸皆產花生”,其產區(qū)范圍大致涉及“隴海自中牟以東之豫蘇兩省沿線地帶,津浦線自徐州起,北至平原,禹城之蘇魯兩省沿線地帶,黃河自河南之封丘、延津等縣起經中牟、開封而至山東之臨蒲集、齊東、濟陽等縣”。
再如芝麻。根據(jù)民國二十一年(1932)的一次調查顯示,河南境內芝麻種植面積在l 000畝以上的州縣有36個,主要集中在黃河以南的唐、白河流域,如駐馬店、漯河、周家口、郾城、遂平、西平、臨穎、汝南等地,歸德等黃河流域地區(qū)亦多有種植。另如,“東至息縣、新蔡,西至南陽、淅川”也是河南產芝麻之區(qū),并以漯河鎮(zhèn)為其集中地,“漯河附近京漢鐵道之郾城車站為制油之所,運銷漢口一帶,遠輸至美洲、坎拿大(按:加拿大)等處”。
固定的耕地上,油料作物的興盛勢必引起與同一播種時期內其他糧種的減少。以豫南為例。如表所示(表7),當?shù)赜土献魑稂S豆、芝麻成為了秋糧的最核心項目,播種比例約為84%,甚至遂平縣秋糧耕地的99%都用于了油料作物。這樣以來,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排擠了高粱種植,改變了傳統(tǒng)社會中高粱、粟米為秋糧首重的生產格局。其中,尤以黃豆為多,占到了秋糧的62%。雖然自清代以來黃豆一直為河南省秋糧作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常年販運南方諸省用作肥料,但是黃豆與高粱同處于秋糧大宗的地位,相差不巨。而今,黃豆獨占鰲頭,幾乎是高粱的3倍還多,二者已是懸殊分明。另外芝麻也是后來者居上,以22%的優(yōu)勢完全超過了高粱的18%種植比例。當然由于夏、秋復種的原因,夏麥的種植比重并沒有受到威脅,仍為主糧的重頭戲。
油料作物的身份為糧食加工業(yè)的原料,主要用來出售,經濟性質明顯,不同于以往秋糧中的粟谷、高粱、蕃薯、玉米。所以,清末民國時期油料作物的逐漸走紅說明了秋糧作物中非口糧成分的不斷增加。
四、清末及民國時期河南經濟作物與糧爭地情況的加劇
在油料作物對糧食作物中秋收口糧的生產造成威脅的同時,更嚴峻的威脅也悄然而至,它直接針對的是河南整體秋糧的耕種和產出,這就是非糧經濟作物的擴大種植,以煙葉、棉花為主。
(一)煙葉
煙草從16世紀傳人后便在中原扎下了根,俗稱土煙。根據(jù)統(tǒng)計,清代中期以前河南種植土煙的州縣僅有7個,一般屬于小農個人自需的零星種植。雖然這其中也有個別地區(qū)的種植面積漸增,如鹿邑縣在
乾隆年間“舊志具不載煙草,今則遍地栽之,是物本無益而耗財,但習俗移入,未能禁止”,盧氏縣“民貪利,平日多種煙葉,戶乏蓋藏”。但據(jù)民國時期的調查顯示,直至民國初年在土煙種植已經普及到各縣的情況下,其種植性質仍是以自種自吸為主,并未對糧食生產造成危害。如果沒有外界人為的介入,想來這種局面還會保持下去。但是自光緒末年開始,國內煙草加工廠漸次出現(xiàn),預示著改變的開始。民國九年(1920),英美煙草公司攜帶美種煙草來到許昌,考察了土宜之后,外國人將新式煙種散發(fā)給附近農戶,并派專員常住鄉(xiāng)間指導栽養(yǎng)、傳授熏炕之法,初試結果頗為圓滿。第二年美煙的種植區(qū)域即行擴大,民國十一年(1922)該公司便在許昌西關外置建了收煙廠,直接采購,包攬報銷,農民見此獲利甚厚,多棄五谷,改種美煙。這種狀況迅速向外擴展,襄城首當其沖,繼而又西北至禹州、郟縣、靈寶,西至靈寶、魯山,東北至長葛,東南至臨潁、郾城,甚至更遠處安陽、鄧州也受其影響,鄉(xiāng)民相率效仿,棄糧谷改美煙。于是,豫中及豫西廣大地區(qū)成為了煙葉主產區(qū)。
從民國六年(1917)開始(表8),河南煙葉的產量呈現(xiàn)出較強的增長勢頭,以該年的產量為基數(shù),經過21年的發(fā)展即到了民國二十六年(1937),產量也翻了20多倍,特別是在1930年以后,高產不斷。這些成百上千磅煙葉的獲得是靠著犧牲糧食作物的耕作換來的。在重利誘惑之下,小農勇敢地傾其田產而專植煙草。再看曾經種植土煙的鹿邑縣,“按此草(按:美煙)今種益多,以收獲之利數(shù)倍于谷也”,種植面積更加廣泛,直逼糧食產出。禹縣有很長的種煙歷史,一直是“到處皆間有之,不孳為也”,屬于間種性質,產量微少,但是到了民國年間“惟洋煙之興不滿十年,自襄境闌人禹之東南,始則大獲其利,遂蔓及萬、禮臨、潁川三里,幾于無家不種,無種不多。近且波及禹之西北,奄有風行草偃之勢,或有為得錢買食之計,小農至罄其田以種煙”,全縣普遍出現(xiàn)了嚴重地與糧爭地現(xiàn)象,糧食作物的種植受到了致命打擊。平漢鐵路線上的和尚橋一地,距離許昌、襄城較近,在種煙的黃金時代,該地“農民見大利所在,多舍棄種雜糧而來種煙”。
在資本市場的蓄意“扶持”下,美煙順利地完成了入侵計劃,將河南中西部變成了他們的煙草供應區(qū),造成了此處糧產地耕種面積的縮小,繼而引起糧食減產。
(二)棉花
清代,棉花在河南已經完成了普及,乾隆年間就已出現(xiàn)“今棉花種于南北,幾壓桑麻”的局面,各個州縣幾乎都有棉花收獲,僅是產量多寡的區(qū)別,屬于通產之物。并且各地棉花種植的原因和目的呈現(xiàn)多樣化,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類形式:1.五谷之外經營棉產以補家用;2.排斥了糧食之后專業(yè)性質的生產;3.因土地條件的限制不得已而為之的植棉。
先來分析第一種形態(tài)的棉花種植情況,它的特點是對糧食作物不會構成威脅。杞縣“農民于五谷之外,喜樹棉花、藍靛、脂麻三種,兩稅全資之,是亦杞邑之寶也”。考城縣境內只有西鄉(xiāng)種棉,并且屬于種植五谷之外“間植木棉”。凡方志中“物產志”載有棉花但是又未說明多產的州縣大概普遍屬于這種情形――既保證了秋糧五谷的產出又不誤家庭紡織的自需之用,甚至若有額外多余者還可以交換易錢。全省觀之,基于這個原因形成的棉花種植最為常見。
第二種棉田專業(yè)經營的情況亦是比較容易理解,對糧食作物的確產生了排擠作用。如光山縣“亢爽之地,人夏盡藝木棉”。鞏縣“民恃棉花為業(yè),收花之利,倍于二麥,民食資焉”。延津縣“延地宜種棉花,地利頗厚,較稻麥獲利幾倍。惟不利于多雨。前者連年苦雨,棉無收成。今歲勸墾,分地之半種棉。適當旱后,雨澤無多,棉花大有收成,苦無銷賣之處。為因連年棉花不實,西客絕跡,今歲不知棉花頗豐,尚猶未至。或新年后必有客至,窮民稍可舒眉也”。
通省而言,這樣專業(yè)性質的棉花種植情況并不多。再從地點上看,這些州縣大都在豫東平原、黃河沿岸,也有的在豫南,共同特點是都處于糧產區(qū),地力肥沃,糧食供應充足。這就為當?shù)剞r民主動并大膽舍棄糧田而專營市場需求廣泛的棉花的行為承擔起了風險,成為了他們經濟選擇的堅實后盾。
但是,專業(yè)經營的情況往往和耕地條件相聯(lián)系。即與第三種不得已而為之的種棉相聯(lián)系,并且棉產量也不算低。洛陽“棉花……性宜沙壤,萬安之銀,種者尤多?!蔽浒部h“武邑廣出木棉,見于明志,今猶昔也。蓋地多沙田,宜于種棉,因志為貨物之冠”,后根據(jù)道光年間該縣知縣的說明:“四鄉(xiāng)東南地稍平衍,土性較腴,西北近山,地多磽瘠,是以該二鄉(xiāng)只種棉花”,可知這里同樣屬于地力條件促使棉花專業(yè)經營的情形。內黃縣也表現(xiàn)出這種現(xiàn)象:“邑內土產,大率與大名境內州縣,無大異同,獨木棉最夥,出販于山西澤、潞諸州縣”,原來是因為當?shù)亍皷|南兩鄉(xiāng)沙土,多種棉花,收成不為不盛……山西客商多來此置局收販”。
以彰德府安陽縣為例(表9)。安陽縣為黃河以北典型的農業(yè)區(qū),人民生存的主業(yè)為農耕。根據(jù)具體的地理環(huán)境、土壤條件,縣境各個方位中生活生產的鄉(xiāng)民所選擇的作物有所差異。其中,棉產集中在正西、西南、西北三區(qū),專業(yè)性質顯著,排擠了糧食種植。其主要原因就是此處屬于高地,少雨、易旱,宜于棉花而不宜麥子生長。正北區(qū)則地力肥沃,農民除了以耕種糧食為主外,還間植了包括棉花在內的各種經濟作物。其余各處地力肥瘠參半,正東區(qū)稍好一些,東南區(qū)稍差一些,但都是全部專營糧食作物。面對不同的資源,鄉(xiāng)民們合理地設計了自家的經濟部署,因地制宜,充分地展現(xiàn)出“天時、地利、人和”的理念。
通覽全省,以客觀地力條件促成的棉花種植情況主要集中在豫北一帶,普及程度介于前面兩種類型之間。植棉州縣境內的部分耕地專營棉田,大部分耕地仍然堅持糧食為主的生產格局,保證了一定程度上的糧食內部供應,促進了區(qū)域物流的交換、互動。這類植棉現(xiàn)象不同于主動放棄糧產專業(yè)棉花的行為,這是客觀條件下農民家庭做出的被迫選擇,當然也是理性選擇,從而典型地傳達出清代傳統(tǒng)社會中農民家庭的經濟選擇意識:在沒有資源生產糧食的情況下鄉(xiāng)民選擇經濟作物以資獲利,在客觀農業(y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或在鄉(xiāng)民有多種作物可茲選擇的情況下,糧食就成了優(yōu)先考慮的對象。河南民間對于糧食生產的這種主觀偏好十分強烈。廣而言之,除了棉花外還有藍靛、紅花、苧麻、茶、漆、藥材等諸多經濟作物的種植與生產都受到了這種偏好的影響。
所以,清代傳統(tǒng)時期,河南產棉大省身份的形成原因并非在于某一地或幾地的專業(yè)種植,而是在于全省范圍內的廣泛種植。棉花沒有排擠掉農民對種植糧食作物的鐘愛。
同土煙一樣,假如沒有外界市場的刺激,也許河南糧棉的種植格局會繼續(xù)著原貌跨入新世紀。但是歷史并不能假如。清末,河南鄉(xiāng)民又面臨了新的選擇。這次選擇的主要動力來自省內外蓬勃興起的民族紡織業(yè)。不論北京、上海、無錫、漢口,僅河南一省就有3座大規(guī)模的紡紗工廠:安陽的廣益公司紡紗廠、鄭縣車站附近的豫豐紡紗廠、汲縣的華新紡織公司衛(wèi)廠。于是,開闊的棉花需求市場以迅雷不可掩耳之勢展現(xiàn)在了河南棉業(yè)種植者面前。
與此同時,平漢鐵路肩挑北京、漢口,連帶豫省棉區(qū)的道清、汴洛、隴海諸鐵路,聯(lián)運暢通,輸送快捷,成為
了河南棉業(yè)擴大發(fā)展的導火索。研究顯示,民國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1932-1934)間,河南植棉面積在千畝以上的州縣共有43個,其中21個位于鐵路沿線。德、美新式高產棉種的引進也促成了棉農擴大經營的決心。例如,清代以來陜州的貨產一直都有棉花,但是到了民國,當?shù)亍敖匝蠓N西來,德、美各棉,其收更豐,故栽植者尤多。而外來巨商在南關建筑打包廠,每年發(fā)運上海,為出產一大宗”
各種新經濟因素的促使結果就是棉價的飆升。于是,從清末開始,棉價不斷上漲(表10)。自光緒初年至民國初年的30多年間,棉花的平均價格提高了4倍還多。從各時期的增長率來看,約以10年為周期,遞增率分別為22%、61%、289%,特別是在鐵路通車之后,棉價迅速翻倍。價格的刺激是直觀的,作用也是明顯的。民國時期全省棉花種植面積穩(wěn)步加增(表11)。除去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災害引起的棉花減產,自民國二十年(1931)開始,棉田以每年13%的增長率擴大。
棉田的增長勢必影響到秋糧的耕種。以偃師縣為例(表12)。乾隆時期,該縣“南北山坡……無水泉蓄泄,恒苦旱,則以棉花為急務,收花之利,與五谷等”,說明當?shù)剜l(xiāng)民仍是依照客觀條件為轉移被迫選擇植棉,并沒有擺脫糧食為主的心理,同時綜合全縣物產,秋收作物仍以粟谷為大宗。到了民國時期,棉花擴大種植,并以12萬多畝優(yōu)勢完全超出了高粱的種植面積,躍居秋作的首位,而且豆類、塊莖類作物也都不同程度地縮小了種植面積。綜合來看,此時各種秋收糧食的種植比例之和23.44%也仍然不能趕上棉花的25.96%,造成了秋糧全面減產。
囿于資料所限,我們無法了解到當時三種棉花種植形態(tài)各自的增產情況。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隨著棉田的不斷擴張,秋種糧田越來越受到了排擠。
通過以上關于糧食生產的探討,可以看到清代大多數(shù)時間內,河南大部地區(qū)的口糧作物與非口糧作物之間保持著和諧發(fā)展狀態(tài)。這有利于人口的增加、經濟的進步,也為該省區(qū)農產貿易的開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但是,到了清末,這種和諧的關系只部分保留在夏收作物小麥身上,因為秋種的非口糧作物與糧爭地的情況加劇。此問題的出現(xiàn),是兩種趨勢同時作用的結果:一種趨勢發(fā)生在糧食作物內部,即油料作物種植比例的增加,這對秋收口糧種植造成了威脅;一種趨勢發(fā)生在糧食作物外部,即經濟作物種植的擴大化發(fā)展,這對整體糧食種植造成了威脅。
正如以往的研究那樣,談到經濟作物就少不了探討“與糧爭地”現(xiàn)象。但是通過對棉花種植的具體分析使我們了解到這個現(xiàn)象的多樣化,也就是說種植經濟作物并非肯定導致與糧爭地。由此反映出農家種植選擇的理性及他們適應客觀環(huán)境的安全意識,即遵循“天時、地利、人和”。
清末出現(xiàn)油料作物和煙葉、棉花等經濟作物擴大經營的局面主要是由于外界“刺激”所致,除了外國資本的蓄意扶持外,市場、運輸、技術、利潤等共同造就了農家舍棄種植部分高粱的行為。
篇3
中國的房地產價格已連續(xù)上漲了10余年,目前仍沒有停歇的意思,似乎永遠沒有極限。如今,如果你想在北京的新街口市區(qū)買套房,即使只是老舊的二手平房,每平米的價格大概也要七八萬元,一套建筑面積200平米的大房子,至少需要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才能買下來。普通人想要買房真是難如登天,難怪有老百姓抱怨還不如生在古代,至少不用為房發(fā)愁。那么,古代的“樓市”究竟是什么樣呢?
