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的利弊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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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的利弊分析

篇1

近年來,隨著中國對外貿易的不斷發(fā)展,中國產品受到的貿易救濟措施也呈不斷增多趨勢。將生產轉移至第三國成為許多中國企業(yè)規(guī)避貿易救濟措施的有效手段之一。塞爾維亞與歐盟簽有自由貿易協(xié)定,且具有區(qū)位、成本以及扶持政策等一系列優(yōu)勢,可以成為中國企業(yè)轉移生產規(guī)避歐盟對華貿易救濟措施的選項之一。本文即對塞歐自由貿易協(xié)定情況及塞爾維亞具有的有關優(yōu)勢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

塞爾維亞;對華貿易;救濟措施

據商務部數據,過去四年,我國共遭受貿易救濟調查328起,涉案金額531億美元。同時,貿易救濟措施手段不斷升級,從單純反傾銷發(fā)展到“雙反”(反傾銷+反補貼),且連鎖影響愈發(fā)明顯,不僅美、歐等發(fā)達國家針對我同一產品開展貿易救濟調查,而且印度、巴西等新興國家也跟隨啟動調查程序。我國已成為貿易救濟措施主要受害國之一。

為了規(guī)避上述措施的影響,國內一些制造業(yè)企業(yè)開始將生產基地向越南、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轉移,并取得了實在的效果,證明了這一規(guī)避手段的有效性。

塞爾維亞地處歐洲邊緣,雖屬歐洲國家,但又與俄羅斯、中國等有著傳統(tǒng)友誼和良好政治淵源。近年來,塞受歐盟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國內經濟始終在低谷徘徊,迫切希望得到吸引外國投資。同時,塞已成為歐盟候選成員國,與歐盟簽有自由貿易協(xié)定。在塞投資建設生產基地對歐出口并最終隨著塞入盟而立足歐盟市場,是我企業(yè)規(guī)避歐盟對華貿易救濟措施的最佳手段之一。

1 塞爾維亞與歐盟自由貿易協(xié)定情況

1.1 自由貿易協(xié)定的含義

自由貿易協(xié)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關稅主體,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guī)則,為實現相互之間的貿易自由化所進行的區(qū)域性貿易安排。

FTA的法律依據主要是WTO法律框架內的《關稅及貿易總協(xié)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第24條以及《服務貿易總協(xié)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第5條。根據上述規(guī)定,FTA在滿足區(qū)域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不增加對區(qū)域外關稅主體的貿易障礙以及全部談判10年內完成等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作為WTO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而成立。一旦由于FTA的成立,導致針對區(qū)域外關稅主體的貿易障礙有所增加,則該FTA將被視為違反WTO規(guī)則。

FTA繞開了WTO多邊協(xié)議的困難,另辟途徑推動貿易自由化,與WTO倡導的全球貿易自由化形成良性互補關系。

1.2 塞歐自由貿易協(xié)定簡介

2008年4月,塞爾維亞與歐盟簽署《臨時貿易協(xié)定》(Interim Agreement On Trade And Trade-Related Matters),其內容實質上即屬于自由貿易協(xié)定。該協(xié)定目前已正式生效(2009年9月對塞生效,2010年2月對歐生效),根據協(xié)定規(guī)定,除對塞爾維亞葡萄酒、小牛肉等個別產品出口歐盟設有年度配額外,雙方互免其他產品的關稅等措施。

同時,協(xié)定對各類產品的原產地認證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有關產品必須滿足原產地認證條款中關于本地增加值比重、等一系列要求,才能被認可為原產地產品。

2 通過塞爾維亞規(guī)避歐盟對華貿易救濟措施的優(yōu)勢

根據塞歐自由貿易協(xié)定原產地條款的規(guī)定,有關產品必須滿足50%以上的本地增加值,才能被認可為塞原產地產品并適用該協(xié)定免關稅出口至歐盟。因此,將部分生產線轉移至塞爾維亞,是有關產品利用塞歐自由貿易協(xié)定對歐出口的必然選擇。而塞本身具有一系列優(yōu)勢條件,更適合作為對歐出口的產品生產地。

2.1 區(qū)位位置優(yōu)越

塞爾維亞位于巴爾干半島中心,是連接歐亞大陸的路上樞紐之一,區(qū)位戰(zhàn)略優(yōu)勢十分明顯。塞與匈牙利、克羅地亞、羅馬尼亞等多個歐盟國家接壤,泛歐10號、11號走廊(高速公路和鐵路)以及沿多瑙河的泛歐7號水運走廊在塞交匯,鐵路、公路、碼頭等基礎設施齊備,使塞爾維亞與歐盟成員國的物流交通極為便利。

2.2 生產成本相對低廉

前南時期,有著完整的產業(yè)鏈和消費市場,塞作為加盟共和國之一,也有著大量制造工廠。但受上世紀科索沃戰(zhàn)爭、前南解體以及2006年塞黑(塞爾維亞和黑山)分離等一系列消極因素影響,塞產業(yè)鏈斷裂,消費市場縮小,大量工廠瀕臨倒閉,技術工人失業(yè)。此后,又受到近年來國際金融危機和歐洲債務危機的影響,塞經濟始終未能有明顯起色。這直接導致了塞熟練工人資源豐富且工資相對低廉的局面,據塞國家統(tǒng)計局數據,塞勞動者月平均凈工資僅約500美元左右,絕大部分工人僅需簡單培訓適應機器設備即可上崗工作,用工成本相對較低。

同時,塞水電氣價格也極為便宜,工業(yè)用水價格1.29美元/噸,工業(yè)用電價格6.6美分/度,工業(yè)用氣價格45美分/立方米,不僅大幅低于西歐發(fā)達國家,甚至也低于周邊的黑山、波黑等發(fā)展中國家,是歐洲水電氣價格的低谷。

2.3 引資政策較為優(yōu)惠

塞政府引資優(yōu)惠政策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稅收優(yōu)惠政策:財產稅稅率為0.4%,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10%,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均為歐洲最低水平;因其主營業(yè)務需要而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達800萬歐元,可新增就業(yè)100人以上的企業(yè),10年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因主營業(yè)務需要而進行房地產等固定資產投資的企業(yè),可享受相當于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20%的企業(yè)所得稅稅收抵扣,其中主營業(yè)務包括農業(yè)、漁業(yè)、紡織紗線及織物生產、服裝生產、皮毛加工和染色、皮革加工和皮革產品生產、金屬產品生產、辦公用品生產、電機生產和無線電設備、電視和通訊設備、醫(yī)療、精密和光學儀器生產、機動車輛、拖車和半拖車生產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生產、廢品回收、電影、視頻制作等其中一項的,可享受相當于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80%的稅收抵扣,未使用部分的稅收抵扣可留用10年;在經濟欠發(fā)展地區(qū)固定資產投資超過8萬歐元的企業(yè),若投資期間聘請超過5名長期雇員,80%以上的長期雇員來自當地,則5年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二是財政獎勵政策:對于重大投資項目,如果投資額超過2億歐元,10年內創(chuàng)造至少1000個工作崗位,塞政府將以投資額的17%為上限進行獎勵;對于大型投資項目,如果投資額超過5000萬歐元,10年內創(chuàng)造至少300個工作崗位,塞政府將以投資額的20%為上限進行獎勵;對于中型投資項目,如果投資額超過5000萬歐元,10年內創(chuàng)造至少150個工作崗位,塞政府將以投資額的10%為上限進行獎勵;對于小型投資項目,如果在制造業(yè)領域投資于塞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金額超過50萬歐元,或投資于塞其他地區(qū)金額超過100萬歐元,或在旅游業(yè)領域投資額超過500萬歐元,并在3年內創(chuàng)造至少50個就業(yè)崗位,塞政府將對每個新增的就業(yè)崗位獎勵4000-10000歐元;如果在出口服務業(yè)領域投資額超過50萬歐元,3年內創(chuàng)造至少10個就業(yè)崗位,塞政府將對每個新增的就業(yè)崗位獎勵4000-10000歐元。

此外,塞政府規(guī)定,從2011年3月31日開始,企業(yè)雇傭的新職工超過6個月,且在6個月中總職工人數沒有減少的,可獲得新職工30%工資所得稅及全部養(yǎng)老金和殘疾人保險金補貼。上述新職工如果年齡低于30歲或者高于45歲的,企業(yè)可獲得全部工資所得稅及全部養(yǎng)老金和殘疾人保險金補貼。

2.4 塞自貿區(qū)建設相對完善,政策十分優(yōu)惠

塞境內共設有十余個規(guī)模不一的自貿區(qū),在普通保稅區(qū)基礎上進一步為進駐企業(yè)提供更多稅收、服務等優(yōu)惠。每個自貿區(qū)內均設有專門的海關事務辦公室,提供快速通關服務。具體優(yōu)惠政策主要包括:第一,自貿區(qū)貨物和服務進出口不受任何配額限制;第二,免征進駐企業(yè)生產原材料、設備等的關稅和其他進口稅;第三,進駐企業(yè)將用于測試、評估、維修及市場推廣的貨物帶出或引進園區(qū),短期內免征關稅和增值稅;第四,允許進駐企業(yè)在進口貨物售出后再繳納增值稅;第五,免征生產型企業(yè)所耗能源的增值稅;第六,免征進駐企業(yè)生產活動所獲利潤部分的企業(yè)所得稅。同時,進駐自貿區(qū)的企業(yè)還享受塞中央政府給予所有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以及有關地方政府給予的不同優(yōu)惠措施。

3 結論

目前,塞爾維亞已成為歐盟候選成員國之一,未來入盟幾成定局。抓住當前戰(zhàn)略機遇期,將生產線轉移至塞爾維亞,不僅能規(guī)避歐盟對華貿易救濟措施帶來的不利影響,更能借塞入盟東風最終立足歐盟的統(tǒng)一大市場。同時,這也是我企業(yè)“走出去”,融入國際市場的可行之選。

此外,除歐盟外,塞爾維亞還與俄白哈(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關稅同盟、歐洲自由貿易聯(lián)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以及土耳其等關稅主體簽有自由貿易協(xié)定。塞也是中歐自由貿易區(qū)(Central European Free Trade Agreement, CEFTA)成員國之一,并享有美國給予的普惠制待遇。塞與上述關稅主體之間的貿易均享有零關稅或低關稅待遇,將生產線轉移至塞爾維亞,既能更好的面向歐盟市場,也有利于開拓更廣泛的其他市場。

【參考文獻】

篇2

在國際貿易經濟理論中,亞當·斯密、李嘉圖和赫克歇爾·俄林分別通過國際分工、比較優(yōu)勢和要素稟賦理論解釋了國家應該進行分工,分別發(fā)展自己的優(yōu)勢產業(yè),并通過國際貿易進行交換,使每個國家都得到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說,每個國家都應該根據自己的比較優(yōu)勢和要素稟賦分別發(fā)展不同的產業(yè),然后進行行業(yè)間的貿易,從而實現最大的利益。然而在實踐中,有許多貿易都是發(fā)生在行業(yè)內的。例如英國出口汽車的同時也從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等工業(yè)化國家進口汽車。對于國家間為什么會發(fā)生行業(yè)內貿易,有學者認為行業(yè)內貿易能減少貿易自由化時的經濟調整成本,此外在壟斷的情況下,產業(yè)內貿易能提高經濟的運行效率。就一個國家而言,在非充分就業(yè)的條件下他不僅會發(fā)展自己的優(yōu)勢行業(yè),同時他也會力圖保護自己的劣勢行業(yè),從而使得不同的國家會發(fā)展相同行業(yè)并產生行業(yè)內貿易。如美國按照分工理論,應該放棄紡織行業(yè),而發(fā)展自己具有優(yōu)勢的高新技術產業(yè),但現實中他卻對自己的紡織行業(yè)進行保護,限制中國的紡織品進入美國。正是因為行業(yè)內貿易在現實中是廣泛存在的,許多學者對其進行了大量的研究。