其實,從古至今,房子的地理位置一直都是決定其價格的重要因素。比如現(xiàn)在北京的房價就是一些二線、三線城市的幾倍甚至十數(shù)倍,這在古代也是同樣的。
唐朝著名詩人白居易32歲參加工作,是當時的正九品“校書郎”,也就類似現(xiàn)在的一個處級干部。身為唐朝有編制的公務員,白居易工資不低,1個月就能拿到一萬六千錢,他的正常開銷大概有七千五百錢,剩下的八千五百錢他都好好存起來。就這樣存了十年,他還是沒能在長安買下一套房子。沒辦法,他只好跑到陜西的渭南城(就像北京附近的通州)這個“衛(wèi)星城”置了套房產,平時在長安租房上下班。
而且古代的房產買賣可不像現(xiàn)在這樣隨便,只要有錢就能買到。那些稀奇古怪的規(guī)矩,也能讓人頭疼半天呢!
只能向鄰居買房
西漢建國后,朝廷在官僚階層搞了一次大型的分房分地運動。這次分房分地是按照“爵位”標準進行的,在秦漢時期,爵位被劃分為20等,王以下最高的爵位為“徹侯”,最低則為“公士”。如果你身為徹侯,朝廷就會分配300畝(約合20萬平方米)地給你當宅基地,任你在之上建房;而最低級的“公士”,朝廷也會分給你一塊長寬各為30“步”(1步相當于1.43米),即1840平方米的土地讓你來蓋房。
現(xiàn)在我們想都不敢想的近兩千平米的超級豪宅,在當時只是人家的最低標準,按咱們想來,普通人家里肯定是用不了這么多房的,那么蓋好房賣給別人賺點“外快”豈不是最好的選擇?可惜,沒過多久朝廷就頒布了一個很奇怪的規(guī)定:“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边@是什么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除非咱們倆的房子挨著,我要賣房了,你才可以買。如果我的房子隔在你的房子與另一座房子之中,你想跨過我買我隔壁的房子,那就是犯法了。
這法令在我們現(xiàn)在看來真是奇哉怪也,想買房只能買鄰居的房,可哪有那么巧鄰居就會賣房呢?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一種限制房產交易的政策。這種限購政策到底有什么好處呢?仔細想想,這原來與我國古代的稅收政策息息相關。當時朝廷主要由人頭和財產為依據(jù)征稅,而家有多少人多少財產,全是人們自己上報的,如果虛報或者瞞報,政府不就要受損失了嗎?
為了避免偷稅漏稅,朝廷鼓勵鄰居揭發(fā)檢舉。要知道,在古代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居絕對是除家人外對你最了解的人了,一旦鄰居發(fā)現(xiàn)什么蛛絲馬跡把你告了,情況屬實的話,你的財產官府就要沒收一半,另一半則獎勵給舉報的鄰居。限購房屋相當于限制了一個人頻繁搬家的可能,可以讓鄰居更多地了解你,防止你偷逃漏稅。
買賣房屋要先問親鄰
到了唐朝之后,買賣房屋的限制比秦漢時要松了不少,但是還是有一條現(xiàn)在看來有些“霸道”的要求:想要賣房,一定要問親友要不要,親友不要再問鄰居,鄰居也不要,或者親鄰出的價格不公平,你才能將房產賣給他人。到宋朝時,不光要口頭問,還要弄個“問賬”,上面寫好自己要賣房的原因,想要賣出的價款,讓所有的親友鄰居填寫意見――想不想買,想花多少錢買,是否同意他賣房,不同意原因為何――只有所有族人和鄰居全簽字同意你賣房,你才能與其他買家進行交易。
這種習俗一直延續(xù)到了民國時期,在解放前夕,還有人在賣房之前先在報紙上刊登啟事,讓分散在外的族人看到消息后趕緊與自己聯(lián)系,有意見趕緊在買賣成功前提出,不要等到自己房子賣了又不同意,弄出不痛快。當時著名的《申報》、《新民報》、《正報》等等都經??鲞@樣的啟事。
這在現(xiàn)代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因為買房賣房完全屬于個人的“私事”,只要我擁有房屋的產權證,我就有任意處置房產的權利,當然問問父母妻兒的意見屬于情理之中,但是賣房要先征求七大姑姨還有鄰居的意見,這不是扯得太遠了嗎?
其實,這種規(guī)定是為了保護當時的宗族制度。我們都知道,中國古代的社會基礎就是宗族制度,一切的不動產在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都是個人與族人所共有的,尤其是房屋這種由祖上遺留的房產,如果未經叔伯兄弟同意就出售,很可能傷害其情感與利益。現(xiàn)代一些大家庭因父母去世變賣房產分配不均,親兄弟間還常常會發(fā)生嚴重的糾紛,更何況是宗族制度大盛的古代呢?為了維護這種基礎制度的穩(wěn)定,減少宗族內部的糾紛,因此朝廷規(guī)定在賣房前一定要先征求親屬的同意。至于征求鄰居的同意,其目的與西漢時大致相似,都是為了便于政府更好地控制每一戶居民,減少征稅、破案、統(tǒng)計人口的難度。
控制炒房的高招
如果只是有這些限制,可能還是會有不少人想通過倒房賺點錢的,雖然古時候房地產中介被認為是一種低賤的職業(yè),但是有錢賺的話,人們也就不計較這么多了。但是古代朝廷卻出臺了一項“找房款”的制度,如果這項制度還存留至今,相信房地產泡沫根本就沒有機會漲起來。
為什么現(xiàn)在房價這么高呢?相信很多人心里都知道答案,因為很多房地產開發(fā)商和個人投機者大量囤積房產,使得房屋供不應求,房價也就越漲越高,開發(fā)商和投機商手中的房產增值了,而普通人卻買不起房子了。
但是在明清時期,卻絕對沒有人會去囤房,其原因就是“找房款”制度?!罢摇笔鞘裁匆馑寄兀帽本┰捳f,就是“找補”,簡單來說就是剛開始我賣房時賣了你1萬塊,過了些日子,我發(fā)現(xiàn)房價已經漲到了5萬塊了,那么我擁有一次讓你“找補”給我房款的機會,即賣方向買方追討一部分貨款,以補足商品的價值。
康熙六十年的時候,江蘇省武進縣的居民劉文龍將自己的一畝八分地以七兩銀子的價格賣了出去。時隔八年,劉文龍以“原價輕淺”為由,又委托中介向買主“找”了一兩銀子。咸豐元年,浙江省山陰縣的居民高華以十八塊大洋的價格賣了自己的六分地,過了三個月,高華以“契內價銀不足”為由,又委托中介向買主“找”了七塊大洋。自明清到民國時期,“找房地款”的現(xiàn)象可謂是屢見不鮮。
那么這些賣家憑什么向買主“找房款”呢?換到現(xiàn)代,錢貨兩訖,定立契約之后,房子價格是漲是落就和原業(yè)主沒有任何關系了。如果原業(yè)主想以房子后來漲錢為由再向買主要一筆錢,即使是告到法院,法院也不會支持這種想法。但是清朝政府卻明文規(guī)定,允許賣方“憑中公估找貼一次”。即使買賣雙方已經錢貨兩訖,房子也過戶到買主名下了,如果后來房價漲了,賣方仍有權利讓買方再掏一次錢!
篇4
一、歷史房產檔案概況
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是一所專業(yè)性檔案館,隸屬于成都市城鄉(xiāng)房產管理局,擁有面積達3700余平方米的檔案存放庫區(qū),保存著清代康熙以來歷代成都的房產檔案,目前檔案總庫存量為180余萬卷,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截止至1952年房產清理換證工作之前的房產檔案有50余萬卷,其中地字檔案為53744袋。這批珍貴的房產檔案是我國檔案財富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成都城市史不可多得的史料,是研究成都城市發(fā)展變遷的一個新視角。
目前,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發(fā)現(xiàn)最早的一份房契為康熙三十年(1691年)哈榮盛位于東御街的杜賣文約,這份老房契,堪稱為現(xiàn)存的“成都第一契”,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這批珍貴的歷史房產檔案,從時間上可以分為清代檔案(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宣統(tǒng)各個時期)、民國檔案;從形式上可分為契約檔案、房地產登記檔案(民國時期)、地籍圖(目前該館內有民國三十年地籍圖605幅)、地形圖等;從內容上看契約種類十分豐富,可分為庭院、住房、店鋪、寺廟、書院、會館、廁所等。
這批歷史檔案大致有以下特點:一是清朝檔案數(shù)量豐富,并且在每個皇帝統(tǒng)治期間均有數(shù)量可觀的房契。從康熙、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到光緒、宣統(tǒng),每個時期都有完整的檔案保存下來,康雍乾時期房契的數(shù)量相對少些,自道光開始房契數(shù)量增多,光緒年間房契數(shù)量最多。二是檔案內容豐富,除了契約之外,還保存許多與房產有關的證據(jù),尤其是民國時期的檔案,包含管業(yè)證據(jù)、納捐證、土地所有權狀、決賣公房證等。三是此類檔案以同一處房址為單元,以袋為保管單位存放在庫房內,且同一份檔案時間跨度較大。如有些地字檔案,一份檔案內包含了很多信息,一處房址經過多人交易,歷經兩個朝代、幾個時期,記載了房屋交易的詳細情況。四是經過幾次歸類整理,這批檔案基本得以保存,且內容清晰完整,字跡明顯,紙張面積較大,契約里的印章、字跡、印花、稅票基本都可見。
二、歷史房產檔案的價值
1. 為解決房產歷史遺留問題提供原始憑證。歷史房產檔案在為成都市民辦理私房產權、落實私房政策方面提供了原始的權威憑證,是維護市民個人權益的法律書證。由于歷史政策的原因,建國初期形成了很多無人登記的房屋,這些房屋的產權以代管、公產等產別形式延續(xù)下來。1953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地政局形成“代”字檔案1785袋,另外,1957年成都市全面開展對私有出租房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形成“經租”檔案4875袋。改革開放后,隨著落實私房政策的出臺,很多房主或其后人要求返還產權,借助這些歷史房產檔案查詢到了準確的信息,取得了自己的房屋產權。
2. 為構建城市記憶工程服務。歷史房產檔案在構建成都城市記憶工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建設成都歷史文化名城中體現(xiàn)了重要價值。成都歷史悠久,有“天府之國”、“蜀中江南”、“蜀中蘇杭”的美稱,歷代遺留下來的傳統(tǒng)建筑、名人故居、特色街道、文物古跡眾多,這些珍貴的遺產,是名城得以存在的基礎。對它們的保護與開發(fā),歷史房產檔案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歷史房產檔案中詳細記載了該處房產的詳細變遷情況,并有經過多方測量得出的地籍圖,一方面能夠為之提供有關的歷史沿革、買賣交易情況;另一方面,通過檔案記載的建筑形態(tài)、建筑材料,為之后的保護開發(fā)提供依據(jù)。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內存有賁園書庫相關契約以及長約2米的賁園書庫地形圖共8張,賁園書庫是著名藏書家嚴雁峰、嚴谷蓀父子的藏書樓,始建于1914年,歷經10年建成,曾是西部藏書規(guī)模最大的書庫,在中國藏書界有“成都天一閣”之美譽。清末民初時期,賁園書庫的藏書多達30萬卷,當時的文化名人如宋育仁、陳寅恪、張大千等都曾前往觀書。歷經百年風雨,賁園書庫已破損,2012年四川省政府將其列入了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并開始對其進行設計、修繕,在此期間,曾多次來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查閱嚴谷蓀的房產契約,可以說歷史房產檔案為賁園書庫的修復還原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3. 是“珍貴歷史教科書”。 一是從這些房產契約中,可以看出清代、民國房契制度的演變過程。房契中記錄了房屋四至、房屋用途、買賣人姓名、交易價格、中介等詳細信息,從買賣文約的白契、紅契,到官契、正契、副契再到新契紙,從契約里的印章、騎縫章到印花稅票,從單一的契約到種類眾多的房契附件,這些對契證沿革的研究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二是房產契約反映了成都民居建筑和城市形態(tài)的變遷。在契約中我們可以詳細看出,康、乾之際,成都城內民居主要是磚石瓦房與茅草房組成的簡陋建筑,多數(shù)是前有“瓦門樓”,后有菜園旱地的平房四合院,是典型的農耕城市結構形態(tài),到嘉、道時期,城內民居逐步演變?yōu)榍暗旰笤旱穆?lián)排店居形態(tài)。房契中對房屋形態(tài)和周圍環(huán)境的描述極為詳細,如道光元年蔣國龍位于鼓樓北正街的杜賣文約中寫道“上至瓦楞、門窗戶壁、望板頂棚樓振,下至地板階級、磚石甬道、石條石板、磚塊瓦片、水井雜樹、竹木林園,反系界內之物,一應土木相連,盡情和盤一束捆賣,并無余摘除留?!?/p>
三、重視對歷史房產檔案的開發(fā)利用
1. 對歷史檔案加以搶救修復。重視歷史房產檔案,首先要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只有“存史”才能為以后的開發(fā)利用提供基礎。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設有占地面積為3700平方米的檔案存放庫區(qū),可放置600列檔案密集架,這批珍貴的歷史房產檔案目前存放于檔案館的6樓庫房,工作人員定期對其消毒、殺蟲。由于年代久遠,這批檔案有些已出現(xiàn)蟲蛀、破損、字跡褪色等情況,為此,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與廣州市余平文史古籍保護實業(yè)有限公司合作,開展了“歷史房產檔案修復及數(shù)字化項目”,對該館內所有的歷史檔案進行修復。在修復的過程中,秉著“修舊如舊”的原則,力求保持檔案的歷史原貌,維護檔案本身固有的次序,并充分利用檔案的原有基礎。整理修復之后并對檔案實現(xiàn)全文數(shù)字化和自動檢索,修復完成的歷史檔案將以盒為單位進入庫區(qū)保存,將以影像資料的形式對外提供利用。
2. 舉辦檔案展覽。對歷史房產檔案加以開發(fā)利用,讓這批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體現(xiàn)出其應有的價值,舉辦檔案展覽就是一種很好的形式,檔案展覽由于其直觀性、集中性、鮮明性,已成為檔案部門利用的主要方式。成都市房產信息檔案館經過半年的籌備工作,已于2012年年底打造了“成都房產契證陳列館”,這是目前國內唯一的以歷史房產契證為內容的陳列館。該陳列館位于成都市城鄉(xiāng)房產管理局的二樓辦證大廳,占地面積為200余平方米,以80余份契約為基礎,并以櫥窗、燈光、展墻、數(shù)字多點觸控平臺等為輔助的展覽形式,從各個時期、不同角度對成都房產進行了全方位地解讀。
篇5
關鍵詞:市場;生態(tài);耕作制度;粗糧換細糧
1、問題的提出
耕作制度是一個地區(qū)或生產單位的作物種植制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養(yǎng)地制度的綜合技術體系,作物種植制度是其核心,包括作物布局、熟制、種植方式、連作與輪作四個部分。1耕作制度的變遷過程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可以融合“點、線、面”,既能從中發(fā)現(xiàn)歷史發(fā)展的脈絡,又能顯示一定時間段內某一特定結構的內在運作機制。
民國年間,花生成為山東低山丘陵區(qū)的主要經濟作物,形成集中產區(qū)。在高利潤刺激下,低山丘陵區(qū)的農民通過種植花生維持家庭的正常運轉。受制于作物屬性、糧食短缺和肥料不足,在種植花生的同時,這些地區(qū)的農民也大規(guī)模種植番薯,將兩者結合形成新的耕作制度。2 那么,同時期山東平原區(qū)的農民如何安排耕作制度?