布蘭德(Brander)、布蘭德和克魯格曼(BranderandKrugman)、布蘭德和斯賓塞(BranderandSpencer)、奈文和菲利普斯(NevenandPhlips)將價格歧視和市場分割的基本模型用于開放的經濟世界中,發(fā)現即使只有一種完全相同的產品,國家間也會發(fā)生貿易。

在現實中,發(fā)生貿易的國家政府會處于保護本國企業(yè)和市場的目的通過關稅調節(jié)本國企業(yè)及外國企業(yè)的利潤,產生利潤轉移效應并同時影響本國的福利。本文通過一個相同產品的雙寡頭競爭市場模型,討論政府的最佳貿易政策的選擇及其影響。

2模型的基本假設和建立

有兩個相似的國家,國家1和國家2,作為博弈方確定對進口產品征收關稅的稅率。為了討論的方便,假設國家征收的是從量稅。假設兩個國家各有一個企業(yè)生產既內銷又出口的相互競爭的商品我們稱他們?yōu)槠髽I(yè)1和企業(yè)2。兩國的消費者分別在各自國內的市場上購買企業(yè)1或企業(yè)2的產品。用Qi記在國家i市場上的商品總量,則市場出清價格Pi為Qi的函數Pi=Pi(Qi)=a-Qi,i=1,2。企業(yè)i生產數量為hi的產品供內銷,數量為ei的產品供出口,因此Qi=hi+ej,i,j=1,2。當i=1時,j=2;當i=2時,j=1。再設兩企業(yè)的邊際產生成本同為常數c,且無固定成本,則企業(yè)i的生產總成本為c(hi+ei)。當企業(yè)出口時,因為進口國征收的關稅也計入成本,設國家j的關稅為tj時,企業(yè)i的出口產品成本為(c+tj)ei,因此企業(yè)i的總成本為c(hi+ei)+tjei。以此假設構造一個兩階段都有同時選擇的四方動態(tài)博弈。

此模型的第一階段,先由兩國政府同時制定關稅稅率t1和t2;然后企業(yè)1和企業(yè)2根據t1和t2同時決定各自的內銷量和出口量(hi,ei)。

在此博弈中,企業(yè)關心的是它的利潤:

πi=πi(ti,tj,hi,hj,ei,ej)

=Pihi+Pjei-c(hi+ei)-tjei

=[a-(hi+ej)]hi+[a-(ei+hj)]ei-c(hi+ei)-tjei

國家作為博弈方所關心的是社會總福利,包括消費者剩余,本國企業(yè)的利潤和國家的關稅收入三部分,

wi=wi(ti,tj,hi,hj,ei,ej)=(hi+ej)2+πi+tiej

其中,i=1,2,(hi+ej)2是國家i國內消費者剩余。

3需求成本無差異條件下的關稅及社會福利

3.1非合作競爭時的最優(yōu)關稅及福利

下面用逆推歸納法來求解本博弈。先從第二階段開始,假設兩國已選擇的關稅分別為t1和t2,則如果(h1*,e1*,h2*,e2*)是在設定t1,t2情況下兩企業(yè)之間的一個納什均衡,那么(hi*,ei*)必須是滿足下列最大值問題的解:

πi(ti,tj,hi,hj*,ei,ej*)

由于πi可以分成企業(yè)在國內市場的利潤和國外市場的利潤兩部分之和,且國內市場的利潤取決于hi和ej*,因此上述最大值問題就可以分解為下列兩個最大值問題:

{hi[a-(hi+ej*)-c]}(1)

{ei[a-(ei+hj*)-c]-tjei}(2)

假設(1):ejhi*=(a-ej*-c)(3)

假設(2):hj*ei*=(a-hj*-c-tj)(4)

求出的hi*和ei*都滿足各自的假設(1)和(2)

由于(3)和(4)對i=1,2都成立,聯(lián)立方程(3)、(4)、(3)′、(4)′解得:

hi*=(5)ei*=(6)

i=1,2。這就是在設定ti,tj情況下兩企業(yè)間的博弈納什均衡。

結論1:從這一結果可以看出來,如果國家提高進口關稅,可以使本國企業(yè)的國內產量提高而進口量下降。這說明國家能通過關稅保護國內市場,限制外國產品的進入。這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置關稅并想提高本國關稅的主要原因。

現在回到第一階段兩個國家間的博弈,兩國同時做出關于t1和t2的決策。

對于國家i來說,它要選擇ti*滿足:

wi(ti,tj*)

將(5)(6)式的結果代入wi得到

wi(ti,tj)=+++(7)

對i=1,2都成立,因此我們令上式對ti的一階導數在t=ti*時為0,可得兩聯(lián)立方程組,解之得:ti*=(i=1,2)

在本博弈中,關稅t1=t2=為兩國的最優(yōu)選擇。將它代入(5)(6)式

hi*=,ei*=(i=1,2)

結論2:此結果說明,在兩國自由博弈,即沒有貿易協(xié)定的情況下,政府會制定t1=t2=的關稅稅率以獲得最大的社會福利;而企業(yè)則會內銷hi=外銷ei=的產品以獲得最大的企業(yè)利潤。

此時,企業(yè)利潤πi=(a-c)2,社會總福利為wi=(a-c)2。

在此博弈中,企業(yè)和政府都通過最優(yōu)反應策略最大化了自己的利益,但這是否是最優(yōu)安排呢?下面分析一下自由貿易下的情況。

3.2兩國自由貿易時的社會福利

在兩國自由貿易時,即關稅稅率ti=0,此時由(5)(6)得hi*=,ei*=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利潤為πi=(a-c)2,社會福利為wi=(a-c)2

與最優(yōu)關稅相比,在自由貿易時,企業(yè)的內銷產量有所下降,外銷產量有所上升,企業(yè)總產量上升。雖然自由貿易下企業(yè)利潤有所下降,但是總的社會福利大幅度上升。這很好的解釋了國家間為什么需要雙邊貿易談判相互減免關稅以增加兩國的福利。但遺憾的是,這種自由貿易政策并非是納什均衡狀態(tài),在這種狀態(tài)下,兩國政府都有提高關稅而限制對方企業(yè)的進口以提高本國福利的動機。于是各國會變相地使用一些非關稅壁壘如技術壁壘、綠色壁壘和進口配額等來限制對方的進口,以提高本國的福利。

自由貿易政策的實施是以對方國家同樣實施自由貿易政策為前提條件的。因為單方面實施自由貿易只能提高對方國家的總福利而降低本國的總福利。這也是為什么國家間需要進行雙邊貿易談判,相互承諾降低關稅水平,而不會單邊降低關稅進行自由貿易。

雙邊貿易談判的本質是雙方對自由貿易產生的利益的分配的問題,雙方都試圖使對方多降低一些關稅而自己少降低一些關稅以在關稅減讓中獲得更多的好處。因為根據(7)式:

=[-3ti+(a-c)]

當ti<(a-c)時大于0,即ti<(a-c)時wi(ti,tj)是ti的遞增函數。

=[tj-(a-c)]

當tj<(a-c)時大于0,即tj<(a-c)時wi(ti,tj)是tj的遞減函數。

因此在關稅減讓中,增加減讓的越少,對方減讓的越多,國家得到的福利也就越大。所以在雙邊貿易談判中,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進行激烈的討價還價也就是很常見的事情了。

篇3

1 從國際貿易政策的歷史演變看貿易政策的保護性

世界范圍國際貿易政策演變一般分為5個階段:

(1)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 重商主義思想是當時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2)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 自由貿易政策占主導地位,但是同一時期后起的德國和美國,則在漢密爾頓和李斯特的保護貿易思想影響下,基于他們特定的對外競爭條件,主張運用貿易政策保護國內的幼稚產業(yè),特別是制造業(yè)的發(fā)展。

(3)壟斷資本主義時期 1929年爆發(fā)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成為超保護貿易政策的催化劑。

(4)戰(zhàn)后世界貿易自由化傾向時期 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掀起了一股貿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戰(zhàn)后的貿易自由化傾向與自由競爭時期的貿易自由主義有所不同,并不強調全面的貿易自由,而是一種有保留的貿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貿易保護政策。

(5)關貿總協(xié)定(GATT)條件下新保護主義時期 1973年的能源危機、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高失業(yè)率,給發(fā)達國家經濟以沉重的打擊,使各國貿易政策開始脫離過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轉向以管理為主要手段的貿易保護主義,引發(fā)了全球性的保護貿易浪潮。

從歷史上國際貿易政策演變的幾個階段不難看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主要4點:一是在GATT前的各國貿易政策無多邊貿易協(xié)議的束縛,各國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完全依據本國利益,這樣極易產生貿易保護的做法;二是歷史上盡管若干次保護貿易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護性的貿易政策在時間上占主導地位;三是保護性是貫穿國際貿易政策歷史演變的一條“紅線”,即使歷史上自由化占主導的時期也仍然有貿易保護的影子;四是20世紀50年代倡導自由貿易,并訂立了關稅和貿易總協(xié)定(GATT),以約束各國的保護措施,但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沒有因為貿易政策的國際協(xié)調而改變。2002年3月,美國對鋼鐵啟動201條款,對來自歐盟、日本、韓國、俄羅斯、中國的鋼材進口征收關稅最高達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 對保護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解釋

2.1 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

徐建斌、尹翔碩在“貿易條件惡化與比較優(yōu)勢戰(zhàn)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發(fā)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持續(xù)惡化和自由貿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們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較優(yōu)勢的貿易戰(zhàn)略的有效性。并用擴展后的李嘉圖模型,對發(fā)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現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雖然確實對貿易雙方都有好處,但貿易雙方因自由貿易得到的好處是不均等的。一般來說,發(fā)達國家在與發(fā)展中國家的自由貿易中,發(fā)達國家得到的好處比發(fā)展中國家得到的好處要多。這樣,發(fā)展中國家想追趕發(fā)達國家,實現本國復興的愿望就很難實現。于是,國家之間在對貿易利益的爭奪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保護貿易政策的實行[1]。而且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國家是一直極力鼓吹貿易自由化的國家,在實現工業(yè)化之前也采取了高關稅的保護政策。GATT對發(fā)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糾正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說明了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但是,為什么作為發(fā)達國家的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新貿易保護主義呢?

2.2 國家內部各行業(yè)因自由貿易帶來貿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貿易保護的又一壓力

為了解釋這個現象,以美國的鋼鐵產業(yè)為例。作為發(fā)達國家的美國,在自由貿易中其得到的利益應該要大于發(fā)展中國家得到的貿易利益。那么為什么美國布什政府還要揮舞201條款的大棒,不惜引發(fā)一場世界性的鋼鐵大戰(zhàn)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美國各行業(yè)在自由貿易體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門是負的利益。資料顯示,由于在自由貿易下的國際鋼鐵供應商的競爭,1990~1999年,美國鋼鐵制造工業(yè)每年有大約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國總共有18家鋼鐵公司破產,有23500多工人失業(yè)[2]。按照國際貿易的比較成本說和要素稟賦論,像美國之類資本量較多的國家,應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然后進行交換,以獲取國際分工的好處?,F在的問題出在美國出于國內政治和社會的考慮,既要生產并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又要維持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使這些產品的生產已經失去了比較優(yōu)勢,熊掌與魚都要。畢竟美國的鋼鐵業(yè)曾經是他的支柱產業(yè),并有60萬的鋼鐵工人,將他們轉變到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yè)去就業(yè),是需要時間、非常困難的。出于國內政治壓力,布什政府權衡各方利弊,最終決定啟用201條款提高關稅。可見貿易利益對國內各行業(yè)的不同影響也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

2.3 貿易政策國際協(xié)調不能改變貿易政策的保護性質

貿易政策的國際協(xié)調,促進了貿易政策的國際趨同化。自二戰(zhàn)以來,雙邊貿易政策的協(xié)調,區(qū)域性的政策協(xié)調,尤其是致力于國際貿易體制的多邊貿易政策的協(xié)調,使各國貿易政策趨于統(tǒng)一,體現了全球經濟關系的秩序化,給各參加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無論是哪種協(xié)調,貿易政策的本質始終具有保護性,即貿易政策的目的——保護本國市場,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國產業(yè)結構的改善,積累資本或資金,維護本國對外的經濟、政治關系,沒有根本改變。就拿WTO這一多邊貿易的最高成就來說,仍然改變不了各個國家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

(1)自由貿易是個謊言 WTO規(guī)則的制定,形式上是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回合(MTN)的協(xié)商產生,實質上依據國家貿易實力決定分量,由于歷史原因和貿易實力,基本上是美國一手把持。貿易談判(貿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國家利益最大化(貿易保護)才是貿易談判的實質。

(2)WTO的例外條款和規(guī)則,為國家的保護貿易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據 由于貿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圍內保護本國利益,同時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國利益。因此,國家貿易政策的目的(在沒有一個足夠有約束力的國際組織的約束條件下),決定了這種例外條款和規(guī)則就會必然成為貿易保護的依據。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開的高度保護的行業(yè)農業(yè)、紡織業(yè),便是各主要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公開的保護產業(yè)。但這些產業(yè)恰恰是發(fā)展中國家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業(yè),是發(fā)達國家中相對比較劣勢的產業(yè)。

3 WTO條件下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

3.1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是指在關貿總協(xié)定和WTO下的貿易,以及投資自由化的談判過程中還未涉及的領域,或是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xié)議的談判的領域,再加上談判達成協(xié)議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以及協(xié)議中的一些規(guī)則的例外而引起的保護措施。還未涉及的領域,指某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暫時把某些行業(yè)的自由化擱置起來不予談判;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xié)議的談判的領域,是指某些“敏感行業(yè)”,國家的比較優(yōu)勢相差懸殊,如果完全放開會導致本國產業(yè)的“嚴重損害”,故在多邊談判中暫時將這些行業(yè)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談判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指根據承諾減讓表現在還未兌現的部分;談判達成的協(xié)議規(guī)則的例外,是指協(xié)議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規(guī)定的,但無論哪項協(xié)議,都是由一些規(guī)則和規(guī)則的例外拼湊起來的,這些規(guī)則的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這些方面的適當保護。這些保護都是公開的,這實際上也是國際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實力較量的結果。

一般認為,在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敏感行業(yè)”,是自由化較緩慢和最不徹底的行業(yè)。如農業(yè)、紡織業(yè)、服務貿易領域,一直是各主要發(fā)達國家“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的領域。

在WTO條件下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開型”貿易保護的手段有兩種:一是運用高關稅限制進口;二是利用各種各樣的非關稅壁壘。國內的價格支持就是常見的公開型保護措施之一。國內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國內補貼、價格管理、出口補貼和綠箱(Green Box)政策等等。

3.2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開型”貿易保護外,還有十分重要的“隱蔽型”貿易保護?!半[蔽型”的貿易保護是與“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相對應的,以“反傾銷壁壘”為代表,還包括“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這類壁壘的特點是它們往往本著人類的共同利益的原則制定出來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則”、“保護生態(tài)和人類健康”等原則,這些原則本意確實是好的,但現實情況則是它往往會成為某些國家(特別是發(fā)達國家)制定保護貿易政策的依據。事實上這種“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措施,現在已經成了發(fā)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yè)的主要工具。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的手段包括兩類:一是征收高額關稅,如加征高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二是禁止進口甚至就地銷毀,這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的檢驗檢疫標準、環(huán)保標準等而采取的措施。

4 構建中國符合WTO規(guī)則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措施

4.1 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的必然性

篇4

1 從國際貿易政策的歷史演變看貿易政策的保護性

世界范圍國際貿易政策演變一般分為5個階段:

(1)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 重商主義思想是當時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2)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 自由貿易政策占主導地位,但是同一時期后起的德國和美國,則在漢密爾頓和李斯特的保護貿易思想影響下,基于他們特定的對外競爭條件,主張運用貿易政策保護國內的幼稚產業(yè),特別是制造業(yè)的發(fā)展。

(3)壟斷資本主義時期 1929年爆發(fā)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成為超保護貿易政策的催化劑。

(4)戰(zhàn)后世界貿易自由化傾向時期 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掀起了一股貿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戰(zhàn)后的貿易自由化傾向與自由競爭時期的貿易自由主義有所不同,并不強調全面的貿易自由,而是一種有保留的貿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貿易保護政策。

(5)關貿總協(xié)定(gatt)條件下新保護主義時期 1973年的能源危機、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高失業(yè)率,給發(fā)達國家經濟以沉重的打擊,使各國貿易政策開始脫離過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轉向以管理為主要手段的貿易保護主義,引發(fā)了全球性的保護貿易浪潮。

從歷史上國際貿易政策演變的幾個階段不難看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主要4點:一是在gatt前的各國貿易政策無多邊貿易協(xié)議的束縛,各國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完全依據本國利益,這樣極易產生貿易保護的做法;二是歷史上盡管若干次保護貿易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護性的貿易政策在時間上占主導地位;三是保護性是貫穿國際貿易政策歷史演變的一條“紅線”,即使歷史上自由化占主導的時期也仍然有貿易保護的影子;四是20世紀50年代倡導自由貿易,并訂立了關稅和貿易總協(xié)定(gatt),以約束各國的保護措施,但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沒有因為貿易政策的國際協(xié)調而改變。2002年3月,美國對鋼鐵啟動201條款,對來自歐盟、日本、韓國、俄羅斯、中國的鋼材進口征收關稅最高達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 對保護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解釋

2.1 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

徐建斌、尹翔碩在“貿易條件惡化與比較優(yōu)勢戰(zhàn)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發(fā)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持續(xù)惡化和自由貿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們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較優(yōu)勢的貿易戰(zhàn)略的有效性。并用擴展后的李嘉圖模型,對發(fā)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現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雖然確實對貿易雙方都有好處,但貿易雙方因自由貿易得到的好處是不均等的。一般來說,發(fā)達國家在與發(fā)展中國家的自由貿易中,發(fā)達國家得到的好處比發(fā)展中國家得到的好處要多。這樣,發(fā)展中國家想追趕發(fā)達國家,實現本國復興的愿望就很難實現。于是,國家之間在對貿易利益的爭奪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保護貿易政策的實行。而且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國家是一直極力鼓吹貿易自由化的國家,在實現工業(yè)化之前也采取了高關稅的保護政策。gatt對發(fā)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糾正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說明了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但是,為什么作為發(fā)達國家的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新貿易保護主義呢?

2.2 國家內部各行業(yè)因自由貿易帶來貿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貿易保護的又一壓力

為了解釋這個現象,以美國的鋼鐵產業(yè)為例。作為發(fā)達國家的美國,在自由貿易中其得到的利益應該要大于發(fā)展中國家得到的貿易利益。那么為什么美國布什政府還要揮舞201條款的大棒,不惜引發(fā)一場世界性的鋼鐵大戰(zhàn)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美國各行業(yè)在自由貿易體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門是負的利益。資料顯示,由于在自由貿易下的國際鋼鐵供應商的競爭,1990~1999年,美國鋼鐵制造工業(yè)每年有大約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國總共有18家鋼鐵公司破產,有23500多工人失業(yè)。按照國際貿易的比較成本說和要素稟賦論,像美國之類資本量較多的國家,應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然后進行交換,以獲取國際分工的好處。現在的問題出在美國出于國內政治和社會的考慮,既要生產并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又要維持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使這些產品的生產已經失去了比較優(yōu)勢,熊掌與魚都要。畢竟美國的鋼鐵業(yè)曾經是他的支柱產業(yè),并有60萬的鋼鐵工人,將他們轉變到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yè)去就業(yè),是需要時間、非常困難的。出于國內政治壓力,布什政府權衡各方利弊,最終決定啟用201條款提高關稅。可見貿易利益對國內各行業(yè)的不同影響也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

2.3 貿易政策國際協(xié)調不能改變貿易政策的保護性質

貿易政策的國際協(xié)調,促進了貿易政策的國際趨同化。自二戰(zhàn)以來,雙邊貿易政策的協(xié)調,區(qū)域性的政策協(xié)調,尤其是致力于國際貿易體制的多邊貿易政策的協(xié)調,使各國貿易政策趨于統(tǒng)一,體現了全球經濟關系的秩序化,給各參加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無論是哪種協(xié)調,貿易政策的本質始終具有保護性,即貿易政策的目的——保護本國市場,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國產業(yè)結構的改善,積累資本或資金,維護本國對外的經濟、政治關系,沒有根本改變。就拿wto這一多邊貿易的最高成就來說,仍然改變不了各個國家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

(1)自由貿易是個謊言 wto規(guī)則的制定,形式上是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回合(mtn)的協(xié)商產生,實質上依據國家貿易實力決定分量,由于歷史原因和貿易實力,基本上是美國一手把持。貿易談判(貿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國家利益最大化(貿易保護)才是貿易談判的實質。

(2)wto的例外條款和規(guī)則,為國家的保護貿易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據 由于貿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圍內保護本國利益,同時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國利益。因此,國家貿易政策的目的(在沒有一個足夠有約束力的國際組織的約束條件下),決定了這種例外條款和規(guī)則就會必然成為貿易保護的依據。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開的高度保護的行業(yè)農業(yè)、紡織業(yè),便是各主要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公開的保護產業(yè)。但這些產業(yè)恰恰是發(fā)展中國家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業(yè),是發(fā)達國家中相對比較劣勢的產業(yè)。

3 wto條件下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

3.1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是指在關貿總協(xié)定和wto下的貿易,以及投資自由化的談判過程中還未涉及的領域,或是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xié)議的談判的領域,再加上談判達成協(xié)議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以及協(xié)議中的一些規(guī)則的例外而引起的保護措施。還未涉及的領域,指某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暫時把某些行業(yè)的自由化擱置起來不予談判;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xié)議的談判的領域,是指某些“敏感行業(yè)”,國家的比較優(yōu)勢相差懸殊,如果完全放開會導致本國產業(yè)的“嚴重損害”,故在多邊談判中暫時將這些行業(yè)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談判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指根據承諾減讓表現在還未兌現的部分;談判達成的協(xié)議規(guī)則的例外,是指協(xié)議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規(guī)定的,但無論哪項協(xié)議,都是由一些規(guī)則和規(guī)則的例外拼湊起來的,這些規(guī)則的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這些方面的適當保護。這些保護都是公開的,這實際上也是國際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實力較量的結果。

一般認為,在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敏感行業(yè)”,是自由化較緩慢和最不徹底的行業(yè)。如農業(yè)、紡織業(yè)、服務貿易領域,一直是各主要發(fā)達國家“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的領域,在wto條件下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開型”貿易保護的手段有兩種:一是運用高關稅限制進口;二是利用各種各樣的非關稅壁壘。國內的價格支持就是常見的公開型保護措施之一。國內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國內補貼、價格管理、出口補貼和綠箱(GREenbox)政策等等。

3.2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開型”貿易保護外,還有十分重要的“隱蔽型”貿易保護。“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是與“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相對應的,以“反傾銷壁壘”為代表,還包括“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這類壁壘的特點是它們往往本著人類的共同利益的原則制定出來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則”、“保護生態(tài)和人類健康”等原則,這些原則本意確實是好的,但現實情況則是它往往會成為某些國家(特別是發(fā)達國家)制定保護貿易政策的依據。事實上這種“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措施,現在已經成了發(fā)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yè)的主要工具。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的手段包括兩類:一是征收高額關稅,如加征高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二是禁止進口甚至就地銷毀,這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的檢驗檢疫標準、環(huán)保標準等而采取的措施。

4 構建中國符合wto規(guī)則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措施

4.1 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的必然性

中國是個發(fā)展中國家,國際分工處于不利的地位,貿易利益相對較小。無論是過去還是在現在的wto條件下,各國的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不能幻想wto會真正無私地給中國一個穩(wěn)定的、自由的貿易環(huán)境。wto下的保護更具進攻性、系統(tǒng)化、法律化,更加難以對付。