徐秀麗以作物熟制為線索,討論了近代華北平原的輪作復種類型,并總結了該地區(qū)輪作復種的特點,認為兩年三熟制是最主要的形式,這種的辦法具有利用自然資源、合理配置勞動力以及保持土地肥力等益處。3 這一研究將華北作為一個整體,忽視了農業(yè)的區(qū)域性。
與徐文不同的是,王建革注重從生態(tài)角度入手,分析水肥條件等因素對熟制的影響。除此之外,王文亦分析了農戶規(guī)模與作物選擇之間的關系。4這一研究揭示了各種影響因子的不同作用,但也忽視了各區(qū)域之間的差別。
事實上,作物布局是耕作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為其他幾部分的基礎。如果只關注作物熟制的類型,則會導致其他研究的缺失,不能完整揭示耕作制度的變遷過程。
民國時期,山東省農業(yè)生產面臨人多地少、自然災害頻發(fā)、水利設施落后和肥料短缺的形勢。隨著通商口岸的開放和膠濟鐵路的建成,商業(yè)化成為這一時期的最主要特點。鑒于此,本文主要分析農民如何安排耕作制度.以此觀察人與自然的互動機制。
2、小麥、黃豆組合
2.1小麥的分布
乾隆之后,隨著膠州港、金口港的繁榮,山東與沿海各省的海上貿易增多,成為全國市場的一部分。近代以來,煙臺、青島、龍口與威海等近代通商口岸的開放和膠濟鐵路全線貫通,擴展了山東的對外貿易范圍,將山東農民卷入世界市場。商業(yè)化成為山東農業(yè)的典型特征。
民國年間,隨著市場交易范圍的擴大,小麥的商品性提高。雖然農民大量種植小麥,但并沒有將其當做主要糧食。對于小麥的珍貴,楊懋春描寫道:
按食物消費情況,可把臺頭村人大致分為四等,最低一等以甘薯為主要食糧,往上一等是甘薯和小米結合,第三等主要吃小米和小麥,最高一等主要吃小麥……由于小麥粉是深受人們喜愛的食物,許多社會習俗都以此為中心……一些窮村民談起基督教牧師、學校教師和集鎮(zhèn)上的商人時,就會說‘他是一年四季吃小麥粉的人,他的臉怎么會不光滑呢!’當一個人好運不斷時,他的村民朋友就會說:‘正如肉和小麥花卷(饅頭)一起端上來一樣。 1
在民國年間編修的地方志中,小麥均被列為最重要的商品作物,但其在每個縣的種植規(guī)模卻不一樣。遺憾的是,地方志的材料無法反映小麥的分布。1949年后,山東省統(tǒng)計局調查了小麥種植情況,本文根據(jù)《山東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的數(shù)據(jù),將山東省1936年的小麥分布制成圖1。
由圖1可見,環(huán)繞泰山山脈,由魯西南、魯西北和魯北山麓沖積區(qū)組成一個環(huán)狀的小麥主產區(qū)。在膠東半島西部,亦有小部分小麥主產區(qū)。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地區(qū)均以平原地貌為主。由此可見,當時的小麥主要種植于平原地區(qū)。
民國年間膠東半島和泰山山脈的大部分地區(qū)屬于花生和番薯集中產區(qū)。2 對照這些不同作物可以發(fā)現(xiàn),花生、番薯和小麥呈現(xiàn)垂直分布。不僅全省這樣,一個地區(qū)亦如此。以膠東半島為例,本地區(qū)的東部海拔較高,其小麥種植比例低于30%,而在海拔較低的西部,小麥占耕地面積的比例大部分在30%以上,局部地區(qū)如黃縣、蓬萊等地甚至超過50%的種植規(guī)模?;ㄉ头韯t與之相反。
即使是在一個縣內,平原區(qū)與低山丘陵區(qū)的小麥種植規(guī)模亦呈垂直分布。1930年代,小麥是牟平縣平原地區(qū)的主要作物,而在低山丘陵區(qū)卻成為次要作物。3 乳山縣的情況亦如此。根據(jù)《山東省1952年農村經濟調查資料》,黃埠崖村位于乳山縣中部,屬平原地貌,其中山嶺地占35.6%,平原地占64.4%,該村的農作物以小麥、大豆等為主體。4 該縣的魯家夼村則是平原少、山地多,因而花生、番薯成為主要農作物,小麥的播種面積較小。5
2.2黃豆的分布
明末清初,為了解決肥料問題,農民利用麥后復種綠豆等作物的辦法補充地力。從當時的地方志記載看,雖然魯西南的局部地區(qū)存在麥后復種大豆的情況1,但就全省而言,黃豆并不是麥后復種的主要作物。2
清中葉之后,膠東半島的膠州、金口和女姑等港口相繼成為山東對外貿易的重鎮(zhèn),帶來了榨油業(yè)和豆餅業(yè)的興盛。作為當時山東的最大海港,金口港的出口貨物主要是豆餅和豆油。3 膠州、女姑等港口的主要輸出貨物亦是豆油和豆餅。4 清末,近代通商口岸的開放又促進了油餅業(yè)的興盛。民國《福山縣志稿》云:
道光之末,本埠猶未通商,其進口貨物不過糧食與粗雜貨而已,間有營油餅業(yè)者,然亦寥寥。同治元年設立海關后,于是油餅之業(yè)日增。5
煙臺港開放帶來了榨油業(yè)的興盛。隨著豆油和豆餅的出口量增加,黃豆也由糧食作物轉變?yōu)樯唐纷魑?,播種時間亦發(fā)生變化。招遠縣的例子就很具有代表性。清初,黃豆主要是春播作物,可用來“煮食、作腐、造醬,間亦以之榨油”。6 民國年間,黃豆是該縣的主要油料作物之一,于每年六月下旬至七月中旬播種,九月下旬至十月上旬收獲。7
膠萊平原的高密縣亦是如此。民國年間,高密縣每年輸出豆油300萬斤,總值36萬元。8 榨油業(yè)的興盛推動了黃豆的種植,當時的高密縣“以黃豆為普通,青豆次之,緣黃豆油汁較旺,用以榨油,為出口貨要品,故選種黃豆一項為農民所公認”。9 與高密相鄰的膠州亦是“大豆對出售與家庭消費同樣重要,所有家庭都大量種植”。10
萊蕪縣則可代表魯中地區(qū)的情況,該縣 “刈麥之后,不待整地,即行播種”。11當?shù)厮a黃豆亦是制成豆餅和豆油“銷本地及鄰境”。12榨油業(yè)的興盛帶動了黃豆的種植,并導致黃豆代替綠豆成為麥后復種的主要作物。關于豆類及其制成品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民國時期的地方志和《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中多有記載,因所記內容大致相同,本文不逐一羅列。
黃豆不僅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還有與綠豆相同的固氮作用。與黃豆相比,綠豆的產量低且不能用以榨油。在這種情況下,農民會根據(jù)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選擇用黃豆取代綠豆。就全省而言,麥后復種黃豆的規(guī)模確實很大,但如果詳細分析各地之狀況,則會發(fā)現(xiàn)每個地方的麥后復種黃豆比例亦有所差別。將1936年山東省麥后復種黃豆情況制成圖2。
由圖2可見,在山東內陸地區(qū),麥后復種黃豆比例較大的地區(qū)與小麥主產區(qū)的分布基本重合,亦是圍繞泰山山脈形成環(huán)狀,只有魯中南和膠東半島是例外。在魯中南,小麥的種植比例同麥后復種黃豆的比例并不成正比,小麥種植比例較小,但是麥后復種黃豆比
率卻較高。在膠東半島,小麥種植規(guī)模與麥后復種黃豆的比例基本呈負相關,即小麥越少,黃豆越多。根據(jù)1952年山東各縣土壤的調查 13,相對于那些土壤比較肥沃的地方,這些麥后復種黃豆比例較大的地方的土壤較為貧瘠。
在大部分平原區(qū),小麥由糧食作物轉變?yōu)樽钪饕纳唐纷魑铮蔀樽魑锓N植制度的核心。在此種背景下,農民更關注如何提高小麥的單位面積產量。在那些肥沃地區(qū),麥后復種黃豆可以為第二年的茬口提供養(yǎng)分,但其效果卻不如直接施肥好。這些地方的農民會采取小麥交換豆餅的辦法維持地力的平衡。本文第五節(jié)將會進一步分析此問題。
3、粟與高粱的種植
3.1作物布局
宋元之際,高粱在華北得到初步推廣。1李令福認為,明末清初,山東高粱播種面積擴大,并在清末排擠了粟成為最主要的粗糧作物。2 李文主要采用舉例子的辦法估算當時的播種面積,這可能導致結果有所偏差。根據(jù)《山東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的記載,1936年全省粟的播種面積為2234萬畝,占全部耕地面積的17.8%,高粱的播種面積為2464萬畝,占全部耕地面積的19.6%。3
由此可見,1936年高粱的播種面積確實高于粟,但相差不甚大。如果按照高粱逐步排擠粟的思路,那么清末兩者的播種面積應該相差無幾。事實上,在清末和民國的地方志中,高粱和粟往往是不同地區(qū)的主要糧食作物,對比其相關記載,其中并無規(guī)律可言。根據(jù)《山東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中的有關數(shù)據(jù),制成圖3和圖4。
由圖3可見,粟的主產區(qū)基本呈長條狀橫貫于魯東和魯西之間。膠東半島亦有個別縣的比例超過20%。除此之外,大部分縣的粟種植比例維持在10%-20%之間。就整個山東而言,只有膠東半島東部、魯中南和魯西南個別縣的種植比例較小。由此可見,粟依然是主要農作物。
粟是魯中山麓沖積區(qū)農民的主要糧食作物。在長山縣,“谷為主要食糧”。4 在濰縣“谷,為農民主要食品,亦名粟,去殼即為小米,農民幾無日不食之”。5 在臨朐縣,“粟,北人通稱曰谷,即小米也,民食以此為大宗,種類甚多,種者約占全農田十之五”。6在臨淄縣,“谷子,為食品之大宗”。7 淄川縣的粟也是重要的秋收作物,“谷子占秋田畝數(shù)三分之二”。8 在魯西北的齊河縣“農產品以五谷為大宗,其中以谷之產量為最多”。9在商河縣,“粟,北人日用不可缺者,春種秋收”。10 由此可見,雖然受到高粱的排擠,但是粟依然是非常重要的糧食作物。那么,高粱又會呈現(xiàn)何種分布?
綜合圖3和圖4,除魯中山麓沖積區(qū)和魯西北局部地區(qū)均大量種植兩種作物外,高粱的主產區(qū)集中分布于粟的主產區(qū)兩側。在膠東半島,高粱從未成為膠東半島的最主要秋收作物。下文將會詳述。
粟和高粱的播種時間相同有關,兩者之間存在競爭關系。1949年后在所有粟的播種地里,春播占96%,夏播占4%。1 高粱與粟相同,亦為春播作物,一般于當年4月份種植,8月份收獲,因此其種植規(guī)模與粟基本負相關,高粱種植較多的地區(qū),粟播種面積就較少。
就一個縣而言,由于生態(tài)系統(tǒng)的不同,高粱與粟的分布亦不相同。臨淄縣的情況就很有代表性,《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云:
西北兩部下等地,高粱最多,谷次之,麥豆種者甚少。東南兩部中等地,麥豆、高粱、谷子產地平均。高粱、谷子為主要民食,俱不輸出。2
雖然高粱和粟均為農民的主要糧食作物,但由于各自的生態(tài)系統(tǒng)不同,兩者的主要種植區(qū)域卻不一樣。當然,對于大部分地區(qū)的農民而言,在一個家庭內的土地上,農民會根據(jù)各種條件合理安排高粱和粟的布局。如在昌樂縣,對于農民來說,粟和高粱均很重要,“以谷子、高粱為大宗”。3
即使是在長山縣等粟播種面積很大的地區(qū),高粱也是居民的主要糧食之一,“谷為主要食糧,高粱次之,豆類雜糧為副食品”。4 在膠州,“谷及高粱為邑民主要食品”。5 文獻中有關這一問題的記載頗多,這里不一一列出??傊苤朴谏鷳B(tài)的影響,粟與高粱的主產區(qū)分布格局亦不同,但兩者均是主要糧食作物。
3.2兩年三熟制
民國年間,山東平原區(qū)的農民以小麥與大豆組合為核心,通過輪作粟或高粱等秋收作物,組成以兩年三熟制為主的作物種植制度。需要指出的是,盡管還存在其他雜糧作物,但這四種作物卻構成了基本的作物布局。雖然這個制度在各地的組合方式有所差異,但是基本上是兩年三熟制。
在膠萊平原的濰縣,“農產以小麥、大豆、高粱、谷為大宗,高粱與谷皆清明前播種,秋分后收獲,接種小麥,于翌年芒種后收獲,收獲后種豆,豆之成熟最速,百余日至寒露即可登場,所謂二歲三熟者也”。6 《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中的記載與之基本相同,內云:
農產耕種方式,系兩年三季制,高粱、谷等初春播種。遇天氣干燥,則用鎮(zhèn)壓法。及苗出矣,則鏟草踩土,以助生長。秋八月中旬,則用鐮刀收割,肩挑車運,直至登場為止。所遺之地,則種植小麥,自冬歷春而夏,五月間二麥告熟,又屆收獲之期。嗣于原地,種植大豆,至秋九月方得收割。1
鄰縣安丘縣的情況與之類似:
全縣地畝完全二年三季。麥田刈麥后接種洋煙、豆類、甘薯、蔬菜及其他雜糧。秋收后歇地,以待明春種高粱、谷子及雜糧。秋收后接種麥。2
1932年,安丘的黃豆播種面積為55萬畝,是麥后復種的主要作物。3從安丘的材料可見,當時的主要種植制度是小麥―豆―高粱或粟,通過輪作兩年內形成三熟。膠州也是兩年三熟制:
農期分春秋兩季。春日播種者,為谷、高粱、甘薯、黍、花生之類。至秋季收獲后,則種植小麥。豆類則于六月末七月初,麥收獲后播種。總之,采取輪回方式,每田于兩年間,收獲及播種有三次。4
在魯中地區(qū)的萊蕪縣,兩年三熟制亦是當?shù)仄皆瓍^(qū)的主要種植制度。表1列出了當時各種主要作物的種植時間和方式。
由表1可見,萊蕪縣的主要糧食作物熟制也是以麥―豆―粟或高粱為主的兩年三熟制。在這個制度中,小麥是最主要的作物,麥后復種大豆可以充分利用黃豆的固氮作用,同時獲得很高的經濟效益,而粟和高粱則是農家的主要糧食。
民國年間,隨著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如何增加小麥的單位面積產量是小麥產區(qū)農民關注的問題。為了補充小麥增產所消耗的肥料,維持土壤的生態(tài)平衡,農民通常于麥后復種豆類作物以補充氮素。清末民國,榨油業(yè)和豆餅業(yè)的興起導致黃豆取代綠豆成為最主要的麥后復種作物。在小麥作為商品作物出售后,抗逆性強且產量較高的粟和高粱成為農民的主要糧食。這兩種作物排擠了其他傳統(tǒng)作物,與小麥和黃豆組成以兩年三熟制為基本形式的作物種植制度。
微觀上講,當時山東平原區(qū)存在著各種形式的熟制,但就整體上而言,兩年三熟制始終是當時的主體,其他熟制均是在其基礎上的發(fā)展。民國年間的作物布局和作物熟制是市場和生態(tài)共同起作用的結果。當然,在某些地方,農民也開始大規(guī)模種植玉米,并與其他作物形成了新的種植制度。
4、玉米與新種植制度
4.1玉米的分布
清末,山東的玉米播種面積擴大,成為膠東半島和魯西北部分地區(qū)的主要農作物。在民國年間的地方志和調查資料中,有許多農民種植玉米的記載,但卻均是描述性的,并不涉及具體的播種面積。根據(jù)《山東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中的相關數(shù)據(jù)制成圖5。
由圖5可見,膠東半島東部和魯西北地區(qū)的玉米種植規(guī)模均很大,形成集中產區(qū)。綜合上文所述粟和高粱的種植規(guī)模,玉米是膠東半島東部的最主要粗糧作物,而其他兩類粗糧作物的播種面積均較小。與此同時,在魯西北集中產區(qū),玉米并沒有排擠粟或高粱,三者的種植規(guī)模都很大,均為該區(qū)的主要粗糧作物。
通過統(tǒng)計分析方法得出的結論與之相同。根據(jù)《山東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中的數(shù)據(jù),將1936年膠東半島各縣玉米同粟的播種面積進行相關性分析,發(fā)現(xiàn)兩者呈顯著負相關關系,顯著度為1%,即玉米播種面積越大,粟播種面積越小;按照同樣的方法對玉米和高粱的播種面積進行分析,兩者也呈顯著負相關,顯著度為5%,即玉米的播種面積越大高粱的播種面積就越小。魯西北的情況與膠東半島不同,通過對1936年三種粗糧作物的相關性分析,發(fā)現(xiàn)三者之間沒有顯著相關關系。在同一省內的兩個不同集中產區(qū),為何會出現(xiàn)這種差異?