加入wto后的中國,首先,在保護國內市場方面應該好好地向發(fā)達國家學習,制定出中國的一套有利于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對中國國內各產業(yè)來講,加入wto對它們的影響也是各不相同的。作為中國這樣一個發(fā)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協(xié)調好各個階級、階層的利益,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我們一味地強調入世承諾,而忽視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協(xié)調,必將產生嚴重的政治后果。而要協(xié)調入世對各行業(yè)帶來的利益不對等也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制定相應的行政法律措施,在wto框架下采取適當保護措施,而且這也是各個國家普遍采取的對策。

4.2 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體系的可能性

首先,wto規(guī)則的例外給各個國家制定國家的貿易保護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據。因此中國加入wto后,是有可能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保護貿易政策的。

其次,wto中的很多協(xié)議和規(guī)則并不十分嚴密,存在漏洞。這使得國家可以根據這些存在漏洞的協(xié)議制定本國的很容易成為保護措施的貿易法律,如反傾銷協(xié)議的模糊性漏洞,就成為各個國家貿易保護的工具。中國也可以利用這些協(xié)議的不完善來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法規(guī)。

第三,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動植物衛(wèi)生檢驗檢疫標準、綠色壁壘、技術標準壁壘等),我們的技術水平差并不意味著就不能利用技術手段,也可以利用別的優(yōu)勢建立起中國特有的壁壘。前些年中國肉雞產業(yè)受到外國的極大沖擊,當時就有人提出要對肉雞的進口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可以根據規(guī)定每只肉雞的雞毛渣平均不能多于500根,因為中國采用的是人工拔毛,剩下的雞毛渣比美國等發(fā)達國家用機器拔毛后剩下的雞毛渣要少,這樣的規(guī)定對我們是有利的。

總之,wto不是一個貿易自由化的天堂,相反,它允許“合法”地保護,而且它使貿易保護更加系統(tǒng)化、法律化。

4.3 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在wto條件下,關稅手段和“傳統(tǒng)”的非關稅保護措施,是要受到限制并最終要取消的,于是各國紛紛轉向“新型”(“隱蔽型”)的非關稅壁壘。加入wto后的中國也必須順應這一趨勢,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1)以加強和提高反傾銷、反補貼的能力建設的核心 在利用“新型”的非關稅壁壘(ntb)作為保護措施方面,發(fā)達國家早已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側重點早已轉向以反傾銷為代表的“新型”的、隱蔽性強的ntb。根據中國加入wto法律文件,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和進口招標這3種傳統(tǒng)ntb的大部分已在中國正式加入wto之日取消,剩余部分也將在2004或2005年1月1日取消。因此,在利用ntb方面應以加強反傾銷能力建設為核心。從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對反傾銷的規(guī)定,到199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再到最近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應該說,中國在反傾銷立法方面的工作已經初見成效。但是,中國的反傾銷隊伍還有待加強。

反補貼也是比較新型的非關稅壁壘,也成為各發(fā)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yè)的一個重要手段。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fā)達國家,在1989~1993年期間發(fā)起的反補貼案數目占全球反補貼總數的比重高達93.2%。中國最近也頒布了《反補貼條例》,但是,至今中國的反補貼尚無實際操作經驗,專業(yè)人才缺乏的問題也較為突出。

篇5

關鍵詞:新貿易保護;經濟全球化;標準

一、貿易保護理論的產生與發(fā)展

1791年12月漢密爾頓向國會提出了《關于制造業(yè)的報告》,明確提出實行高關稅政策進行貿易保護的主張。他的保護貿易思想和政策主張,反映的是落后國家進行經濟自衛(wèi)、并通過經濟發(fā)展與先進國家進行經濟抗衡的保護貿易學說。他第一個明確提出保護幼稚工業(yè)的政策主張。

李斯特1841年出版了他的名著《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進一步發(fā)展了漢密爾頓的貿易保護學說,建立了一套以生產力理論為基礎、以保護關稅制度為核心、為后進國家服務的保護貿易理論。他是第一個從理論上探討在面臨國際競爭的條件下,如何運用保護貿易的政策與措施來促進本國的經濟發(fā)展,建立了具有完整體系的保護貿易理論。

應當分清正當的保護貿易政策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兩者不應混為一談。二者都認為可以促進經濟發(fā)展,雖然二者的政策主張相悖,其目的都是促進經濟發(fā)展。但在當代,發(fā)展中國家為扶持本國幼稚工業(yè)、維護民族經濟的平穩(wěn)發(fā)展而采取的保護貿易的政策和措施,也許不能說是貿易保護主義。貿易保護主義專指發(fā)達國家為爭奪世界市場而采取的損人利己貿易政策,稱之為超貿易保護政策或侵略性的保護貿易政策,以區(qū)別于以保護幼稚產業(yè)為主要目的的保護政策。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

(一)新貿易保護主義產生的原因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主要工業(yè)發(fā)達國家的對外貿易發(fā)展不平衡,特別是日美貿易摩擦,美國貨物貿易逆差急劇上升,成為新貿易保護主義的重要發(fā)源地。

進入90年代后,由于國際市場競爭激烈,工業(yè)國家爭奪市場份額的斗爭越來越尖銳,對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形成強烈的沖擊,有關國家出于經濟利益的相關性,都認識到加強國際經濟協(xié)調十分必要。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景氣,全球性的貿易保護主義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與20世紀相比,全球性的貿易保護主義涉及的范圍愈加廣泛。這有其深層原因:首先,全球經濟趨于疲軟,加劇了貿易保護主義的盛行。其次,傳統(tǒng)工業(yè)產品一向是國家保護的重點。再次,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的出口產品銷售價格偏低,而出口數量猛增,必然促使進口國家對之加以設限。最后,WTO在反傾銷與反補貼方面的措施不力。

(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特點

被保護的商品不斷增加;加強了征收反補貼和反傾銷的活動;非關稅措施中的技術和環(huán)境壁壘不斷增高。

(三)新舊貿易保護主義的焦點

在以往的貿易保護理論中,其關注的焦點主要是經濟問題,重點是產業(yè)的發(fā)展。但近年來流行的新貿易保護理論,其關注的焦點已擴展到社會問題,轉向了人本身。其中,保護就業(yè)論關注的是人的勞動權力,保護環(huán)境論關注的是人的生存環(huán)境。由于新貿易保護關注焦點的變化,從而導致勞工標準、社會責任國際標準認證(SA8000)、產品質量認證標準等成為發(fā)達國家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工具。

(四)新貿易保護實施的手段

為了保護本國產業(yè)的發(fā)展,在新貿易保護理論的框架下,由于保護關注的焦點變化,傳統(tǒng)的貿易保護手段受到了局限,新貿易保護的手段發(fā)生了變化:

1、以保護公平貿易為由,濫用WTO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條款,通過征收高額的反傾銷稅或者激勵企業(yè)實行反傾銷的方式,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如2000年10月美國通過的《伯德修正案》,明確規(guī)定,美國財政部將海關征收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以“抵消款”的形式發(fā)給提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申請的國內生產商。

2、以保護消費者安全和健康為由,通過建立新的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環(huán)境技術標準等削弱對方優(yōu)勢產業(yè)的國際競爭力。如日本規(guī)定,2003年后,日本進口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禁止銷售。

3、以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為由,通過建立新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認證,削弱發(fā)展中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目前,全球200多家跨國公司制定并推行了公司社會責任守則,要求供應商和合約工廠遵守勞工標準。由于勞工標準涉及工人的年齡、加班時間、宿舍條件等人權問題,技術標準涉及一國的技術法規(guī)和技術水平等問題,從而貿易保護的手段也由關稅等貿易政策轉向了勞工標準和技術標準等社會經濟技術政策。

(五)新貿易保護的影響

在傳統(tǒng)的貿易保護中,貿易保護的對象或者是國內幼稚產業(yè)、衰退產業(yè),或者是國內戰(zhàn)略性產業(yè)。新貿易保護主義與此不同,新貿易保護的手段主要是通過勞工標準、環(huán)境標準、技術標準等實施貿易限制,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一律不能進口。而要使產品符合上述標準出口,必須改變現有的經濟發(fā)展模式和發(fā)展戰(zhàn)略,調整社會經濟政策等,因此新貿易保護還會滲透到國內社會經濟制度。

重視環(huán)境保護符合人類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目標,提出勞工標準也有助于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但是無視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在環(huán)境保護及勞動條件方面的較大差距,將其與貿易掛鉤,納入WTO框架,不僅會削弱發(fā)展、中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的優(yōu)勢,而且必將影響發(fā)達國家的市場開拓。

(六)理論評價

新保護貿易主義可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它大大的扭曲了對外貿易公平、公正、平等原則。新保護貿易理論除了使用傳統(tǒng)的關稅作為保護的手段之外,更加強了對非關稅壁壘的設置和使用,使國際貿易自由化發(fā)展受挫。而且,廣大的發(fā)展中國家受非關稅壁壘的影響程度遠遠超過發(fā)達國家。由于出口減少,發(fā)展中國家債務負擔加重。繁重的債務負擔使廣大的發(fā)展中國家進口萎縮,進而發(fā)達國家的出口遭到沖擊。如此下去將形成惡性循環(huán),最終貿易各方都無法獲得對外貿易和國際分工的利益。

三、中國與貿易保護政策

(一)“中國”

日前,商務部公布了2005年《中國對外貿易形勢報告》?!秷蟾妗贩Q:中國是世界上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受害者之一。中國央行針對國內外匯市場進行了貨幣掉期操作。美國的交易員們將此舉看作是中國政府將允許人民幣在未來一年小幅升值的一個信號。中美之間關于人民幣問題一前一后的兩個“示好”舉動,表現出一種難得的默契。而在這種默契背后,重要的還是中美之間共同的經貿利益。為了保護這利益,貿易保護主義者必受到遏制。一直以來,美國財政部官員最大的擔心在于,若正式將中國定為匯率操縱國,將會激起國會更強烈的貿易保護情緒。世界銀行在今年8月間發(fā)表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的崛起并未對其他國家造成傷害,反而對促進國際貿易的活躍起到了重要作用?!苯陙?,歐盟與中國的經貿合作不斷發(fā)展。據外電報道,自1978年以來,歐盟與中國的貿易總額增加了40多倍,2002年達到了1100億歐元的規(guī)模。歐洲有識之士指出,中國方面的貿易順差是個復雜的問題,不能簡單地歸咎于中國的貿易壁壘和人民幣匯率。當前,改頭換面的“中國”又以新的形式出現,目的在于利用中國產品和人民幣匯率做文章,對中國的貿易政策和貨幣政策興師問罪。

(二)貿易保護給我國的啟示

1、以史為鑒,認清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的實質和規(guī)律。從規(guī)律上看,只有強大的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倡導自由貿易,而且往往是口頭高喊只有貿易,暗中搞貿易保護。事實上,沒有超國家的自由貿易和貿易保護主義。我國在經濟全球化參與國際貿易的同時,必須把國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2、學會駕馭貿易保護的新手段。一些國家配合國際經濟發(fā)展變化,不斷創(chuàng)造新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各種名目繁多的技術壁壘和貿易保護壁壘。我們不僅要學習掌握,更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進行創(chuàng)新。

3、學會在競爭中求發(fā)展,在妥協(xié)中求保護。必要的自由貿易有利于競爭和企業(yè)的發(fā)展。相對開放和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對推動中國政府和企業(yè)的改革十分必要,只有把企業(yè)放在更開放、更規(guī)范的市場環(huán)境中才能發(fā)展。為了發(fā)展必須嚴格遵循和執(zhí)行國際規(guī)則,但當國家和整體民族利益受到迫害和不公平待遇時必須學會妥協(xié)和保護。

四、經濟全球化與貿易保護

經濟全球化是以科學技術的迅猛發(fā)展為動力,以跨國公司的全球運作為載體而進行的一場全球范圍內的產業(yè)結構調整。

首先,對于國際貿易保護主義不要大驚小怪,驚慌失措。我們應該看到對中國實施這樣的貿易保護主義有它的必然性。也就是說我們中國遭遇到貿易保護主義的原因是中國更深層次,更大范圍的參與全球化。