4.2膠東半島的玉米
既然涉及到多種作物,那就先分析耕作制度。以膠東半島的威海玉米集中產區(qū)為例?!赌z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中記載了當?shù)氐淖魑锓N植制度,內云:
至其耕種畝數(shù)之分配,春秋各半,春田玉蜀黍占十分之三,花生、甘薯及雜糧等占十分之二,秋田小麥占十分之五,割麥后則種植黃豆。1
需要注意的是,這條材料中的種植制度主要指威海的平原地區(qū),該市的低山丘陵區(qū)存在著另外一種作物種植制度。據(jù)上一章,花生和小麥組成了一年一熟制。民國年間,威海平原區(qū)的春播作物和秋播作物各占50%,玉米是最主要的春播作物,其播種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30%。這導致了粟和高粱的播種面積相對較少。
據(jù)圖2,民國年間膠東半島的麥后復種黃豆比例極高。這很可能與玉米的廣泛種植有關系。玉米的吸肥能力極強,對氮素的需求量更大,每生產100公斤玉米籽,需吸收2.4公斤氮素。2 與玉米相同,小麥亦為高耗氮素作物。威海的土質以棕壤土和棕壤性土為主,含氮素較低。在同時種植兩種高耗氮素作物的情況下,麥后復種黃豆的種植方式既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又能充分利用黃豆的經濟價值。
這種作物種植制度綜合了生態(tài)和市場的因素,適合膠東半島的自然和經濟條件。與威海相鄰的牟平縣亦是如此?!赌z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云:
大致分為春秋兩季,春田玉蜀黍占30%,谷與高粱占15%,花生與甘薯占5%,秋田小麥占50%,割麥后種黃豆,此其大概情形也。3
在春播作物中,玉米所占比例最高,粟和高粱的播種面積僅及玉米的一半。由此可見,與1816年之前相比,作物茬口替代的現(xiàn)象非常明顯,玉米在排擠掉其他粗糧作物后,成為主要的春播作物,并與小麥和黃豆組成新的作物種植制度。由此可見,在膠東半島集中產區(qū),雖然玉米播種面積極大,但是仍以春播為主,極少夏播?!渡綎|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也認為膠東半島種植春玉米較多。4
4.3魯西北的玉米
與膠東半島不同的是,雖然魯西北的玉米種植規(guī)模也很大,但卻并沒有影響粟和高粱的播種面積。對于農民而言,三者都是主要粗糧作物。這可能與玉米的種植方式有關系。陵縣是魯西北的農業(yè)大縣,玉米的播種面積很大。民國《陵縣續(xù)志》云:
收麥之后,就麥地所種者,大概為玉蜀黍、綠豆、黃、黑、青、茶各豆及紅薯、雜菜等,故所占地亦與麥同計。1
在陵縣,玉米和豆類作物是最主要的麥后復種作物,玉米的播種面積約占耕地面積的10%,與黃豆的基本相同。2 不只是陵縣如此,魯西北大部分地區(qū)的玉米也以夏播為主,是麥后復種的主要作物?!渡綎|省農業(yè)生產統(tǒng)計資料》也報道魯西北種麥茬玉米較多。3 在廣泛種植麥后玉米的背景下,其種植方法又是怎樣的?民國《東平縣志》云:
玉蜀黍,高阜平原種之皆宜,惟最怕水淹,不宜于洼下地。東北各鄉(xiāng)多于收麥后與豆類、花耬隔種,易滋長養(yǎng),其法頗良,亦為邑人食糧之一種。4
由此可見,東平縣農民采用與豆類作物間作的方式種植玉米,這樣既可以充分利用玉米與豆類作物的空間互補效應,也可以發(fā)揮他們的固氮效應,從而提高玉米的單位面積產量。在人口日增而又缺乏肥料的情況下,這種間作的方式體現(xiàn)了當?shù)氐霓r業(yè)精耕細作化。館陶縣農民也采用這種辦法,民國《館陶縣志》載:
包谷,上等地畝產130斤,于此谷根際每帶種綠豆,如施肥適量,收數(shù)亦相等。5
館陶縣最肥沃土地的玉米畝產量可達130斤,但如果在較貧瘠的土地中適當施肥并采用混作綠豆的方式,玉米的畝產量也可以達到130斤。這種混作的方式利用了綠豆的固氮作用。萊蕪縣的玉米種植規(guī)模較小,但農民也采用間作的方式種植玉米,“玉蜀黍,有播種于春期者,有播種于刈麥后者,有點播及條播之別,點播多與他作相間,條播反是”。6
地處魯西北的臨邑縣苗坊鄉(xiāng)就是使用間作種植方式的典型代表。該鄉(xiāng)在本縣轄區(qū)中農業(yè)條件較好,距縣城八里,平原地區(qū),土質較好。7 根據(jù)1952年的回溯調查,1936年,全鄉(xiāng)糧食作物總播種面積為13534畝,其中小麥播種面積為4512畝,高粱為2677畝,粟為1628畝,玉米為2183畝,大豆為2293畝,番薯為237畝。8 關于當時的種植方法,調查員寫道:
還有的采用“間作”(群眾稱兩門贏)、“混作”(群眾稱滿天星)、“輪作”(群眾稱換茬)等辦法以相互影響,發(fā)揮地力。這都是農民的實際經驗,但我們的農村工作干部卻忽視這些經驗,還沒有及時的總結與推廣。9
據(jù)此,小麥是苗坊鄉(xiāng)的主要農作物,玉米與大豆的播種面積相仿。根據(jù)上文所述,高粱與粟均為春播作物,而魯西北地區(qū)的玉米則是夏播作物,由此可以推斷,該鄉(xiāng)的農民主要使用間作和混作的方式種植大豆和玉米。
4.4玉米和黃豆
魯西北地區(qū)的農民采用間作、混作等方式種植麥茬玉米,所以并沒有減少高粱和粟的播種面積,卻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黃豆的播種面積。從圖2和圖5可見,與膠東半島相比,除個別縣外,魯西北大部分地區(qū)的大豆麥后復種比例較低。
在膠東半島,大部分地區(qū)的耕地比較貧瘠,加之該地區(qū)距離港口較近,農民種植黃豆可以獲得生態(tài)和經濟上的雙重效應,因而麥后復種黃豆的比例較高。而魯西北的土壤卻相對更為肥沃,加之其距離港口較遠,與膠東半島相比,該地區(qū)的榨油業(yè)和豆餅業(yè)均稍微遜色,因而麥后復種黃豆效益較低。
當然,兩地之所以出現(xiàn)這種差別,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從清中葉開始,東北三省的農業(yè)日漸發(fā)達,可以向關內輸出余糧。由于距離較近,到東北的糧食運費較為便宜,由此在兩地之間形成了一個穩(wěn)定的糧食市場。如文登縣“農民生活,夙感艱難,普通食糧,以玉蜀黍為大宗,全縣出產,不足自給,需仰東北輸入,以資彌補”。1 福山縣也是“山多地瘠,物產不豐,食糧不敷30%左右,向恃海運救濟,均自煙臺輸入,以玉蜀黍為大宗,分運于八角、門樓、高疃,古現(xiàn)等市鎮(zhèn)銷售”。2 總之,膠東半島的大部分缺糧縣主要從東北進口糧食。
魯西北地區(qū)地處華北平原腹地,從外地調運粗糧的運費相對要高,因而該地區(qū)的粗糧貿易只能是在內部周轉。但是整個魯西北的人口密度均較大,除部分縣有剩余糧食外,其余大部分縣僅能自給。在這種條件下,農民在小麥生產的同時,也會考慮通過自己種植各種粗糧滿足自己的需求,因而粟、高粱和玉米均成為農民的主要粗糧作物。在粟與高粱均為春播作物的條件下,農民也會將玉米安排在夏季播種。為了增加玉米畝產量,他們使用間作或者混作豆類作物的方式種植玉米,這也就減少了大豆的播種面積。
在兩年三熟制外,如果肥水條件均充足,有些地區(qū)的農民也會實行單作式的一年兩熟制,即秋季收獲玉米后,再行播種小麥。例如泰安縣,《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云:
水澆地年種二季。其種法麥田刈麥后接種玉蜀黍、晚谷,秋收接種麥。非水澆地亦極力向一年二季上用工夫,然必須雨水及時沾足,方可辦到。否則,二年三季。3
如果水肥條件合適,農民會放棄大豆而單獨播種夏玉米。在這種作物種植制度下,玉米完全替代大豆成為主要復種作物。雖然這種作物種植制度在當時還較為少見,但卻是1950年后玉米替代黃豆成為全省主要粗糧作物的濫觴。
5、細糧和粗糧
5.1人口壓力與勞動力短缺
作為最主要的商品糧食作物,小麥的畝產較低,價格較高。1936年,山東省小麥總產量為50.24億斤4,如果按照1952年4791.8萬人5 計算,則人均小麥占有量為105斤左右。1936年,山東省人均糧食占有量為447斤 6,如果扣除賦稅和種子,實際口糧約為358斤,就全省平均而論,此數(shù)字只夠溫飽,無法維持一個家庭的正常運轉。
在這種情況下,在那些交通比較發(fā)達的地區(qū),出售商品作物成為一種常態(tài)。由于具有區(qū)域性,山東省每個地區(qū)的商品作物也不同,花生是低山丘陵區(qū)的主要經濟作物,棉花為局部棉產區(qū)的主要出售物,然而對于在更大范圍的平原地區(qū)來說,小麥則成為農家可以出售的最主要農作物。
如果按照人均糧食占有量來分析,當時山東農民的食物確實出現(xiàn)了粗糧化的趨勢,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口壓力凸顯。但如果從勞動力的分配角度看,每到農忙季節(jié),大部分地區(qū)又會出現(xiàn)勞動力不足的情況。卜凱在《中國土地利用》中寫道:
勞力雖多而賤,然當栽種收獲農忙之日,所有勞力,猶感不敷,女工占田場工作百分之十三,童工占百分之七者,職此之田,男工占百分之八十,比例最高……田場勞力大都耗于耕種及收獲等田場工作。凡此工作又皆在農忙期間,故節(jié)省勞力之法,誠屬刻不容緩……在小麥區(qū)域,每屆收獲期間,所有之人,皆出而工作。1
人均糧食占有量的持續(xù)減少與勞動力短缺是當時農民生產生活中的一個突出矛盾。勞動力短缺也限制了農作物總播種面積的擴大。在華北,農民必須在地面結霜之前的六個星期內,完成春播作物的收獲和冬小麥的栽種,這個時間上的約束,限制了任何農場(無論大?。┧芊N植冬小麥的比例。即使肥料充足,土壤條件適宜,經營式或家庭式的農場都同樣受到限制。2
5.2細糧和粗糧的交換
按照以上邏輯,如果一個地區(qū)的農業(yè)生產條件較好,同時又能提供足夠的勞動力,那么該地區(qū)的精耕細作化程度會更高,小麥的播種面積和單產亦會隨之增高。這樣,農民可能會在細糧與粗糧之間發(fā)展一種新的耕作制度,出售糧食的行為也更加頻繁。這種耕作制度的前提是該地區(qū)的周邊必須有能夠提供粗糧的農業(yè)生產區(qū)。
魯中山麓沖積區(qū)土地肥沃,人口密集,是山東主要的農業(yè)產區(qū)。如桓臺縣,《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云:
邑中地土膏腴,人煙極為稠密。,每平方公里平均144人,人口密度,在魯省中實屬罕見。3
1932年桓臺縣的總人口約為29萬,人均耕地面積僅有1.9畝。4 在人口如此稠密的情況下,全縣農民對于農作“全力赴之”,因而成為山東省最富裕的縣之一。即使是這樣,農民生活水平也還是不高:
(民)習尚儉樸,以奢華為恥。主要食糧為高粱,佐以谷、豆、蘿卜等粗菜。食糧帶殼食之,去皮者則目為奢。其尤儉者且伴以糠秕。平常麥面不可常得,富有之家,亦一律粗食。習俗如此,未必貧困使之然。衣著一律布素,絲織品、毛織品,絕不易見。摻作極勤苦,無間男女,耘田、灌溉、汲水、肩挑、搬運,凡男子所能為者,女子無不為之。5
當?shù)匾院啒阒Q,因而農民所食所用之物品都甚為簡單。膠濟鐵路管理委員會的調查員也認為這是當?shù)氐膫鹘y(tǒng)。事實上,如果將該縣人口與農作物總產量另行計算的話,則未必是傳統(tǒng)使然。1930年代初桓臺縣人均占有糧食619斤 6,扣除種子數(shù)量則為579斤。如果按照人均年消費量365斤計算的話,則剩余可支配數(shù)額為214斤。當時此縣戶均6人 7,以此推算,則每戶年剩余糧食為1284斤。由以上計算可知,該縣農民之所以崇尚簡樸,并不單是習俗的原因,而是由于農產量仍然較低所迫。
桓臺縣土地肥沃,緊靠膠濟鐵路,勞動力亦充足,小麥的畝產量較高,因而成為這里的主要商品作物。民國年間,在市場和人均糧食占有量低的影響下,該縣以小麥為核心所形成的耕作制度亦趨向于精耕細作化?!赌z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云:
小麥在農產中最為重視,水澆地年種二季,即每年必種麥。農家一年之計全在小麥,以麥換高粱為食,換人糞黃豆為肥料。澆水施肥,不惜工資,種植得法,無不收成。麥收則無兇年。水澆地每畝收量,至少一百六七十斤,有收至四百斤者。視肥料之多寡,地土之高下而異。非水澆地每畝收量百余斤,茲按每畝二百斤計,總產量達七千三百余萬斤。十分之八輸于濟南,計五千八百九十余萬斤。 1
雖然農民非常重視小麥生產,但是卻并不以之為主食,而是用它換取高粱等食物和其他生產物資,以保證食物需求和小麥的再生產。在這種背景下,該縣農民非常重視肥料的使用:
水澆地種麥施肥二次,有三次者,高粱、谷子有施肥二次者。麥一畝普通用豆餅百斤,人糞百余斤至數(shù)百斤,更有較此加倍者。高粱、谷子用肥料較少。濟南人糞以此邑為最大銷場。豆餅及黃豆之輸入,年達巨數(shù)。2
由此可見,農民主要將肥料施在小麥上,而在高粱和粟等粗糧作物上的施肥量卻較少。圍繞這幾種主要作物,該縣出現(xiàn)了以小麥為核心,其他粗糧作物輪作的種植制度:
播種與收獲:井水澆灌地,年稱二季,其種法麥將熟時就麥田中種晚谷、玉蜀黍、高粱、豆類。刈麥后施肥,秋收接種麥。麥后種晚谷者最多,種豆者最少……非井水灌溉地,二年三季,遇雨水沾足亦有種二季者,但不甚多。3
在勞動力和肥料充裕的情況下,水利灌溉條件的好壞成為能否一年兩熟的關鍵。在那些水分充足的地方,出現(xiàn)以小麥和夏播作物為主的一年兩熟制。在這個制度中,小麥是最核心的農作物,農業(yè)生產的精耕細作主要圍繞小麥展開。即使是在那些兩年三熟的地方,農民亦是以小麥為核心作物,將其與夏播粟輪作。值得指出的是,該縣麥后復種黃豆的比例很低。
據(jù)上文,在商業(yè)化影響下,黃豆兼具了養(yǎng)地與創(chuàng)收雙重功效,桓臺縣臨近鐵路,在市場需求下,榨油業(yè)應該比較發(fā)達,黃豆的播種面積也應該很大。但事實上卻并非如此。麥后復種黃豆主要是農民基于商業(yè)和肥料不足采取的一種種植方式。在桓臺縣,農民采用小麥換豆餅的方式補充地力,其效益高于麥后復種黃豆。
桓臺縣的農業(yè)比較發(fā)達,該縣農民主要圍繞小麥開展農業(yè)生產,并采取細糧換粗糧的方式保證糧食需求。那么,桓臺縣的粗糧從何而來?在那些生產粗糧的地方,作物種植制度又是怎樣的?高苑和博興的情況可以說明這些問題。
高苑縣位于小清河中游,錦秋湖西北,南以小清河故道界桓臺,至桓臺縣城三十里。4 該縣臨近小清河,“地土磽漓,物產不豐,民生狀況,至為艱苦。高粱為主要食糧,黃豆副之,食谷者即屬富厚之家,麥面魚肉,普通人民輕易不可得”。5 在這種自然環(huán)境下,高苑縣的作物種植制度較為特殊:
耕種全賴雨水,耕種季數(shù)視雨水多寡而異,倘能雨水及時沾足,大部分可二年三季,如無雨量,極為缺乏。麥后無雨,不能種豆,則待秋間種麥,秋又無雨,則待來春種高粱、谷子、玉蜀黍等,春再不雨,則待夏季種豆,因此十有九年一年只種植一季,能趕及二年種三季者,十年之中蓋無一二。只縣治之南小清河兩岸之少數(shù)地畝土層稍厚,比較能含蓄水分,可趕及二年三季,然亦不能確定。6
高苑縣的作物熟制以一年一熟為主體,偶爾可以兩年三熟。因為自然環(huán)境惡劣,小麥生產并無規(guī)律,因而小麥的播種面積極小。與此同時,那些抗逆性更強的粗糧作物成為該縣的主要糧食作物:
食糧高粱、玉蜀黍、谷子為大宗,因為雨水不時,黍子、雜糧頗不少。小麥極不一定,能趕及二年三熟時,種植畝數(shù)較多,否則每年種麥不過萬余畝。通常食用麥面,俱由濟南運來,高粱、玉蜀黍為主要食糧。高粱年有敷余,供給桓臺,谷在此邑視為細糧,農忙時普通戶食谷……黃豆,有余則銷桓臺。1
在高苑縣,市場和生態(tài)導致了另外一種作物種植制度的形成。在這個制度下,農民以高粱等為主要農作物,并將剩余粗糧銷售給桓臺縣農民。與其相鄰的博興縣也具有相似的情況,但其生態(tài)環(huán)境稍好一些,因而糧食產量較高,但仍以粗糧作物為主?!赌z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記載:
小清河以南地質較佳……大致兩年種三季,與他縣無甚差別。小清河以北,倘能雨水調和,亦可二年三季,否則一年只種一季,且不敢望其全得。例如秋后無雨不能種麥,則待來春種谷秫,春又不雨,則待立夏種豆,夏又不雨,則荒年矣。故秋后雨足則麥多,仲春雨足則谷秫多,夏初雨足則大豆多,雨水調和,極不易得(小清河以南以雨水調和為常,不調為變,小清河以北各縣適相反)。2
博興縣的種植制度大體分為兩年三熟制和一年一熟制兩種。在小清河以南土壤比較肥沃的地方,兩年三熟制是主體,而在小清河以北,當?shù)剞r民基本是依照天氣情況種植不同作物。在這種生產條件下,高粱是最主要的農作物,每年播種面積約為20萬畝,與此同時,小麥的播種面積約為10萬畝。3 關于這一點,《膠濟鐵路經濟調查報告》記載:
高粱為主要產物,種植畝數(shù)最多,本縣食之不盡,年有一部輸于桓臺。谷子約居高粱之半,大部分產于河南,河北非雨水沾足不能種麥。4
在博興縣,高粱承擔了部分商品糧食作物的功能,每年輸出一部分至桓臺。值得注意的是,受制于當時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大豆在該縣的種植制度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大豆產于河南者麥后種,產于河北者與高粱、谷子同時種,出產量頗大,以桓臺之索鎮(zhèn)為銷場”。5 無論是麥后復種,亦或與其他作物間作,該縣大豆的廣泛種植均是市場和生態(tài)共同起作用的結果。
桓臺、高苑與博興均位于小清河流域,由于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差異,農作物布局亦不相同。民國年間,農產品商業(yè)化擴大了這種差異,從而導致這些地方出現(xiàn)了不同的耕作制度。在這種背景下,三個縣之間形成了一個穩(wěn)定的糧食市場,細糧和粗糧之間的交換成為一種常態(tài)。
不只是上述三縣如此,在其他地區(qū)也存在穩(wěn)定的糧食市場。泰安縣平原廣袤、土壤肥沃,各種糧食無不大宗出產,耕種亦頗費資力,鑿井灌溉,日見其多,農業(yè)殊為發(fā)達。6 即使是這樣,該縣的糧食作物總產量也不能供應全縣的人口需求。
1932年,該縣人口數(shù)為90.5萬,以當年糧食總產計算,人均占有糧食362斤。7 市場和人口壓力促使農民更加重視小麥種植,將其作為經濟作物出售并換回粗糧食用,其法與桓臺的相同。8 該縣的農業(yè)生產亦圍繞小麥展開:
小麥,在該縣為最主要產品,水澆地每年必種一季小麥,即非水澆地亦極力設法種麥。能種麥則明年可得麥秋兩季,秋后仍可種麥,循環(huán)不休,否則明年只得一季秋糧……以麥易粗糧為食。小麥由泰安、大汶口車站輸出者年有巨數(shù),銷場沿津浦路天津、蚌埠之間,以濟南為最多。9
該縣由此也出現(xiàn)了以小麥為核心的作物種植制度:
水澆地年種二季。其種法麥田刈麥后接種玉蜀黍、晚谷,秋收接種麥。非水澆地亦極力向一年二季上用工夫,然必須雨水及時沾足,方可辦到。否則,二年三季。 1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泰安縣的麥后復種作物主要為玉米、粟等,因而出現(xiàn)“高粱、黃豆種植畝數(shù)俱少,不敷食用,加之釀酒肥田,需用頗巨,每年外糧輸入甚多”的情況。2 由桓臺和泰安的作物種植制度可見,在人口壓力下,如果水肥充足,農民會著力提高小麥的單產,將其出售換回粗糧作物。與此同時,麥后復種黃豆的效益遠低于復種粗糧作物,因而農民種植黃豆的規(guī)模不大。
民國時期,不僅是上述幾縣存在著細糧和粗糧之間的交換,就整個山東省而言,這樣的物資交流非常頻繁,只不過各地區(qū)的情況有所差異,但基本都遵循了細糧和粗糧互相交換的原則。
6、結論
清末至民國年間,榨油業(yè)的興起提高了黃豆的經濟價值,使其由糧食作物變?yōu)榻洕魑?,并成為麥后的最主要接茬作物,由此形成小麥―黃豆的復種組合。這個組合是市場和生態(tài)共同起作用的結果。雖然如此,有些地區(qū)的黃豆播種面積卻并不大,這也是那部分地區(qū)農民綜合市場與生態(tài)考量的結果。
篇6
關鍵詞: 《駱駝祥子》;儒家文化;形象刻畫
項目名稱:浙江師范大學2013年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fā)展性資助項目“傳統(tǒng)文化對京派文學人物形象刻畫的影響――以老舍《駱駝祥子》為例”(編號:201351)研究成果。指導老師:首作帝
五四時期白話文運動以激進的姿態(tài)反抗傳統(tǒng),是一場革新與守舊、進步與停止的尖銳的意識形態(tài)的斗爭。而則極力攻擊儒家文化,在極短時間內全盤否定儒家學說,力圖摧毀其文化統(tǒng)治地位。對儒學的全盤否定第一次從根本上動搖了舊中國穩(wěn)固的、封閉的、停滯的思想局面,而依此構建的一整個政治思想體系也由此坍塌,從學界而起,影響了整個中國社會。但這一影響過程并非一蹴而就,畢竟作為一種傳統(tǒng),儒學已融入國人的血脈,刻進了國人的骨子里。在舊的文化的解構與新的穩(wěn)定的文化重新構建并再次穩(wěn)固的過程中,民國時期中國土地之上都受到了這一巨變的沖撞?!恶橊勏樽印返墓适掳l(fā)生在十九世紀20年代末至十九世紀30年代初,繼于和潮流散去之后。祥子成長的農村,是儒家文化浸潤多年的以小農經濟為主,重視三綱五常,講求家庭倫理之地。而作為一個文化、政治、經濟中心,他所生活、闖蕩的北平,必然在革命運動時期首當其沖。首先是社會制度被破壞,直接導致社會秩序紊亂、兵匪橫行,環(huán)境中不安定因素增多;其次是國人思想觀念的顛覆,原先儒家思想中的傳統(tǒng)價值觀年受到質疑。然而新的合理的完善的價值體系又未曾建立完善,以致普通市民的價值評判變成了個人的、自我的、不受約束的發(fā)展,儒家“中庸”、“仁愛”等道德思想仍在積極影響著普通市民的生活,但民族中固守千年的封閉、落后、愚昧、守舊、自私、狹隘等痼疾也由此暴露。
1 儒家傳統(tǒng)文化對祥子的積極引導
儒家傳統(tǒng)文化之所以能盛傳千年經久不衰,必有其強韌的生命力所在。五常――“仁”、“義”、“禮”、“智”、“信”之核心價值,“仁者愛人”(有差別的愛),注重平等的原則。從個人到家庭、家族、社會、國家以至生命共同體,為仁需要推己及人,從內向外,由私到公。講求“中庸”,孔子從柔道的儒風里出來,要人“柔而能剛”、“恭而有禮”、“和而不同”。儒家也講求“天人合一”、“以人為本”、“剛健自強”、“以和為貴”等思想。這些正面的向上的思想曾經在歷史上起了促進文明發(fā)展的積極作用,是儒家傳統(tǒng)文化的精華。
1.1 “溫厚善良”之品質的形成
儒家講求“仁”,其核心是“仁者愛人”,這種寬厚、仁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言必信,行必果”的傳統(tǒng)美德在祥子的身上一覽無余:他不愿學著城里人的貧嘴惡舌,愿意在靜默中思考,直視自己的心;他極有責任感,把車拉得既穩(wěn)又快,也不講價;他窮死餓死不偷,不愿意讓自己的心靈留下污點;他平時舍不得花一個小子,而當他在小茶館看到車夫老馬餓暈過去時,卻不聲不響地買了十個熱包子送給他……從小生長在農村,淳樸敦厚的生長氛圍一直滋養(yǎng)著祥子,隨著這一陣安靜、憨厚、善良的清風,祥子走進了北平,在城里努力地生活著,盡力地闖蕩著,于紛亂的社會中開辟出一個寧靜美好的小天地。
1.2 “正直堅強”之人格的塑造
儒家也提倡“直”,還有股子“知其不可而為之”的韌勁,他會在風里雨里咬牙,飯里茶里刻苦;他愿正大光明地掙錢買車,不愿意走歪門邪道,放高利貸賺錢;他和虎妞結合后,不愿走虎妞指給他的道:或當小車主,或做小買賣,或繼承劉四的財產;他愿獨立自主地生活,做個自由的車夫……面對一次又一次“要擁有一輛自己的車”的愿望的落空,祥子會迷茫,會躊躇,會不安,但是骨子里的拼搏精神還是促著他煎熬過來,面對世界的惡意,祥子也努力堅守本心,努力堅持他心中的信念。他總是很少說話,在別人說閑話的時候,他會默默的思考,看看自己的心,想想接下去的生活要如何安排。直面困苦,祥子正直而堅強。
2. 儒家傳統(tǒng)文化對祥子的消極壓迫
孔子的思想體系的核心之一是“禮”,其主要內容是克己復禮,要求人們的行為符合“禮”的準則,力求達到名正言順、貴賤有序,并且這種守禮的思想隨著儒學的發(fā)展而發(fā)展,到漢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宣揚“君權神授,人君受命于天,統(tǒng)治天下”,提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之“王道之綱”,逐漸養(yǎng)成守禮手法的民族性格。但是經過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專制,統(tǒng)治者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將孔孟等古之賢者過分的神圣化、權威化,也將有些思想夸張、曲解,在民族性格中滲入了厚古薄今,思維迂腐僵化,看輕底層勞動人民,以及婚姻的桎梏等負面影響。而在祥子生活的時代,制度崩壞,綱常紊亂,儒家傳統(tǒng)文化思想也受到了極大的沖擊,沉腐于深層的部分糟粕也逐漸流于表面,影響著以祥子為代表的底層勞動人民。
2.1 對其肉體上的壓迫
在君主專制的封建社會以及當時動蕩局面的雙重影響下,祥子作為底層的勞動人民之一,一方面仍然受到階級上的剝削,另一方面又失去了原本制度給予他的基本保障。在祥子追求人生理想之路上,他無盡的努力、微薄的積攢以及幽弱但始終堅持的希望被屢次打擊,當他初來乍到,苦干三年,好不容易湊足錢買了輛新車卻連人帶車被憲兵抓去當壯?。划斔u了牽來的駱駝,省吃儉用攢錢,卻在干包月時遇到的一次搜捕中將錢也被敲詐去;最后,虎妞用低價給他買了鄰居二強子的車,他為了置辦虎妞的喪事,又賣了車。人生的三起三落不斷削弱磨損祥子的精神脊梁,挫傷他的堅硬和傲氣,忍讓、退讓、避讓使祥子再也直不起腰來,成為了一個墮落鬼。
2.2 對其精神上的壓制
儒家傳統(tǒng)思想對社會和個人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社會環(huán)境、身邊人物對祥子的影響不僅僅是身體上的,還有精神上的。北平城里城外的動蕩混亂,人心的冷漠險惡,階級的歧視壓迫……這一切都在不停地影響著祥子也于有形無形中改變著祥子。人們只關注祥子扯著駱駝發(fā)了邪財,卻從不關心祥子丟車的凄慘;虎妞只為了自私的愛引誘了祥子,婚后發(fā)現(xiàn)“家里的不是個老婆,而是個吸人血的妖精!”、“他已經不是人,而只是一塊肉”被不斷地吸血;夏太太誘惑了他,傳了他一身的臟??;而最后小福子的死,成了壓死那匹駱駝的脆弱的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然而祥子最終的墮落卻不曾在北平這個城市里驚起一點兒波瀾,“他已經漸漸入了‘車夫’的轍:一般車夫所認為對的,他現(xiàn)在也看這對;自己的努力與克己既然失敗,大家的行為一定是有道理的,他非作個‘車夫’不可,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與眾不同是行不開的?!毕樽拥膲櫬涑闪松鐣壑械臍w于正常,他的蓬勃朝氣,他的銳意進取和他的和善忍讓都消失無蹤跡了。儒家傳統(tǒng)文化流行千年,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對中國社會和活在此中的人民造成了深入骨髓的影響,這其中有精華,也有糟粕。
祥子原先是個善良純樸、熱愛勞動的年輕小伙兒,對生活具有駱駝一樣積極堅韌的精神。他一貫要強,不愿聽從高媽的話放高利貸,不想貪圖劉四的六十輛車,不愿聽虎妞的話去做小買賣,認為有了自己的車就有了一切。這過程中展現(xiàn)出了祥子“敦厚老實”、“剛健自強”的個性寫照。其實,他夢想的全部就是以自己的勞動求得一種獨立自主的生活。但是,祥子的命運起伏動蕩,那個強大的罪惡的病態(tài)的社會一次又一次地打擊他的信心以及耐性,將祥子骨血里掩埋著的愚昧、自私、狹隘的劣根性徹底暴露,他無法與之抗衡,它卻能把他變成病態(tài)的產兒,把他從人變成個鬼祥子,變成了“刺兒頭”,墮落成社會的垃圾:“當初咱也倒要強過呢,有一釘點好處沒有?”祥子遙遠的希望破碎,只剩下眼前短暫的利益了。人物前后巨大的個性反差以及其悲劇命運的不可抗拒,反應出了儒家傳統(tǒng)文化對人物影響之利弊兩面,加之整個社會的動蕩與罪惡,以至祥子自我個性被逐漸磨滅后再無力抗壓,從肉體到精神都采取了自我放逐的消極態(tài)度,如書中結尾所言:“體面的,要強的,要夢想的,利己的,個人的,健壯的,偉大的,祥子,不知陪著人家送了多少回殯;不知道何時何地會埋起他自己來,埋起這墮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會病胎里的產兒,個人主義的末路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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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河湟”最早是指流經今甘肅、青海兩省交界地帶的黃河及其支流湟水,后來就將由黃河和湟水沖積而成的大片谷地稱作“河湟地區(qū)”或“河湟谷地”。早在《后漢書•西羌傳》中就有“乃渡河湟、筑令居塞”的記載。河湟地區(qū)所指的范圍有小河湟和大河湟之說。小河湟指的是以西寧為中心的包括黃河流域和湟水河流域的青海東部農業(yè)區(qū),大河湟則除了上述地區(qū)外還包括了甘肅的其他一些地區(qū)。河湟的中心是河州和西寧。