其次,我們應該看到中國的出口增加很多,量很大,但是真正遭受反傾銷貿易保護措施的也不過在2003年只占了中國整個貿易量的0.5%。具體措施來講,對外交涉要硬,我們應該明確的告訴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國家,在這樣一個全球化的時代,每個國家都必須進行產業(yè)結構的調整。

再次,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國家,我們的出口要顧及其他國家的利益,特別是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的利益。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對自己的紡織品出口,在配額取消以后要實施一些自我限制,增加一些進口關稅,進行出口數量的限制的原因了。

最后,在對待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時候,要避免內部的惡性競爭。

在應對貿易保護主義方面,我們一是要認真對待,第二是重在防范,這是最好的策略。

五、貿易保護主義的利弊

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會在一定的情況下、在一定范圍內采用貿易保護的措施。從實踐效果來看,保護政策和開放政策各有利弊,應根據具體地區(qū)、時間、產業(yè)、經濟發(fā)展階段的具體情況,并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通則。但無論什么樣的保護措施,本質上都是對市場的不信任以及維護自己的利益,從長遠來講都不利于增進效率和發(fā)展經濟。保護措施只能是權宜之計,戰(zhàn)術手段,不能成為經濟發(fā)展的長期戰(zhàn)略和基本制度。而且,任何保護措施都是強制消費者和非保護產業(yè)的生產者為受保護產業(yè)的生產者提供補貼,因而實際上都具有收入轉移效應。許多研究的結果顯示,從全社會來看,這樣的收入轉移往往得不償失。因此,在保護措施的運用上必須慎之又慎,不能只顧眼前的一點利益。

另外,不少研究結果還表明,在導致保護主義政策歷久不衰的原因中,政治因素多于經濟因素,保護措施往往是政治強勢群體操縱國家決策機制的產物。在多數情況下,保護主義措施在全社會造成的成本往往大于其帶來的效益。而保護成本的分攤方式較之其他轉移收入和產業(yè)補貼方式更難以被一般保護成本的負擔者察覺,所以也更難以引起政治決策者的重視。日本在戰(zhàn)后的經濟發(fā)展是成功的,但這種成功的缺陷也十分突出。日本經濟的戰(zhàn)后五十余年中,1945至1955年期間是戰(zhàn)后的經濟恢復期,20世紀80年代是泡沫翻飛的病態(tài)繁榮期,90年代是泡沫破滅后的持續(xù)蕭條期,真正的經濟增長期只有中間的二十幾年。但這二十幾年的高增長卻帶來了近十年的高燒狂亂和逾十年不治的經濟衰退,代價不小。究竟貿易保護是有利還是有弊,有待進一步探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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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偉.國際貿易――政策與現實問題[M].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3、蔡芝芳.經濟全球化下的發(fā)展中國家[J].蘭州學刊,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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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CEPA;服務貿易,完善對策

1CEPA服務貿易的內容

1.1CEPA的內容

為促進內地和香港經濟的共同發(fā)展,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qū)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以下簡稱CEPA)。概括地說,CEPA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方面的內容。

1.2服務貿易是CEPA推進貿易自由化的重要內容

在CEPA三方面的內容中,服務貿易方面的安排最為值得關注。它作出了比GATS更為優(yōu)惠的規(guī)定:內容更全、條件要求更低、對自然人流動這一服務貿易形式放得更寬。同時,CEPA其他方面的內容也對服務業(yè)的發(fā)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零關稅不僅帶來了商品由香港向內地的流動,而且引起了由商流帶動的物流、信息流、貨幣流的增大;而貿易投資便利化則促進了香港向內地服務業(yè)的資金注入。CEPA為兩地服務業(yè)的合作創(chuàng)造了廣闊的空間,使得兩地的服務貿易合作進入了制度性實踐的全新階段。

1.3CEPA對兩地服務業(yè)的影響

CEPA對兩地的服務業(yè)產生了積極影響。它一方面促進了香港經濟的復蘇與發(fā)展;另一方面,推動內地服務業(yè)提高行業(yè)效率、調整業(yè)態(tài)結構、改進管理方式、擴大產業(yè)規(guī)模,促進內地企業(yè)以香港為平臺走向世界。概括來講,CEPA的實施為進一步加強兩地的服務貿易合作注入了新的動力。極大地促進了兩地資金、服務、技術、人員以及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為兩地的服務業(yè)帶來了優(yōu)勢互補、合作雙贏的機會。

2CEPA服務貿易規(guī)定中的缺陷

2.1原產地規(guī)則存在缺陷

CEPA服務貿易主要規(guī)定在其附件四和附件五中。其中。附件四主要規(guī)定承諾開放的具體領域;而附件五主要解決哪些服務提供者可享受CEPA下的優(yōu)惠。根據附件五第2條,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享受CEPA服務貿易優(yōu)惠的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服務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中。CEPA下的“法人”是指“根據內地或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適用法律適當組建或設立的任何法律實體,無論是否以盈利為目的,無論屬私有還是政府所有,包括任何公司、基金、合伙企業(yè)、合資企業(yè)、獨資企業(yè)或協(xié)會(商會)”。此外,CEPA還規(guī)定了當香港服務提供者以法人形式提供服務時。確定“香港法人”的標準:對于非法律服務部門的香港法人。一是必須根據香港《公司條例》或其他有關條例注冊或登記設立,并取得有效商業(yè)登記證;二是應該在香港從事實質性商業(yè)經營。對于法律服務部門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行)。CEPA規(guī)定了更嚴格的認定標準??梢姡珻EPA對香港法人服務提供者采用的是注冊成立地標準和業(yè)務執(zhí)行本地化標準,這兩種標準對股東或經營者身份都沒有限定。在這種情況下,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服務提供者就完全有可能利用法律漏洞,“搭便車”成為符合CEPA要求的服務提供者,并借此獲得CEPA給予的各種特殊優(yōu)惠,這就是所謂的“滋出效應”問題。

2.2服務貿易開放模式存在弊端

目前,世界服務貿易開放模式主要有積極列表模式和消極列表模式。前者中,其成員的開放承諾以積極列表的形式列出,即只有當某成員在其減讓表中列出外國服務提供者所可以享受的市場準人機會和國民待遇時,外國服務提供者才可遵循規(guī)定,進人該國市場。但是對于那些現存的歧視性措施。東道國卻沒有義務一一列出,更沒有義務向他國開放市場或給予國民待遇。而后者,其成員的承諾則是以消極列表的形式列出,即除非成員就某項涉及服務貿易的措施作出特別保留外,所有服務部門都應開放,因此不論是在開放的深度和廣度上,都要遠勝積極列表模式,CEPA采用的是積極列表模式,在實踐中不利于兩地服務貿易的深層次合作與發(fā)展。

2.3貿易糾紛解決方面的不完善之處

CEPA第19條規(guī)定“雙方將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CEPA在解釋或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委員會采取協(xié)商一致的方式作出決定?!笨梢奀EPA中沒有明確設立爭端解決機制,貿易爭端解決的唯一方式是協(xié)商一致,可訴諸的解決機構是由雙方高層代表或指定的官員組成的聯(lián)合指導委員會。該條的規(guī)定過于簡單、籠統(tǒng),缺乏可操作性。在實踐中-協(xié)商并非是一種好的解決方式,在面對具體而又復雜的利益糾紛時往往顯得蒼白無力。另一方面,漫長的協(xié)商過程勢必增加雙方執(zhí)行CEPA的成本,當所涉及的問題屬于法律等技術性問題時,這一方法不見得有效。此外,CEPA也沒有規(guī)定如雙方無法就爭議問題協(xié)商一致時應如何處理。目前可利用的爭端解決方式包括WTO爭端解決機制和兩地原有的爭端解決方式,但兩者均不能經濟有效地解決相關糾紛。因此。CEPA如果不能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要求的爭端解決機制,將會嚴重阻礙其實效。

2.4CEPA在貿易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邁不過的市場準入門檻、不明朗的具體操作程序。目前。CEPA中仍有許多服務部門的準入門檻較高,不利于香港服務業(yè)進入內地市場。此外,相當一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和具體操作程序模糊不清,也給CEPA的實施帶來了許多障礙。

(2)政府服務效率低、稅收和收費過高。CEPA項下的服務審批環(huán)節(jié)多、程序繁、時間長、費用高,大大挫傷了香港服務業(yè)人才北上拓業(yè)的積極性。此外,稅收和收費過高也是比較突出的問題。

(3)差異較大的法律制度、專業(yè)環(huán)境和營商環(huán)境。對港商來說,拓展內地市場所遇到的困難,首先來自兩地市場模式及法規(guī)的差異,加之內地營商環(huán)境復雜,香港服務提供者難以按照預期在內地大展拳腳。同時,由于兩地經濟發(fā)展水平與市場環(huán)境存在顯著差異,內地較低的服務收費和薪酬待遇也難以吸引香港專業(yè)服務人才。

(4)暗藏產權紛爭和經營風險的“掛殼”北拓。在CEPA實施前,不少香港服務業(yè)通過地下渠道以“掛殼”方式進入內地。CEPA實施后,按照正規(guī)程序,香港服務業(yè)進入內地的手續(xù)較為繁瑣。為避過復雜的審批程序,許多香港的服務業(yè)機構和人員仍以“掛殼”方式進入內地。在商業(yè)經營中,引起了許多矛盾和紛爭。

3完善CEPA服務貿易規(guī)定的對策與建議

3.1CEPA服務貿易原產地規(guī)則的完善

在界定法人身份時,除注冊成立地標準和業(yè)務執(zhí)行本地化標準外,經常采用的還有資本控制標準。該標準是指公司的實際資本受哪國居民控制,此公司即為該國公司,由該國行使管轄權。它可有效防止協(xié)議中的優(yōu)惠為第三方不當利用。在實踐中,注冊成立地標準會使大量國外服務提供者以香港為跳板,取得CEPA市場準入的優(yōu)惠待遇;但另一方面。它亦可吸引國外的服務提供者在港投資。有鑒于此,在綜合考慮兩方面利弊的基礎上,筆者傾向于有限制地使用資本控制標準。并完善與其配套的程序等其他規(guī)則,即在保證維護CEPA區(qū)內利益、防止區(qū)外服務提供者不適當的“搭便車”的前提下,采用條件相對寬松的資本控制標準。循序漸進地開放服務業(yè)市場。

3.2在開放模式方面,可采用消極列表的方式

消極列表模式的優(yōu)勢在于:一是成員所允許保留的歧視性措施僅限于現行措施。并不得提高其中所列明的歧視水平-從而保證了將來的服務貿易壁壘不會比現行水平更高;再者任何歧視性措施均需列明。從而大大提高了政府對于服務管制措施的透明度。

3.3爭端解決機制的補充完善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爭端解決機制,是中國在吸收借鑒包括WTO、北美自由貿易區(qū)等國際自由貿易區(qū)爭端解決機制先進做法的基礎上,從中國的現實情況出發(fā)制定出來的。它很好的融合了實用主義與法治主義,既含硬法特征又體現靈活性。CEPA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性質相同、規(guī)則依據相同、內容范圍相同、目的相同。這使兩者在許多方面可以互為參考。因此,CEPA可依照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爭端解決機制協(xié)議》,設立自己的爭端解決機制。

3.4貿易實踐中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

(1)簡化審批程序,消除貿易壁壘,增加營商法規(guī)透明度。CEPA實施以來,內地與香港在服務貿易方面的合作成效未如預期。其重要原因是服務貿易投資審批程序繁雜、內地營商法規(guī)透明度不夠和區(qū)域貿易壁壘仍廣泛存在。據此,建議把一些不影響宏觀經濟的項目審批權下放。同時,統(tǒng)一各省市對服務業(yè)的要求,增加營商法規(guī)透明度,加強香港與內地的溝通,方便香港服務業(yè)進入內地市場。

(2)建立兩地商務往來快速批核機制,積極改善過境交通擁堵狀況。香港與內地的跨境交通存在很多問題,未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商貿人流需要,妨礙了兩地經濟的進一步融合。因此,應盡快設立方便兩地商務往來的快速商務批核機制,為內地和香港商務人員往來提供實時商務簽證服務。

(3)香港服務業(yè)者應調整心態(tài),進行服務業(yè)重新定位。目前,香港服務業(yè)者存在的問題是不了解內地市場,且以擁有上百年專業(yè)服務經驗自居,不愿到內地去開拓業(yè)務,從而錯失了很多市場機會。因而香港服務業(yè)者應調整自己的心態(tài),正確認識和了解內地市場,把握機會,尋求最佳的市場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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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韓美fta的主要內容 

 

韓美fta是一個以北美自由貿易協(xié)定為藍本的具有廣泛內容的雙邊自由貿易協(xié)定。內容涉及農產品、紡織品、原產地、海關清關制度、衛(wèi)生檢疫制度、技術壁壘、投資、服務、金融、電子商務、競爭性政策、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制度、勞工問題、環(huán)境和透明度問題等19個領域。韓美fta是美國15年來簽署的最大規(guī)模的自由貿易協(xié)定,也是與亞洲國家簽署的最大規(guī)模的自由貿易協(xié)定。韓美fta是雙方相互妥協(xié)的產物,是不完整的、均衡的協(xié)定。依雙方談判代表所述,雙方都實現了自身的目標,但卻都沒有實現自己的全部要求。在多輪談判中,農業(yè)、汽車、紡織品等領域的開放問題一直是談判的焦點。 

在農業(yè)方面,美國迫切希望完全實現貿易自由化,韓國則要求將部分農產品排除在貿易自由化之外。直到談判結束,雙方才相互讓步達成協(xié)議:美國同意將大米排除在外,允許韓國保持進口配額限制;韓國則宣布只要國際獸疫局(oie)承認美國是控制風險國家,就恢復進口美國牛肉。其他農產品談判雙方也各有讓步。在汽車領域,美國希望韓國廢除所有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韓國則要求美國立即廢除轎車關稅,并在5年內廢除小型貨車關稅。雙方最終敲定,汽車零部件和小于3 000co的汽車立即取消關稅,大于3 000co的汽車在未來3年內取消關稅,小型貨車在lo年內取消關稅。韓國同意改變針對美國大型車的稅制,并在3年內將汽車特許權稅從10%降低到5%。在紡織品領域,韓美fta最終將執(zhí)行“yarnforward”規(guī)定,即:fta下的紡織品必須在美國或韓國境內制造。這樣,美韓貿易中就有61%的紡織品被取消關稅。但作為特殊安全機制,對可能使相關行業(yè)受沖擊的紡織品進口,2年內仍可征收關稅。 

 

二、韓美fta的戰(zhàn)略意圖 

 

(一)促使韓國擴大開放范圍,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韓國在工業(yè)化后期開始轉變政府主導型經濟發(fā)展政策,持續(xù)推行自由開放政策,較好地適應了經濟全球化趨勢。其商品貿易占gdp的比重超過70%,服務貿易比重達13.5%,超出其他主要國家。但wto多邊貿易體系作用并不明顯,相反,許多大國也紛紛加入到原本以中小國家為主的雙邊自由貿易體系,區(qū)域主義呈高速擴散態(tài)勢。韓美fra不僅意味韓國繼續(xù)適應經濟區(qū)域化趨勢,也意味韓國要繼續(xù)擴大開放,在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的同時,也促使服務業(yè)及部分薄弱產業(yè)積極面對世界經濟自由化浪潮。此前,韓美各自締結的fta規(guī)模較小,不足以承擔經濟增長點的重任,而此次世界第一大經濟體與第十大經濟體的fta,會給雙方提供更廣闊的貿易平臺和經濟增長契機,每年會增加多達200億美元的貿易額。有研究表明,韓美fta可使韓國對美出口增加12%~17%,gdp增長2%左右。屆時,gdp最高可增加135億美元,創(chuàng)造10萬余就業(yè)崗位。另外,非關稅壁壘的撤銷和公平競爭條件的形成及透明度的提高,還可增加投資和技術轉移,促進服務業(yè)的發(fā)展,建立透明的會計制度,形成靈活的勞動市場,進而推進韓國整個經濟的發(fā)展。 

 

(二)分散韓國的對外依存度,擺脫其對中國市場的嚴重依賴。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韓國出口結構發(fā)生巨大變化。對美出口比重由1986年的40.1%降至2006年的13.3%,而對華出口比重則由5.2%增加至27.2%。受中國經濟高速發(fā)展帶動,以零配件、原材料為主的對華出口成為韓國經濟的支柱。而且,韓國制造業(yè)海外投資50%以上集中在中國。雖然中國不斷擴大的市場拯救了后工業(yè)化時期的韓國經濟,但由于對中國依賴程度過高,致使中國經濟變動對韓國影響也越來越大。因此,韓國需要以韓美fta為契機,重新找回已經失去的美國市場份額,在出口市場上進行多樣化規(guī)劃。 

 

(三)使韓國擺脫“三明治”的被動局面,尋找東亞之外的平衡點。韓美fta能在最后期限內迅速達成,除美國政府“促進貿易權限”(tpa)即將到期的原因外,更主要還是韓國政府出于“嚴肅的政治判斷”。韓國近年來一直擔心自己淪為東北亞的“三明治夾心”,害怕埋沒在日本與中國之間。韓國迫切希望扭轉競爭力上的頹勢,希望從這種“夾心餅干”狀態(tài)中掙脫出來,希望通過締結亞洲最大規(guī)模的fta來扭轉局面。韓美fta有助于韓國重新調整貿易關系,減少因對美貿易順差而頻繁引發(fā)的貿易摩擦,降低韓國對日本商品的依賴和逆差狀態(tài)。今后在美國市場上,韓國所享有的優(yōu)惠將有利于與日本產品競爭。 

 

(四)有利于韓國與中國爭奪美國市場,提高全球市場競爭力。美國是“完全競爭的市場”,每年進口規(guī)模高達1.7萬億美元。因此,在美國能通行的商品,在全世界也能通行。但韓國商品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呈逐年下降趨勢。韓國在美國的市場占有率已從1995年的3.3%降到現在的2.6%。而中國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1995年只有6.1%,但2005年已達14.6%,10年間上升1倍多。韓國認為,中國的急劇增長,壓縮了韓國在美的市場空間,這種趨勢今后仍有可能繼續(xù)。韓國正處于必須尋找新突破口的十字路口,而與美國簽署fta,正是為增強其競爭力,屆時韓國商品就無須再懼怕“中國價格”。韓國對美出口預計會增加353至462億美元,相當于2005年韓國對美出口額(438億美元)。特別是汽車、纖維、電子等主要出口產品的對美出口將會大幅增加。 

 

(五)形成韓美同盟,牽制中韓的融合。韓美fta除經濟上的考慮外,還包含復雜的政治因素。其一,韓國在長遠戰(zhàn)略上想做中美之間的“勢力均衡者”,以便在東北亞地區(qū)求得良好的生存發(fā)展。其二,美國在長遠戰(zhàn)略上要牽制中國,牽制中韓融合。因而需要利用韓國的“平衡戰(zhàn)略”,以達到“更深介入亞洲”的目的。對韓國而言,作為唯一與美國締結fta的東北亞國家,韓美fta 將使雙方在已有軍事同盟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經濟同盟,從而形成“整體同盟”,提升自身“東北亞平衡者”的地位。對美國而言,韓美fta的經濟含義與政治含義也同等重要。防范與牽制中國是美國與韓國簽署fta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中國在東亞經濟合作中的作用日漸增強,美國在亞洲的經濟地位受到影響。因此,美國希望通過美韓fta加強同東亞的聯(lián)系,牽制韓國進入中國經濟圈,削弱中國對東亞的影響。 

(六)主導東亞via進程,掌握via標準的話語權。韓美via通過爭奪東亞via進程的主導權,掌握via標準的話語權,形成對中國的無形壓力,迫使中國在今后fta談判中做出讓步。近年來,為爭奪東亞貿易主導權,美歐都在加速實施亞洲fta戰(zhàn)略。韓美fta標志著美國以亞太經合組織為舞臺的via戰(zhàn)略已拉開帷幕。歐盟與韓國的via談判也已開始啟動。美歐2007年5月與東盟就開始via談判達成協(xié)議。美歐之所以在亞洲加速via戰(zhàn)略,是擔心中國在東亞的話語權過于強大。美國認為,東盟與中國達成貿易協(xié)議加強了中國的領導地位,削弱了美日的地位,并促使其他國家與之進行via談判。相反,美國在亞洲的via談判處于陷入僵局的危險,布什總統(tǒng)在貿易方面的“快速審批權”也將到期。如果歐盟現在開始進行自己的fta計劃,美國在亞洲及廣泛多邊體系中的地位可能進一步被削弱。韓國via戰(zhàn)略也有類似考慮。韓國采取的是“遠交近攻”的“三步走”戰(zhàn)略,即先是美國,然后是歐盟,最后是中日。

韓國認為這是掌握主動、擴大影響的重大舉措,通過與最大經濟體美國簽訂fta,韓國將首先掌握fta標準的話語權,繼之與歐盟、加拿大的談判也都不會很難,進而在東亞via進程中占據主導地位。韓美via達成后,中國和日本都表現出一些急迫情緒,歐盟也稱要在年內結束談判。這使韓國意識到先同美歐談判就可以“要挾”鄰國對自己做出讓步。

三、韓美via對中國的影響

(一)使中國在東亞一體化進程中處于被動局面。韓美fta意圖削弱中國在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的影響。韓國成功走出“10+3”框架的束縛,擺脫中日夾擊下的“三明治”尷尬局面,實現經濟上的“平衡外交”,在東亞via進程中為韓國贏得話語權。如果韓國與歐盟via談判成功,那么韓國就幾乎掌握了全部主動權。這意味著中國不得不考慮“10+3”框架之外更廣泛的via戰(zhàn)略,擴大中國的選擇范圍,以贏得東亞via進程中的主動權和話語權。韓美via將對中國對外經濟戰(zhàn)略產生影響,促使中國形成并實施自己的fta戰(zhàn)略。

(二)可能造成部分貿易轉移損失。韓美大部分產品實現零關稅后,對中國可能造成的貿易轉移主要有三方面:中韓產品在美國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中美農產品在韓國市場上的競爭更加激烈;對華投資的轉移。中國與韓國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部分產品重疊,由于韓國產品關稅降低甚至取消,相應地提高了其產品競爭力,中國這部分產品的出口市場可能被韓國擠占。同時,由于美國農產品物美價廉,競爭力較強,可能威脅到中國農產品對韓國的出口。在中國對韓國的出口中,農產品占重要地位。目前,韓國每年從中國進口農產品近30億美元,是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農產品進口國。不過中國與韓國有地緣便利優(yōu)勢,加之中國農產品技術含量和競爭力的不斷提升,這方面的影響不會太大。另外,韓美間的零關稅,不僅會使韓美間相互投資增加,也會使試圖進入美國市場和韓國市場的外商在華投資企業(yè)增加對韓投資。

(三)中韓fta談判將更加艱難。韓美via為韓國與中國、歐盟via談判增加了籌碼,可能效仿韓美via模式,如,在與歐盟的談判中也提出把大米排除在貿易自由化進程之外,并要求繼續(xù)維持對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保護性關稅;或在與中國進行via談判時也持此強硬立場。所以,農業(yè)問題肯定是中韓fta談判的焦點和難點。如果歐盟在農業(yè)問題上對韓國讓步,將對中國更不利。在這方面,中國須作好充分準備和謀劃。韓美fta使中韓和日韓via談判產生壓力。日本表示隨時可以談,中國也顯示出可在農業(yè)方面退讓一步以盡快開始談判的姿態(tài)。但韓國在與美國的談判取得成功后,并繼續(xù)與歐盟談判的情況下,對中國的談判勢必要價過高,談判將更加困難。

韓美fra對我國的影響也不都是負面的,貿易轉移對調整中韓貿易結構、緩解中美貿易摩擦也有一定促進作用??傊?,韓美簽署via,對中國利弊兼有,重要的是認真分析,采取對策,減少負面影響。