從自然地理位置看,河湟地區(qū)西倚青藏高原,并與之連為一體,是中原地區(qū)與邊遠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過渡地帶,且介于黃土高原和青藏高原之間,處于農業(yè)文化和草原文化的結合部,與甘肅定西、甘南,青海海南、海北等地區(qū)相接。河湟谷地海拔較低,氣候濕潤,土地肥沃,不僅宜于農業(yè)生產,也適宜于牧業(yè)生產。
從人文環(huán)境看,河湟地區(qū)是儒家文化與藏傳佛教文化、伊斯蘭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匯聚之處。宋元時期是河湟地區(qū)多民族、多元文化匯聚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一些阿拉伯、波斯等地的商人、使者以及中原內地的商賈不斷來到河湟,并有部分人定居于此。隨之,他們也將各自的民族文化帶到了河湟。久而久之,在河湟地區(qū)便形成了藏文化、漢文化、伊斯蘭文化等并存共榮的多元文化格局。
二、河湟地區(qū)的文化交融
河湟地區(qū)的文明包括儒家、藏傳佛教、伊斯蘭教三種文明。三者在河湟地區(qū)交往的特點,就是和而不同。所謂“和”就是三方相互尊重,相安無事;所謂“不同”就是說存在差異,不強求一致。儒家的仁禮和合;佛教的慈悲情懷;伊斯蘭的清潔精神,從理論上看,三者之間并無本質的利害沖突,可以互相補充,彼此欣賞(美人之美),加上三者共處一片藍天之下(河湟),這是三者“和”的現(xiàn)實基礎。但是“語言和宗教是文明的兩大關鍵課程”,也就是說從文明的載體看,三者的差異懸殊還是很大的。
儒家的載體是漢語和漢族,其“仁禮和合”思想附著在宗法(血緣)社稷(地緣)基礎上的等級社會結構之中,有著嚴格的尊卑、親疏的等級秩序,顯然,其中并沒有佛教慈悲情懷及伊斯蘭清潔精神的位置,儒家講究夷夏之辨,認為夷狄遵從了儒家禮儀,夷狄就成了中國人,夷狄如果不認同儒家禮儀,即便生活在中國,也不以中國人視之。由于伊斯蘭潔身自好,不參與中國主流社會的思想交鋒,因而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但是到了清代,官員、士大夫中歧視伊斯蘭教的言論比比皆是,這說明儒家對佛教與伊斯蘭教劃了一條無形的界限。而佛教對儒家也有批評,認為“那南贍部洲(中國)者,貪樂禍、多殺多爭,正所謂口舌兇場,是非惡海”。具體到藏傳佛教,它的載體是藏語、藏族、佛寺。它不同于漢地佛教之處就在于它有嚴格的活佛轉世制度和經院教育制度。它是以出世為特征的,它的藏語表述,寺院傳承、教義的思辯性,人生態(tài)度的出世性,使佛教慈悲情懷同樣具有一定的界限。而伊斯蘭教也嚴格地和儒佛保持距離,持一種敬而遠之的態(tài)度。因為伊斯蘭教講究“真主獨一”,用哲學的語言講,就是一神論,而佛教,有人說是多神論,有人說是無神論。儒家有天地崇拜、圣賢崇拜、祖宗崇拜、皇權崇拜,民間的泛神雜信傾向明顯。伊斯蘭學者贊同儒家的入世精神,認為儒家的“修齊治平”是人生大道,但批評儒家不明“原始要終”之至理。
三、多民族文化互動中的變異與同化
文化的變異往往是導致文化整體性變異的基礎,整體性變異是歷史過程中部分變異逐步積累的結果。十三世紀后在河湟地區(qū)孕育產生的土族、撒拉族、東鄉(xiāng)族和保安族等新的民族共同體,其民族文化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歷史過程中,以各自先民的文化為基礎,吸收和融合其他民族文化因素而形成的。這個過程無疑是各民族先民文化由部分到整體逐漸變異并最終形成為一種新的文化系統(tǒng)的過程。因此,盡管各民族文化與其先民文化之間有淵源關系,但已經是不同于其先民文化的、經過了重構的新的文化。而這個過程的完成,與族際間互動關系密不可分。高丙中曾就土族文化的重構問題進行了探討,他認為,土族先民文化是以薩滿教和蒙古語為基本特征的牧業(yè)文化,而現(xiàn)當代土族文化是在其先民文化的基礎上,吸收了藏漢兩族文化為主的外來文化后建構的一種農業(yè)文化,是一代一代土族先民對原有的牧業(yè)文化重構的產物。很顯然,土族文化的這個“重構”是由與周鄰民族即主要是與漢藏兩族之間的文化互動關系所促成的,是土族民族共同體形成和發(fā)展過程中族際間文化互動的結果。土族的文化是如此,東鄉(xiāng)族、保安族和撒拉族的文化大致上也都是如此。和土族一樣,東鄉(xiāng)族和撒拉族這些小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基本上都是多種民族也即多種文化融合的產物,文化互動在各民族文化的建構過程中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漢、藏、蒙、回這些大民族的文化是上述各民族文化建構過程中重要資源所在。
文化同化或文化轉化的現(xiàn)象主要反映著兩種文化之間的互動關系,互動的結果是一種文化轉向另一種文化,也即被另一種文化所同化。在河湟這個民族的地區(qū),我們既到看得到漢族與少數(shù)民族之間的文化同化現(xiàn)象,也可以看到少數(shù)民族之間的文化同化現(xiàn)象。
篇8
“節(jié)日作為一種民俗事象,它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它是一年當中由種種傳承線路形成的固定的或不完全固定的活動時間,以開展有特定主題的約定俗成的社會活動日?!痹谥袊F(xiàn)代階段,消費年畫已經成為歲時節(jié)日約定俗成的社會活動。根據(jù)王樹村等專家的考證,“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李光庭撰《鄉(xiāng)言解頤》,其中‘新年十事’一節(jié)里,始有‘年畫’二字出現(xiàn):掃舍之后,便貼年畫,稚子之戲耳。‘年畫’一詞及其定義,蓋由此而來?!笨梢?,在清中后期,以“新年”為代表的“歲時節(jié)日”已經成為民間繪畫作品集中生產、售賣和消費的時間?!澳戤嫛敝m在清代,其雛形卻可以追溯到上千年前?!皻q時節(jié)日的發(fā)展,在我國有三條重要的線索:第一條是農事祭祀節(jié)日習俗的線索;第二條是宗教節(jié)日習俗的線索;第三條是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習俗的線索。它們往往逐漸相互滲透、影響,融合成民俗節(jié)日?!敝袊拿袼坠?jié)日歷史悠久、本身涵義復雜而多樣,作為對應這些現(xiàn)象的民間繪畫,年畫在不同地區(qū)和歷史時期積累下了非常繁多的圖像程式,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民族、民間視覺文化系統(tǒng)。傳統(tǒng)節(jié)日“是古代信仰物化形態(tài)的一種遺留”,“也是一種生活的節(jié)奏,一種逐漸形成的自我調節(jié)機制?!蓖尥廾廊祟}材的圖像在某種意義上比其他題材更能凸顯年畫這兩方面的表現(xiàn)功能。中國的傳統(tǒng)節(jié)日有三項民俗特點:“鮮明的農業(yè)文化特色”;“濃厚的倫理觀念與人情味”;“節(jié)俗的內容與功能由單一性向復合性發(fā)展”。娃娃美人題材年畫中的兒童和女性形象是彰顯這三項特點的典型視覺符號。
年畫中的兒童和女性形象之創(chuàng)造與消費同任何其他民間美術形象一樣,包含的真正動機是“試圖通過物化形式確立某種合主體目的性的現(xiàn)實力量,以求自身的需求獲得替代的滿足。”“審美主體的觀念內在地決定著合目的性視覺樣式的創(chuàng)造”,它是“形象構成也即符號結構的內在整合力”。年畫的審美主體是社會中下層大眾,具有趨同但并不單一化的審美觀念。因此,年畫中的人物形象必須從不止一個層面與維度上滿足大眾的審美需要,她們應當是內在形象與外在形象的統(tǒng)一。人物的體貌特征描繪或許主要服務于外在形象的塑造,除此之外的一切則均可成為道具,服務于內在形象的建構。在年畫中,沒有程式化的兒童和女性形象出現(xiàn)在堆有象征性道具符號的場所里,完成約定俗成的敘述。
一、穩(wěn)定血緣關系之理想的投射一多子、貴子與母子
學者們就中國鄉(xiāng)村社會關系有過諸多精彩論述,譬如“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xiāng)土性的”“從土地里長出過光榮的歷史”“直接靠農業(yè)謀生的人是黏著在土地上的”“從人和空間的關系上說”是“不流動的”“從人和人在空間的排列關系上說就是孤立和隔膜”……缺乏變動的文化意味著長幼差次下的強制權力,這是血緣社會的基礎。血緣社會具有靜止的結構,并且想用生物上的新陳代謝作用——生育,去維持社會結構的穩(wěn)定。對于生活在中國傳統(tǒng)農業(yè)文化社會里的大眾,尤其是處于主導地位的男性而言,對生命繁衍的渴求即意味著不斷接續(xù)血緣關系的理想,也便是對社會結構穩(wěn)定性的執(zhí)著追求。
(一)穩(wěn)定的“多子圖”范式
在武強、桃花塢、蕪湖、楊柳青、濰坊、綿竹、朱仙鎮(zhèn)等傳統(tǒng)年畫產地均生產過相似的多子圖范式年畫,最常見的種類包括《百子圖》《榴開百子》和《多子多?!返鹊取8黝悺栋僮訄D》圖像內容復雜,畫面上有數(shù)量眾多的男性兒童形象。他們三五成群地進行對弈、撫琴、舞龍等具有積極寓意的活動,顯得非?;顫姟F洚嬓囊话愠蕡A形或長方形,由連續(xù)的瓜蝶圖案(瓜瓞綿綿是生殖崇拜的投射)或吉祥字等象征符號圍合成邊框。因為打開的石榴已經詮釋了多子這個意象,《榴開百子》就有可能出現(xiàn)少量甚至僅一個男性兒童。
中國民眾對多子圖范式年畫的需求總是大量且穩(wěn)定的。無論民間年畫、改良年畫還是月份牌年畫,都包含此類圖像,并且常常熱銷。比如,有專門記載顯示,20世紀30年代,中國國內市場對胖娃娃題材的月份牌需求量很大。金梅生“根據(jù)畫報上載加拿大一胎五子的照片改畫的《五福臨門》月份牌引起許多人模仿,形成1935年左右胖娃娃的大流行”,“到處都是胖娃娃,加一個減一個的出現(xiàn)了”。不同地域、不同時期創(chuàng)作的多子圖各有千秋,后期的圖像減去了不少具有象征意義的道具,但畫中男童總是白白胖胖的,這意味他們具有較強的抵御疾病和饑餓的能力,也顯得更加聰敏、更有希望。
(二)對“貴子”的永恒向往
世俗盼子心理的一個維度是追求多生,另一個維度就是追求優(yōu)生,也即希望“早生貴子”“連生貴子”。這兩種題材的年畫很常見,“麒麟送子”“獅童進門”和“五子奪魁”則是以更為豐富的符號來詮釋類似的內涵。
傳說中的動物麒麟是象征儒家理念核心“仁”的瑞獸,“麒麟送子”圖像范式出現(xiàn)于清代,為生兒、育兒和求子的年畫開闊了天地。其構圖簡單者只有一個兒童騎在麒麟背上,逐漸添加上去的道具包括書(暗合孔子出生時“麟吐玉書”的典故)、蓮和笙(諧音連生,寓意連生貴子)、桂花和冠印(表示未來科舉取勝)。比較復雜的構圖上還會有天仙做陪,打扇、捧盒擺出儀仗,將天仙送子的意象融合到這一題材的圖像中?!镑梓胨妥印闭凵涑鱿M蟠ㄟ^科舉進入上層社會的理想,“獅童進門”的寓意與此相似,也是“期望兒孫得官封爵、光宗耀祖”(因為中國“民俗中常以‘獅’諧‘師’,把‘獅子’比作‘太師’”)。“五子奪魁”表達的也是大致相同的心愿,“古代施行科考制度,父母皆希望子孫能得狀元及第。然狀元全國僅一名,故望五子各自努力爭取。畫中作大兒手中持一盔帽,‘盔’‘魁’同音,以示奪魁者,即象征高中狀元之意?!彪m然受到封建科舉制度廢除這一變化的影響,此類年畫并未絕跡,因為平民百姓望子成龍的心愿不會消失。
(三)“母子圖”形式與內容的革新
從數(shù)量上看,截至近代時期,在娃娃美人題材的年畫當中,人物方面僅有兒童形象的種類多于僅有女性形象的。實際上,數(shù)量更占優(yōu)勢的是兩者共同構成的圖像,因為名義上歸為美人題材的年畫里往往添加了兒童形象。在這類圖像中出現(xiàn)的兒童是詮釋女性“美人”形象的一個重要“道具”。“在人們的審美觀念中,女性美是不能脫離女人的自然屬性的”,而生育后代能使女人達成其最原始、最根本也最重要的一項自然屬性。在封建社會里,女性群體服務于男權的重要職責就是為他們生育繼承人,也即男性兒童,所以,在傳統(tǒng)年畫里,要全面地建構女性的內在形象之美,作為其后代的男性兒童應當在場。
以母子圖暗示女性生育能力作為表現(xiàn)其內在形象美的一種手段,在改良年畫和月份牌年畫里仍然存在,但是進入民國之后,中國女性的社會地位有所提升,溺死女嬰的惡劣行為越來越少,女性兒童不再被徹底忽視,所以表現(xiàn)完的圖像范式增添了母女圖和兒女雙全的新種類。
二、倫理、政治、商業(yè)與技術的合力作用——美人形象的漸變
年畫中的女性形象要為大眾所喜聞樂見,除了表現(xiàn)出多子這一“內在美德”以外,還應當滿足很多其他的審美需求。然而,美人題材民間年畫中的女性身份并不多元化,甚至可以說是單一而模糊的。因為在封建社會里,女性難以到社會上謀求合法、受尊敬的地位。絕大多數(shù)女性的最佳選擇是成為某人的發(fā)妻,際遇差一些的會成為侍妾,更糟糕的處境是淪為歌妓、婢女,甚至。當然,她們都可以擁有美貌并且成為母親,但無論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低,都是男性的附屬品,如同私有財產,所以,在男權占主導的社會里,年畫中的美麗女性形象其實是在扮演妻妾的角色。
之后,中國社會發(fā)生很大變化,新式婚姻制度出現(xiàn),男女平等的意識逐漸傳播開來。中國的近、現(xiàn)代化其實是從發(fā)達的農業(yè)文明里“長出一層比較上層和鄉(xiāng)土基層不完全相同的社會,而且在近百年來更在東西方接觸邊緣上發(fā)生了一種很特殊的社會。”中國傳統(tǒng)的節(jié)日原本都深刻關聯(lián)于農業(yè)文明,其內涵卻在“很特殊的社會”里被解構了。由于西方物質文明的入侵,消費社會的某些特征在資本主義工商并未正常發(fā)展的中國都市提前出現(xiàn)。張貼年畫作為節(jié)期的特殊活動而被利用為促進商品銷售的契機,月份牌年畫的大流行就是年畫這一形式被注入商業(yè)意圖的結果,于是其中的女性形象成為符號化的廣告代言。再加上男尊女卑的心理短時間內難以徹底清除,所以無論是改良年畫里的“國民之母”還是月份牌年畫里的都市女郎都在扮演著男望的對象。舊的風俗不再完整,新的風俗從“坍塌”處滋生。近現(xiàn)代年畫中的女性形象以藝術的方式反映出社會秩序和倫理現(xiàn)實的變化,令特定階段的風俗在圖像文本里得以保存。