四、中國的對策

目前,中韓via尚處于聯(lián)合研究階段,雖取得初步成果,但中韓fta的建立還存在一定難度。韓美fta給中國帶來壓力的同時,也給中國fta戰(zhàn)略和中韓fta發(fā)展提供了許多啟示。

一是不必急于簽署中韓fta。鑒于韓美via的諸多“折扣性”條款和例外條款,中國的態(tài)度應是不溫不火、不急于與韓國達成協(xié)定。這與韓國對待中韓fta的態(tài)度是一致的。二是中國應更積極穩(wěn)妥地讓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效應顯現出來,提高中國的談判籌碼。借鑒韓美fta的戰(zhàn)略指向,在“10+3”框架之外發(fā)展與發(fā)達國家的fta。正如今年4月7日中國與新西蘭簽署的fta一樣,完善和堅持自己的fta戰(zhàn)略,掌握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主動權。三是保護和利用好本國市場。韓美fta談判的歷程顯示,市場是需要精心呵護的。尤其是對一個巨大的發(fā)展中國家市場,如果過于開放市場,別國就會失去與之進行fta談判的動力和積極性。

對未來中韓fta談判,可采取如下對策:

(一)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原則。韓美fta的談判過程始終貫穿著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的原則。為盡快達成協(xié)議,韓國在汽車、牛肉上作出讓步,美國在農產品和開城工業(yè)園產品原產地認證上作出讓步。中韓fta最大的障礙仍是農產品市場的開放及開放程度問題。目前,韓國以高額關稅阻擋中國農產品進口,一旦fta談判開始,農產品將成為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為能促成中韓fta,需要雙方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原則,各自有所讓步。

(二)對敏感產業(yè)采取例外與分階段推進方式。fta具有階段性推進特征,可采取分期逐漸的方式來取消關稅,并把雙方較敏感的領域作為例外處理。在對待敏感產業(yè)問題上,應采取韓、美fta中的過渡期安排,以緩解短期沖擊,獲得雙方國民的支持。在雙方可承受的程度下,以幾年到十幾年不等的時間作為緩沖期限,以達到既保護民族產業(yè)又促進雙邊貿易的雙贏目的。雙方可根據本國國情,找出最薄弱的產業(yè)部門作為例外產品,待到較為成熟時再對外開放。

篇8

關鍵詞:補貼;反補貼;福利效應

中圖分類號:F7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1-0174-04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fā)以后,為盡快走出危機,各國政府加大了促進出口的力度,出口補貼與反補貼有所抬頭,全球貿易摩擦有不斷升級的趨勢。本文從經濟學理論的角度,分析出口補貼政策對進口國與出口國國民福利的影響,通過政府補貼與反補貼動因分析,有助于人們重新考慮新形勢下的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角色定位。

從世界貿易組織2009年年度報告中反補貼措施的統(tǒng)計中看出,中國從2004年開始遭受反補貼調查,短短的六年時間,被訴總數已經列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反補貼被訴國家世界排名的第二位,從2007―2009年的被訴數量和采取的反補貼措施兩項統(tǒng)計均占世界第一位,被訴29起,被裁定采取措施的17起采取措施占立案調查比是58%。2007年、2008年、2009年按年增速加快。2009年,調查多達30余起,采取措施的10余起。其中與反傾銷合并的雙反調查占多數,隨著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逐步被更多國家承認,可預見的趨勢表明,中國將面臨更頻繁的反補貼調查。WTO多邊貿易體制下的SCM國際協(xié)議規(guī)定用法律的手段對國際貿易中的政府措施進行適當的規(guī)制,以遏制成員方政府大量以補貼措施干預國際貿易,造成貿易扭曲,破壞公平競爭關系。雖然不排除各國政府在處理反補貼問題上的過渡救濟,但在產品大量出口的今天,面對日益加劇的貿易摩擦,不得不促使我們認真審視出口補貼的利弊;審視政府與企業(yè)的關系;生產與消費的關系;慎重思考政府補貼措施的目的、對象、方式和程度,政府要在福利和效率、收入和分配的平衡上找到自己的角色定位。

出口補貼是本國出口商受到政府及政府授權的單位在財務上、稅收上和產品上的資助,得以在生產出口產品的成本方面低于在本國市場上銷售的產品成本,使得企業(yè)在生產出口產品上的成本低于完全競爭條件下的成本,從而達到鼓勵出口、擴大出口數量的目的。在具體做法上,補貼可以分為對出口產業(yè)的補貼與對出口產品的補貼。對出口產業(yè)的補貼是指對所有出口行業(yè)的生產都進行補貼,而不論其是否出口。例如政府對所有的汽車生產廠商規(guī)定,為鼓勵汽車的生產,在汽車生產商購買用于汽車生產的鋼材時,每噸由政府代為支付若干元,這樣在國內市場上,汽車廠商生產的會計成本就會低于實際成本,在這種情況下,顯然鼓勵了產業(yè)的發(fā)展。對出口產品的補貼是指僅僅對出口的產品進行補貼,在國內市場上出售的產品不享受此項優(yōu)惠。例如,出口退稅,只有出口到國外市場上的產品,才可以享受退稅。兩種補貼方法對于國內外市場的影響是有差別的,我們在這里主要分析對出口產品進行補貼,而非出口產業(yè)補貼。

世界貿易組織WTO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xié)議附件一》中列舉的補貼措施有十多項包括:

(1)政府直接為企業(yè)或者行業(yè)提供的與出口業(yè)績掛鉤的補貼;(2)貨幣留存或類似包含了出口獎勵的措施;(3)對出口產品國內運輸由政府定價,費用明顯比其他產品運輸有利;(4)由政府提供或者通過政府直接或間接通過政府計劃獲得用于出口生產中的產品或服務,其條件優(yōu)惠于在競爭性市場上為國內消費所進行的生產,這些條件也優(yōu)于世界市場上的其他出口商;(5)對于出口產品,完全或者部分減免或者延期直接稅、社會福利費用或對其他工商企業(yè)的應付款;(6)允許與出口掛鉤的特殊減免,這些減免優(yōu)于為國內生產的企業(yè);(7)對于出口產品的生產與分銷所給予的減免優(yōu)于在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同類產品;(8)對于出口產品前期各工序累積的間接稅所給予的減免;(9)對于在出口產品中所使用的進口部分給予減免稅;(10)政府對出口信貸提供擔保,獲只收取遠低于市場價格的保險費;(11)政府(或者政府控制的特殊機構)給予的出口信貸利率低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相同條件貸款的利率。

一、從出口補貼的局部均衡分析(Partial Equilibrium Analysis),看補貼政策對國民福利的影響

當政府提供出口補貼時,被補貼的產品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上的價格是不同的。補貼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上都會造成扭曲效應,使資源配置無效率,具體對市場各方的利弊影響可以通過模型表達。

局部均衡分析是在不考慮其他市場的情況下,某一特定市場的價格和數量的決定過程。從本國市場看,當政府提供出口補貼時,出口商會盡量出口產品直到國內價格與國外價格的差額正好等于補貼額時為止。

假如本國該出口量不會影響該產品的國際價格,我們分析時使用小國模型(如圖1所示):直線BE是國內廠商的供給曲線,AE是國內消費者的需求曲線。沒有貿易時,在國內市場上,國內市場的價格為P0;此時國際市場價格為P1。當自由貿易時,由于國際市場價格較高,國內廠商會在國際市場上以更高的價格出售產品,假如該國是服裝出口國,在自由貿易條件下,按照國際價格,我們看到該國的需求量是Q2,供給量是Q3,因此出口量將是Q2Q3。

圖1出口補貼的局部均衡分析(貿易小國)

現在政府對每單位服裝的出口給予補貼S,由于出口企業(yè)出口單位產品可以從政府得到S,并且從外國進口商上得到價格PI,所以,生產企業(yè)在國內市場上的定價必然為PS=S+PI。面對新的價格,國內的需求將下降為Q1,國內供給上升為Q4,出口由自由貿易時的Q2Q3增加到Q1Q4。

我們看出口補貼對于國家的福利影響,由于補貼提高了國內市場價格,國內消費者剩余減少了梯形PSPIDA,由于價格提高,生產者剩余增加了梯形PSPICB,私人部門總福利水平提高了梯形ABCD。但是為了獲得私人部門的福利水平提高,政府需要拿出矩形AA1B1B的補貼。可以看到私人部門的福利改善小于政府部門的支出,國民總福利水平由于補貼下降了??梢赃M一步對于總福利水平下降的原因作出分析,圖1中的三角形AA1C、BB1D構成了經濟學中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 )。其中三角形AA1C是由于價格提高,A1D本來消費者可以滿足的消費,再行的價格條件下,不可能了,因此補貼產生的消費扭曲降低了總福利水平。三角形BB1D是由于生產者的實際成本高于支付的成本,因此本國的一部分低效率生產代替了國外的高效率生產,產生了生產扭曲。

當提供補貼的國家是貿易大國時,由于出口補貼改變了貿易條件,補貼對國民經濟總福利水平的不利影響將更大。(如圖2所示),由于出口國提供了補貼,增加了商品的世界市場供給,世界市場價格由PI下降為PII,對于貿易大國來說,除了消費扭曲和生產扭曲的無謂損失以外,還產生了貿易條件的損失。

圖2出口補貼的局部均衡分析(貿易大國)

兩條國際價格線之間的面積(圖中藍色部分)是新增加的福利損失(由于補貼惡化了貿易條件所帶來的福利損失)。可見出口補貼的成本明顯超過了收益。出口補貼使出口國的消費者受損,政府補貼損失,社會福利損失,貿易條件惡化。因此,我們可以得到的結論是:出口補貼對于出口國來說,會造成福利水平的下降,對于貿易大國福利損失要比貿易小國更大。而且,受出口補貼的商品的需求彈性越小,出口國的市場份額越大,補貼的損失越大。出口補貼的局部均衡分析表明,出口補貼提高了補貼產品在出口國價格,降低了該產品進口國的價格,補貼成本明顯超過收益。

二、從出口補貼的一般均衡分析(General Equilibrium Analysis),看補貼政策的福利效應

一般性均衡分析是考慮到相關市場之間的反饋效應,同時決定所有市場的價格和數量的一種分析方法。出口補貼不僅影響出口產品的生產與消費,而且由于改變了出口產品與其他產品的相對價格,會引起整個生產、消費結構的變化。我們有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來看出口補貼會對國民經濟福利產生什么具體影響。

我們仍然從大國和小國兩種模型分析,假如本國該產品出口量不會影響的國際價格,我們分析時使用小國模型(如下頁圖3所示),曲線P0P1P表示該國的生產可能性曲線(Production Probility Frontier,關于PPF的性質與特點請參閱相關書籍),為簡便起見我們將被補貼的產品列為X產品,其他所有產品為Y產品。最初國際價格為直線P0C0的斜率。為實現價值極大化,國內最優(yōu)生產點為P0,效用極大化時的最優(yōu)消費點為C0,因此出口商品X的數量為E0P0,進口商品Y的數量為E0C0,自由貿易使得該國可以滿足的社會無差異曲線位于生產可能性曲線的上方。C0點越遠離生產可能性曲線,表明自由貿易的利益越大。

圖3出口補貼的一般均衡分析(貿易小國模型)

由于政府對出口產品提供了補貼,國內市場上X產品的價格提高,國內價格線將更為陡峭,變?yōu)镻P0,在新的價格條件下,廠商會將更多的生產要素投入增加X的生產,新的生產均衡點位P1。過P1點,做P0C0(國際價格線,貿易小國對國際市場價格沒有影響)的平行線P1C1,直線P1C1及兩坐標軸之間的面積為補貼以后,整個國家的消費可行域。從圖上我們可以看到兩條線之間的面積,就是由于補貼所損失掉的可能消費組合。在新的價格條件下,國內消費的最優(yōu)組合在點C1,此時商品X的出口量為E1P1,商品Y的進口量為C1E1,因此,貿易量擴大了。對比C0、C1,可以發(fā)現,對于整個國民經濟來說,可以消費的兩種產品都減少了,社會無差異曲線的位置下降了,因而福利水平降低了。