(一)肢體的變化
由于中國民間始終有求子的愿望,傳統(tǒng)年畫上的女性形象有相當一部分身材豐腴,顯示出利于生育后代的樣子,但是,宋代以來的中國社會漢族男性主流話語對女性獨立人格與地位是集體否定的,因此上層社會和文人理想中依附于男性的女性形象應當是柔弱的。這種觀念對中下層大眾的審美也產生了影響,所以清代的年畫當中也有一些削肩細腰的美女形象,身材扁平、四肢細小,看起來不是很健康。到了明清時代,纏足成為塑造漢族女性美的風俗,許多文學作品都反映出當時社會對三寸金蓮狂熱而病態(tài)的審美需求,男性對小腳形狀之美建立了各種荒唐的具體標準,并將這一截畸形的肢體視為女性身體最神秘、性感的部分。從大量年畫來看,描繪站或坐的端莊女性形象時,無論其身材豐腴還是瘦削,雙腳常常被長裙蓋住,不會特意表現(xiàn)雙腳,而描繪姿態(tài)撩人的美女時,則往往專門精心描繪出又尖又小的“金蓮”和金蓮鞋,仿佛的。
清末民初,月份牌年畫上的美人身形并沒有馬上脫離傳統(tǒng)審美控制,仍然呈現(xiàn)出比例不太協(xié)調的效果,但在實際當中,纏足的陋習已經被取締,社會開始鼓勵女性進行適當運動,追求健康體質成為新的風氣,對理想美女身形要求也在日漸變化。在20世紀最初的十年,畫中美人的腳雖然還是很小,卻已不是纏小的金蓮,而是趨于正常生理結構的形態(tài)。大致在20世紀20年代,美人的四肢逐漸變長,與軀干的比例變得合適。在20世紀30年代前后,還曾因受到日本風俗畫的影響而出現(xiàn)了一些下半身過長的美人形象,但是這種夸張的畫法并沒有流行很久。在月份牌年畫發(fā)展至比較成熟的時期,其中的美人肢體和身材都是比較健康的。
(二)服飾、曲線與面孔的變化
清中期前后,中國女性的服飾崇尚繁冗裝飾,裙長及地,發(fā)型也比較復雜。到了清末民初,款式稍顯簡潔的百褶長裙和元寶領上衣廣受歡迎,發(fā)式受到日本女性的影響。很快,倒大袖上衣、過膝長裙、不佩戴復雜首飾的女學生打扮成為年輕女性普遍模仿的范式,短發(fā)、燙發(fā)都開始流行。后來,各類修身形的改良旗袍、高跟鞋、歐化首飾加上電燙發(fā)成為都市女性追逐的時尚,定義了今日大眾腦海中的民國美女形象。具有殖民地色彩的都市成為引領新風俗的中心,月份牌年畫里的美女形象折射出這樣的變化過程。
服飾的改換其實是社會對女性身體審美需求的轉變,曲線越來越突出成為基本趨勢。服裝對身體的壓抑漸漸消除,女性身體的曲線凸顯出來,其變化的先后順序大致是:腳的形態(tài)和大小變得正常,四肢變得修長圓潤,胸部由扁平變得豐滿。這既是女性解放的結果,也同時促進了社會對女色的更大尺度消費。纏足不再是性感的符號,袖子和裙擺逐漸縮短,直至大面積暴露皮膚的泳裝,甚至美女,漸次進入年畫圖像。的、光滑的皮膚和身體曲線構成新的誘惑。在月份牌年畫里,即便是端莊、優(yōu)雅的女性形象,也并不表現(xiàn)出刻意遮掩優(yōu)美身材的樣子。
照相和電影傳人中國,受到喜愛的同時,西方的審美標準也裹挾在影像產品里影響到民間視覺文化產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民國時期的年畫有一部分是民間流傳的老版繼續(xù)翻印,更多的是月份牌年畫向名媛和明星照片靠攏的新創(chuàng)作。其中女性的鼻梁和顴骨升高,這使面部輪廓變得立體。同樣明顯的一項變化是笑容:直到20世紀20年代,最流行的月份牌年畫美人形象都是胸部扁平、眉頭微蹙的病西施模樣,即便微笑也非常含蓄。20世紀30年代的美人則變得開朗、明媚,唇紅齒白的燦爛笑容令整個面孔都生動起來,但始終不變的柳葉彎眉和鵝蛋臉型則反映出大眾對女性形象審美需求中最穩(wěn)定的部分,大眾理想的美女無論展現(xiàn)出怎樣的風情,恭順、賢淑的態(tài)度總是必不可少。
(三)道具,場所與身份的變化
清代民間年畫中用于豐富女性內在形象的道具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暗示生育能力的象征符號,如蓮花、石榴、瓜瓞、蛙、蟾、繡球等等,此類圖像中的女性一般年輕、健康、豐滿、紅潤。她們是符號化的形象,常常在不模擬真實空間的畫面里,僅僅與那些象征符號為伴。另一類道具用以襯托女性優(yōu)雅、惹人憐愛的姿態(tài),如琴、書、文房四寶、鮮花等等,這些都暗示畫中的女性形象可以成為男性的“知音”。她們更多地被安排在真實的空間里,一般是雅致的居室內或幽靜的庭院里,與外界隔離,是男性的伴侶和。清代后期,有一個“十美踢球”的圖像范式反復出現(xiàn),畫面主要表現(xiàn)十個搔首弄姿的女性形象,這時的背景場所就已經顯得開闊了。清末蘇州、上海等地的民間年畫和月份牌年畫新添了女性盛裝游園的題材。這表現(xiàn)出女性脫離深閨,進入公共場所的變化,也意味著西化的公共空間在中國城市里逐漸形成了。
篇9
大凡征編出版史料,是以研究歷史、總結經驗和教訓、警示后人為目的的。晉商在中國歷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清時期,山西人多地少,土地貧瘠,雖有鹽鐵煤炭等資源優(yōu)勢,卻由于生產力條件所限,長期得不到開發(fā)利用。明代山西商人抓住朝廷為地方邊鎮(zhèn)籌集軍餉而實行“納糧中鹽”的開中制的歷史機遇,走出口外,走向全國,一步步把生意做大,占據(jù)和分割了全國市場,甚至走向海外,形成了海內最大的商幫,居徽商、粵商等十大商人集團之首。晉商現(xiàn)象是山西乃至中國特定歷史時期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各方面發(fā)展的一個綜合反映。在經濟方面,它開辟商路,促進了各地區(qū)之間的經濟聯(lián)系,推動了各地城市集鎮(zhèn)的興起及國內外貿易市場的建立和發(fā)展,所謂“先有曹家號,后有朝陽縣”、“先有復盛號,后有包頭城”、“先有晉益老,后有西寧市”等民諺都足以說明這一點;它首創(chuàng)票號,開異地匯兌、轉賬結算之先河,匯通天下,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fā)展,為近代銀行業(yè)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它積累了豐富的商貿經驗,創(chuàng)新了經營體制,如“酌盈濟虛、抽疲轉快”,如兩權分立、掌柜負責制、設立人身股等,為現(xiàn)代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進步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在文化方面,它創(chuàng)建了燦爛的晉商文明,以其開拓意識、敬業(yè)精神、誠信理念、經營策略、管理方法等晉商精神和與之相適應而形成的建筑風格、戲曲藝術、飲食文化、道德倫理、社會風尚等,豐富了民族文化,成為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至今仍廣泛影響著人們的精神面貌和社會生活。
晉商研究首先是經濟研究,但又不完全是經濟研究。晉商文化的內涵非常豐富,具有多學科、多角度、多領域的研究價值和審美意義。綜觀國內外晉商研究歷程,已有近百年的歷史。早在20世紀40年代以前,晉商的創(chuàng)新業(yè)績就引起了國內外有識之士的關注,一些贊成實業(yè)救國的學者開始整理晉商文化遺產,并出版了相關學術專著。由此可見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歷史是一面鏡子,通過對歷史事件和現(xiàn)象的探究和分析,可以為我們提供很多可資借鑒的經驗和思想。這也正是我們今天挖掘晉商史料,編纂出版《晉商史料全覽》目的之所在。歸納起來,我想其重要意義大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存史,搶救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明清晉商已消亡近百年,民國晉商也過去了50多年,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當事人的離世,直接反映晉商商人和家族的史料如族譜家乘、墓志碑文、傳記家訓、店規(guī)行規(guī)、會計賬簿、當票匯票等文獻和實物在不斷流失;隨著城市的改造和建設,晉商在全省及全國各地留下的遺址遺跡如商號店鋪、作坊宅院、廟宇會館、碑刻楹聯(lián)等在不斷被拆除或損壞;隨著各地的經濟建設和發(fā)展,歷史上晉商活動過的商業(yè)城鎮(zhèn)、商品集散地、商業(yè)口岸、商路要地、渡口、驛站所在地等在不斷消失;隨著晉商后人的去世,一些口碑史料也在不斷被帶走,留下無法挽回的遺憾。鑒于這種情況,我們組織搜集整理晉商史料,就帶有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的性質,這項工作不但很重要,而且很緊迫。
二是資政,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正處于一個戰(zhàn)略機遇期,我們要實施“十一五”規(guī)劃,堅持改革,擴大開放,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fā)展旅游業(yè),調整結構,促進經濟發(fā)展;我們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我們要培育新晉商,促進多種經濟共同發(fā)展……這些都需要借鑒歷史經驗和教訓。晉商在長期的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的經營哲學和理念,晉商積累的經營管理策略和技巧,晉商創(chuàng)立的組織制度如行會制度、企業(yè)制度、財務會計與核算制度等,都有可資借鑒的豐富內容。特別對山西來說,晉商史料的搜集整理,可以促進景點景區(qū)的開發(fā)和建設,促進旅游文化產品的開發(fā)和檔次的提升,為進一步豐富文化旅游資源,促進山西人文資源向旅游資源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升級服務。
三是育人,弘揚民族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晉商500年的興衰史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教科書,晉商文化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晉商精神是民族精神的重要體現(xiàn),是山西寶貴的文化遺產。晉商精神中勤勞儉樸、團結互助、誠信敬業(yè)、開拓進取等思想理念是偉大的中華民族精神的靈魂。如晉商以誠信闖市場,以誠信創(chuàng)大業(yè),“誠招天下客,義納八方財”的大生意經,對我們今天發(fā)展信用經濟,構建信用社會,建設信用政府,爭做信用公民,就有著很好的借鑒作用。我們可以從晉商史料中發(fā)現(xiàn)晉商精神的這些亮點,加以總結推廣,使之發(fā)揚光大,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同時我們還可以從晉商的興衰成敗中獲得思想的啟迪。
四是為晉商研究提供史料基礎,促進晉商研究工作向縱深發(fā)展。晉商研究目前已成為省內外相當關注的一個重大課題,但就目前晉商史料的發(fā)掘來看,卻相對滯后。歷史上晉商遍布全省全國,但晉商史料的發(fā)掘卻主要集中在晉中一帶,遠遠不能反映晉商的群體歷史。在研究方面,雖然已經作了較深層次的開拓,著作論文也很多,但許多著作所引用的史料卻大同小異,缺乏新的歷史資料,“炒冷飯”的現(xiàn)象和問題比較突出。史料征集工作如果不能有大的突破,晉商研究就很難再有大的發(fā)展。因此,現(xiàn)在迫切需要廣泛、全面、深入地搜集晉商史料,以促進對晉商文化內涵的進一步挖掘,引深晉商研究。
文史資料工作是人民政協(xi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時期對政協(xié)文史資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搜集整理晉商史料,編輯出版《晉商史料全覽》,就是一項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要求,符合山西政協(xié)工作實際的舉措。首先是省市兩級政協(xié)和多數(shù)縣(區(qū))政協(xié)都有文史資料委員會,有專職或兼職干部,其主要業(yè)務就是征集和利用文史資料。其次,各級政協(xié)有廣泛聯(lián)系社會各界的優(yōu)勢,只要充分發(fā)揮廣大政協(xié)委員和社會各界的作用,就可以動員一支很大的力量。第三,各級政協(xié)相對于政府來說,位置比較超脫,具體事務性工作少,三級政協(xié)上下聯(lián)動可以取得很好的協(xié)作效果。從上述幾層意義上講,這是歷史賦予我們政協(xié)的一項使命,也是我們履行職能的具體體現(xiàn)。因此,我們把這項工作列入工作計劃,集中了上下三級政協(xié)一定的人力財力共同來完成這一龐大的系統(tǒng)工程。
晉商的發(fā)展是不平衡的,其興衰成敗是一個歷史的發(fā)展過程,具有連續(xù)性和繼承性,到明清時期達到極盛。當時晉商的足跡遍布于全國以至海外許多地方,特別是在省內,無論大小城鎮(zhèn),甚至偏遠山區(qū),都有規(guī)模不等的晉商產生,當時就形成了平陽幫、蒲州幫、潞州幫、澤州幫、汾州幫、太原幫、大同幫、忻州幫、代州幫、崞縣幫等商幫。像臨縣這樣的貧困大縣,都曾有繁華的磧口鎮(zhèn);像右玉這樣的窮縣,也曾有興盛的殺虎口……可見史料十分豐富。但如前所述,目前晉商史料的征集大多仍局限于文字資料,局限于明清時期,局限于晉中地區(qū),這是很不夠的。因此,我們希望進一步拓寬晉商史料搜集的視野和范圍,力求更廣泛一些,全面一些。因而也把書名定為《晉商史料全覽》?!稌x商史料全覽》是一套大型系列叢書,分專題卷和地方卷。地方卷為綜合卷,11個市各成一卷,按專題編排?!稌x商史料全覽》的所謂“全”,是相對而言,是盡力而為,事實上也不可能這一次就把晉商史料全部搜羅殆盡。我們力求做到“全”,一是指在時間上重點突出,主要收編明清和民國時期的晉商史料;二是指在地域上全方位、盡可能地把全省各個市縣及外省市有關地區(qū)的晉商史料收編進來;三是指在角度上多側面,包括晉商的人物、家族、行業(yè)、字號、商埠、碼頭、宅院、店鋪、商路、文獻、碑刻、傳聞、風俗和其他社會活動史跡等內容。
史料工作是史學范疇最基礎的工作,就像蓋樓一樣,基礎必須扎實牢固,否則樓房就會坍塌。史料工作這個基礎打不好,就會給史學研究造成錯誤。因此,我們在搜集整理晉商史料工作中,堅持了一個總的精神,就是重在存史,貴在挖掘,急在搶救。重在存史,就是強調嚴肅對待歷史,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保證史料的真實性。對所搜集到的史料,我們都加以認真細致的整理、鑒別和考證,力求做到求實存真,一絲不茍,以真實地記錄歷史,反映歷史的本來面目。貴在挖掘,就是要求我們的文史工作者深入下去,發(fā)現(xiàn)和搜集各地具體的史跡、史料,像考古學家一樣,從歷史文獻、文物古跡和民間口碑口述中深入細致地發(fā)掘學術界尚未公布的史料。這像采礦淘金一樣,是很艱苦細致的工作。急在搶救,就是要抓緊時間,特別是對那些年事已高、有“三親”(親歷、親見、親聞)資料的老人,抓緊進行訪問;對一些很容易失傳的老照片、票據(jù)賬簿、手抄家譜和殘碑碑文,抓緊搜集回來;對一些正在損壞的晉商店鋪、宅院、碼頭遺址,抓緊拍攝下來。這樣,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們終于完成了史料征集工作,征集到上千萬字的晉商史料。
在《晉商史料全覽》編纂過程中,我們要求所有編纂人員要樹立責任意識、使命意識和精品意識,力求做到“三個體現(xiàn)”,體現(xiàn)史料性,體現(xiàn)晉商精神,體現(xiàn)完整性;力求做到“三個突出”,突出晉商名人,突出名老商號,突出地域特點;力求把好“三關”,把好政治關,把好史實關,把好文字關。一句話,我們力求向社會提供一套內容豐富、史料價值高、實用性強、好看可讀的精品圖書。我們盡力做了我們應該做的事情,現(xiàn)在這套書就要陸續(xù)出版了,我們期待著讀者的評判。
編纂出版《晉商史料全覽》的基礎工作是搜集整理史料,而搜集整理史料的大量工作在市縣。在幾年的工作過程中,各級政協(xié)領導和文史工作者都做出了艱辛的努力,特別是基層政協(xié)文史委的同志,在人員少、經費緊、工作條件差的情況下,不辭勞苦,甘于寂寞,付出了許多心血,借此,我以編委會的名義,向他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謝意,并向支持我們編纂出版這套圖書的各級政協(xié)委員和社會各界朋友及山西人民出版社編審人員表示感謝。
由于時間倉促,再加上我們工作水平還不高,本套圖書一定有不足和疏漏之處,敬請讀者不吝賜教。
是為序。
篇10
論文關鍵詞 德國民法 物權行為理論 獨立性 無因性
民法作為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社會的基本法以及確認權利和救濟權利的基本法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為大陸法系的發(fā)源之處,德國民法在世界范圍內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和瑞士,日本及我國民國時期(現(xiàn)為臺灣地區(qū))的法律都屬于大陸法系范圍。中國自清末改制以來,繼受德國民法已經有一百余年,德國民法中的許多概念和制度都為我國所直接借鑒,從而使我國在短時間內形成了較為完善和能夠適應我國當前經濟體制的法律。但是,作為傳統(tǒng)民法中的重要理論之一的物權行為理論,我國立法對此卻持有保留的態(tài)度。其原因何在?物權行為理論在人們的實際生活中事實上到底能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一、民法中的物權行為理論
(一)物權行為的由來
物權行為理論肇始于德國普通法時期的普通法學。其創(chuàng)始人為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德國學者薩維尼。19世紀初,薩維尼在講學時發(fā)表了其關于物權行為最初理論。物權行為的概念最早由薩維尼在其1840年出版的《現(xiàn)代羅馬法體系》一書中提出,但薩維尼在提出物權行為的概念后,并未明確界定其內涵?!兜聡穹ǖ洹返钠鸩菡唠m然采用了物權行為理論,并在其第一草案中曾使用了“物權契約”的用語,但后來認為其不夠精確,遂改用“物權合意”。關于物權的概念,至今仍然眾說紛紜。國內的主要學說有效果說,目的說,要件說和內容說。其中內容說較有說服力,認為“物權行為,為物權之設定,移轉為直接內容的法律行為?!雹贌o論爭議如何,所能達成的共識是物權變動的合意為物權行為的基本要素。物權行為理論包括物權行為的獨立性,物權行為的無因性以及物權變動的形式主義原則。
(二)物權行為的獨立性
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即物權行為的“區(qū)分原則”,有學者亦成為“分離原則”。德國學者薩維尼關于物權行為獨立性的主張是通過觀察行人向乞丐的施舍而獲得的。當某人向乞丐贈與一枚硬幣時,正當原因與交付同時發(fā)生。此時,除所有權的移轉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事實,在某人與乞丐之間,既不存在先前的契約,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系。純粹的、唯一存在的事實上的交付即使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認為“所有權的移轉并不以債權契約為必要,交付表達了所有權讓與的合意,是一真正的契約,一個物權法上的物權契約”。主張債權契約和物權契約是兩個不同的法律行為。要發(fā)生物權變動,必須依賴于債權契約之外的行為,即以直接發(fā)生物權變動為目的的法律行為,即物權行為。債權契約的效力只產生雙方當事人享有債權的負擔債務的效力,并不直接產生物權變動的效力。以買賣合同為例,民事主體雙方達成買賣合同,僅產生一方按照合同的約定給付標的物和另一方支付價金(對價)的效力,而不發(fā)生標的物和價金的所有權轉移的效力。要發(fā)生標的物和所有權轉移的效力,當事人雙方還應另行定義一個完全獨立的物權契約,此物權契約的內容為雙方主體轉移標的物和價金的所有權。至此,物權契約和債權契約截然分開。
(三)行為的無因性
物權行為的無因性,即物權行為的“抽象原則”。薩維尼認為,物權行為應當采取無因性,物權行為不受債權行為的影響。即物權行為成立后,不論其存在原因的債權行為無效或者被撤銷,都不影響物權行為的有效性。如在買賣合同中,當事人一方交付標的物,另一方支付價金以后,因債權合意有瑕疵或者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原則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物權變動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然有效。喪失所有權的出賣人不能以原物返還請求權請求買受人返還原物,而只能以不當?shù)美囊?guī)則請求返還,因為在采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的前提下,此時買受人仍然享有標的物的所有權。物權行為的無因性與物權行為的獨立性一脈相承。至于物權行為的形式主義原則(亦可理解為公示公信原則的初始原則),動產以交付為轉讓生效要件,不動產以登記為物權變動生效要件。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guī)定,并且在實踐中亦較為容易地適用,故對此問題不展開論述。
二、民法規(guī)定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及無因性的立法及在實踐上出現(xiàn)的問題
薩維尼及其他采物權行為理論的學者對物權行為理論的抽象,最初是薩維尼在解釋羅馬法的形式主義立法過程中提出來的。薩維尼采用歷史的研究方法,通過歷史的溯源而尋找法律的規(guī)則合理論。德國民法向來以概念精確,邏輯嚴謹和理論抽象之特點而著稱,而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理論更是極具抽象性。《德國民法典》第929條[合意與交付]規(guī)定:“轉讓動產所有權需由所有權人將物交付于受讓人,并就所有權的轉移由雙方成立合意。受讓人已占有該物的,僅需轉移所有權的合意即可。”《德國民法典》第873條[根據(jù)協(xié)議和登記取得]規(guī)定:“(1)轉讓土地所有權、對土地設定權利以及轉讓此種權利或者對此種權利設定其他權利,需有權利人與相對人關于權利變更的協(xié)議,并應將權利變更在土地登記簿中登記注冊,但法律另有其他規(guī)定的除外。(2)在登記前,雙方當事人僅在對意思表示進行公證人公證時,或者向土地登記局作出或者呈遞意思表示時,或者權利人已將符合《土地登記簿法》規(guī)定的登記許可證交付于相對人時,始受協(xié)議約束?!岸兜聡穹ǖ洹返?77條規(guī)定,土地上權利的變更亦適用于第873條。通過對《德國民法典》具體條文的考察,可以明確的看到德國民法立法采取了物權行為理論。
民事立法的宗旨在于在交易秩序和民事權利的保護之間取得平衡,使二者達到效益的最大化。民法不能只保護交易秩序,只關注交易的確定性和效益性而對交易主體的權利忽視,同時也不能只追求民事主體之內心真意而使民事交易秩序混亂效益低下。德國民法對于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理論的立法采納,在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了不可忽視的弊端。嚴重違背了民事交易活動中的公平正義,對權利人的權利無法真正加以保護,嚴重損害了出賣人的利益。以買賣合同為例,民事雙方主體在交付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后,發(fā)現(xiàn)買賣契約未成立,無效或者被撤銷,此時因物權行為的無因性原理,物權行為的效力不受影響,買受人仍然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出賣人僅能以不當?shù)美?guī)則請求返還(前已述及)。所導致的后果是出賣人由所有權人變?yōu)閭鶛嗳?,其權利由所有權變?yōu)閭鶛?,權利的效力下降,對出賣人的權利不能完全保護甚至是損害嚴重,以下對實踐中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第一,如果買受人已經將標的物轉賣,第三人即使為惡意亦能取得所有權,出賣人不能對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而只能向買受人請求返還轉賣所得價金。若不采物權行為理論,則出賣人可以直接對該惡意第三人起訴,請求返還標的物。第二,如果買受人已在標的物上設定擔保物權,由于擔保物權具有優(yōu)先于債權的效力,則出賣人不能請求返還標的物,只能請求買受人賠償。若而不采物權行為理論,則買受人為第三人在無權處分之物上設定擔保物權的行為,應為無效,此時出賣人對此無權處分行為必然不追認。第三,如果買受人的其他債權人對該標的物為強制執(zhí)行,由于出賣人處于一般債權人的低位,無法提起異議之訴。若不采物權行為理論,則出賣人作為所有權人,對于他人侵害自己財產的行為,當然可以提起異議之訴。第四,如果買受人陷于破產,出賣人不能以所有權行駛取回權從破產財產中取回標的物,而只能以一般債權人的地位,同其他債權人一起,按債權比例受清償。若不采物權行為理論,則出賣人的依法行使別除權,從破產財產中取回標的物,避免其財產減少,對出賣人的權利保護予以極大地幫助。第五,如果非因買受人的過失致使標的物毀損滅失的,買受人可以免責。若不采物權行為理論,則買受人不能免責,出賣人可以獲得賠償。總之,由于物權行為理論在司法實踐中有上述缺陷和弊端,德國判例學說通過解釋方法對物權行為的無因性理論之適用予以限制。使物權行為的效力受債權合意的影響,此為物權行為無因性之相對化的趨勢。
三、立法對物權行為理論的揚棄之思考
我國在2007年制定的《物權法》未采取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理論?!段餀喾ā返?5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權法》第23條規(guī)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薄段餀喾ā返?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我國《物權法》對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并未規(guī)定,理論研究中葉飛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在我國的適用采取排斥態(tài)度。對此我們應當予以高度肯定。法律移植是快速提高本國法律水平的方法,大膽借鑒外國的先進立法理念和制度,但是,一定要立足于本國的歷史傳統(tǒng)和社會現(xiàn)狀,在總結本國的立法經驗和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的問題之上有選擇地對他國的法律制度予以借鑒,否則只能適得其反,對本國的法律現(xiàn)狀造成更大的損害。我國采取“債權合意+交付或登記”為物權變動方法,符合我國的民事立法傳統(tǒng),易于執(zhí)法者的理解和掌握。物權行為的獨立性和無因性理論過于抽象,遠離實際生活,并且在適用于司法實踐中產生了諸多弊端,故我國的立法模式能夠有效地平等地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和維護交易秩序和安全,兼顧出賣人和買受人的利益。并借助于善意取得制度,有效地保護善意第三人,達到了兼顧民事交易秩序和民事主體利益的效益最大化宗旨。是我國《物權法》理論和成文法中的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