對于貿易大國來說,由于貿易條件的不利變化,在政府提供補貼以后,福利水平下降的更大(如圖4所示)。由于補貼增加了世界市場上出口產品的供給,造成出口產品國際價格下降,反映在圖4中,P1C1比圖3中的P1C1平緩,福利損失更大。

圖4出口補貼的一般均衡分析(貿易大國模型)

可見,出口補貼的貿易條件效應是使補貼國受損,進口國收益,從國家整體角度來說,出口補貼無意義。出口國政府應避免補貼政策,而外國的出口補貼應該受到歡迎,遺憾的是事實并非如此。

三、反補貼政策對于進口國的影響

圖5所示:AE為進口國國內供給線、BE沒有貿易時,國內均衡價格為Pd;出口國提供補貼時,國內價格與國際價格相等為Pi;國內的產量為OQ1,消費量為OQ2,進口量為Q1Q2。政府對于進口產品征收反補貼稅以后,國內價格上漲為Pit,面對新的價格,國內生產增加為OQ3、消費減少為OQ4、進口量減為Q3Q4。從圖中可以看出,消費者剩余損失了梯形PiPitDB,生產者剩余增加了PiPitCA,私人部門的福利凈損失為梯形ABDC。政府稅收為C1CDD1,國民福利凈損失為三角形ACC1與三角形BDD1,這兩個三角形的面積構成了征收反補貼稅的無謂損失(Dead Weight Loss)。我們看到通過征收反補貼稅,外國低效率的生產被排除在市場以外,從世界范圍看,糾正了由于補貼所帶來的效率損失,但對于進口國來說,福利水平是凈下降的。在對國內福利的影響上,反補貼稅與關稅的效果是相同的。關于關稅的福利影響,大家都知道,對于貿易小國來說,最優(yōu)的福利水平就是不征收稅,或者最優(yōu)稅率為0;對于貿易大國來說情況不確定,如果貿易條件變化很大的話,例如價格下降很多,或者進口商品的供給沒有彈性時,征收反補貼稅有可能提高其總體福利水平。

圖5征收反補貼稅的經濟效果

四、補貼與收入分配的關系

從前面的分析當中我們看到,政府的出口補貼會使本國的一部分人受益(生產者),讓更多人(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了損害。進口國的對外反補貼措施同樣會使同類產品的國內生產者收益,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侵害?,F實中出口補貼對出口國整體福利不利,政府為什么要采取出口補貼政策?外國補貼對進口國的消費者有利應該受到歡迎,為什么要進行制裁呢?這是因為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使國民經濟福利極大化的政策在政治上不一定可行。

補貼與反補貼政策之所以能夠實施,是因為現代民主政體下公共選擇的結果。Mancur Olson(1965年)指出代表一群人的政治行為是一種公共物品。這種行為的受益者是全體,而非實施行為的個人,例如汽車廠商行業(yè)協(xié)會可以游說政府,或者用某種方式向政府施壓,要求對汽車出口進行補貼,當補貼給生產企業(yè)帶來巨大利益時,企業(yè)有能力投入成本這樣做,但是消費者群體雖然整體利益損失大,但是平攤到每個人的損失小,沒有人愿意站出來為消費者整體利益去說服政府,因為聯(lián)合所有的消費者共同抵制的成本投入太大,而個體收益太小,用Olson的話來說就是存在集體行動的困難,當施加壓力以謀求某種有利于整體利益的政策時,如果僅僅從個人利益出發(fā),沒有人會這樣做。在規(guī)模較小的群體(群體中每個人都能從有利的政策中獲取一份較大的收益)中或在組織良好的群體中(組織中的成員能夠被動員去維護集體的利益),集體行動的難題容易解決。生產者數量小、規(guī)模大,他們之間容易形成一個組織良好的團體,而且每個成員非常清楚可以獲得的好處。這就是為什么生產廠商可以做到,而消費者做不到,消費者無法發(fā)出反對的聲音,廣大消費者甚至并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共同的利益集團。因此,集體行動的困難可以解釋為什么補貼這種得不償失的政策――而且受害人的數量遠遠超過收益人的數量的情況下――依然能夠大行其道。

反之亦然,進口國的同類產品生產商為其集體的利益,可以投入成本。受其他國家出口補貼威脅的廠商,說服政府采取反補貼措施,而受到利益損害的消費者對其利益損失全然不知,不會發(fā)出反對聲音,政府從保護生產廠商(包括廠商雇員)的利益出發(fā),做出可能有損多數人利益的反補貼措施,而受到廣泛的歡迎之聲。有時反補貼措施不一定起到保護到產業(yè)工人的作用,只不過被商業(yè)壟斷集團利用。在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下,出口補貼作為戰(zhàn)略性貿易政策,政府對貿易活動進行干預,目的是為了改變某個產業(yè)或某些企業(yè)的市場結構或環(huán)境,提高特定企業(yè)的國際競爭力,使這些企業(yè)獲得更多的壟斷利潤或租金。

政治決策的公共產品特征會意味著總量很大的損失如果分散在每一個個體上很小就不會遇到有效的反對。集體行動的困難使得分散的多數人利益最易受到損害,最難得到保護。這就是導致國家總福利水平下降的貿易政策得以通過的根本原因。因此,政府如何善用公共權力,政府的執(zhí)政關注點和在經濟生活中角色定位以及政府的社會責任就值得人們一再的思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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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fare Effects of Subsidy and Contervailing

WU Wei1,ZHANG Zhi-ge2

(1.Guangdong Industry Technical College,Economics Department,Guangzhou 510300,China;

2.Lingnan College,Sun Yat 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China)

篇9

【關鍵詞】著作權 平行進口

一、著作權平行進口概述

平行進口,亦稱灰色市場進口,是指在國際貨物買賣中, 一國未被授權的進口商在某項知識產權已獲進口國法律保護, 且知識產權人已在該國自己或授權他人制造或銷售其知識產權商品的情形下,從國外知識產權所有人或其被許可人手中購得該種商品并輸入該國銷售的行為。

著作權平行進口的特點有:⑴著作權的平行進口可以是有形的產品, 也可以是無形的服務;⑵平行進口的商品是已在進口國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 ⑶進口商獲得含有知識產權的商品的途徑是合法的, 但其進口行為未得到知識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⑷平行進口的商品與進口國的同一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價格上存在很大差異, 一般來說, 平行進口產品價格較低;⑸平行進口的主體包括兩個:合法進口商和知識產權人或其授權的人。

二、著作權平行進口爭議的理論基礎

1.權利的國際用盡原則,又稱權利窮竭的普遍性, 是指著作權人的發(fā)行權一次用盡, 效力遍及全世界。即對于經過著作權人許可而投放市場的、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復制品, 著作權人無權再控制它們的進一步轉銷、分銷等活動。

2.權利的國內用盡原則, 即權利窮竭的地域性, 是指著作權人的發(fā)行權窮竭的效力僅及于其權利賴以產生和存在的準據法律的效力范圍內, 權利在一國的窮竭, 并不導致它在國際市場上窮竭, 在其他國家仍舊處于未曾行使的狀態(tài)。

支持平行進口的觀點認為平行進口并未侵犯著作權所持的理由正是權利國際用盡原則;反對平行進口所依據的主要理由則是著作權的權利國內用盡原則。

三、國際公約及各國對著作權領域平行進口的相關規(guī)定

1.國際條約

《伯爾尼公約》第5 條以及《世界版權公約》第7 條雖然分別規(guī)定了作者所享有經濟權利,但兩個公約都沒有明確規(guī)定進口權?!读_馬公約》第85、86 條明確要求各成員國“不準以任何方式限制商品在共同體國家內自由流通”。《羅馬公約》將權利用盡的范圍從一個成員國國內擴大到整個共同體成員國范圍, 當一件作品在一個成員國合法銷售后, 其著作權人無權控制該作品在共同體市場以及與共同體簽訂有自由貿易協(xié)定的國家內的進一步銷售。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 TRIPS 協(xié)議)第6 條規(guī)定:“在依照本協(xié)議而進行的爭端解決中, 不得借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去涉及知識產權的權利用盡問題。”可見, TRIPS 協(xié)議留給各國廣闊的自由裁量空間。

2.發(fā)達國家

⑴美國。美國1976 年版權法禁止一切未經版權人許可的進動。但在1998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則判決中,確定了“首次銷售原則”,對著作權平行進口開了綠燈, 根據該案,美國對國內生產銷售的著作權制品出口到國外后再進口到美國已被允許, 并不違反美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⑵日本。日本在修訂后的《版權法》第26條的規(guī)定,作者有權將其著作物的原件或復制件轉讓以提供給觀眾。但是,如果擁有相關權利的人或獲得授權的人已經向公眾轉讓了的著作物的原件或復制件, 或者在本法施行地以外的地區(qū), 不損害已有的權利的前提下,經相關權利人或獲得許可的人轉讓了的著作物的原件或復制件后,作者便無權再將其著作物原件或復印件轉讓以提供給其他人。可見,日本著作權法亦允許平行進口。

四、我國的立法現狀及建議

1.我國的立法現狀

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均沒有關于平行進口的規(guī)定。僅僅規(guī)定了禁止來自對作品不予保護的國家的復制品的進口行為, 但對于來自對作品提供保護的國家的、具有合法來源或合法授權的復制品并未進行限制, 也就是說對來自向作品提供保護的國家的著作權產品的平行進口行為不加禁止。

2.著作權的平行進口的利弊

⑴著作權的平行進口的積極作用

首先,有助于貿易的自由化。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和貿易自由化進程的加快, 允許著作權產品的平行進口成為各國共同的呼聲。允許著作權的平行進口有利于取消關稅壁壘。其次,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平行進口的產品的銷售價格往往低于國內統(tǒng)一產品的銷售價格, 消費者可以通過競爭價格購買到自己中意的產品。再次,有利于促進市場競爭。平行進口在進口商和著作權利人之間形成競爭關系, 有利于市場的良性發(fā)展, 也可以防止外國的著作權產品對中國市場的壟斷。最后,符合我國的貿易利益。我國屬于低價位國家, 著作權產品在價格上具有優(yōu)勢,因此, 平行進口合法化有利于我國的出口貿易。

⑵著作權平行進口的消極作用

首先,著作權人面臨的一個風險就是平行進口商的“搭便車”行為。平行進口商可能會利用著作權人先期投資和宣傳所創(chuàng)下的商業(yè)信譽, 進而獲得利益, 甚至可能因為進口商在售后服務等方面不好的服務而影響到消費者對該產品的信賴和喜愛程度, 從而影響該權利人的商業(yè)信譽以及商業(yè)利益。其次, 平行進口使進口商的產品與著作權人的產品產生競爭, 這種競爭會對國內著作權人的市場份額造成沖擊, 可能造成市場利益的損失, 嚴重影響著作權人創(chuàng)作的積極性, 最終影響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

3.對我國的建議

根據上文的利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允許平行進口帶來的益處要遠大于它帶來的弊端。為此, 我國應當允許著作權產品平行進口。但我國也重視允許平行進口所帶來的弊端。對這一問題,我國可以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來進行規(guī)制。首先,許多發(fā)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可為我國借鑒。如美國、日本等國家在平行進口問題上已經采用競爭法對此進行規(guī)范。在世界經濟逐漸一體化的今天, 傳統(tǒng)的著作權理論已經不能解決平行進口所帶來的貿易自由化和知識產權保護之間沖突的問題。運用競爭法規(guī)制著作權產品的平行進口, 有利于維護消費者的利益、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其次, 從利益平衡的角度來考慮, 允許平行進口, 并用競爭法來規(guī)制不公平的平行進口行為, 使之更加合理, 更能夠兼顧權利人的利益和進口商的利益, 這也解決了國家貨物貿易與知識產權貿易之間的相互沖突。

綜上,平行進口是一把雙刃劍, 它在防止市場壟斷的同時又沖擊著國內著作權業(yè)的發(fā)展。我國應根據具體國情和國家總的經濟政策,從協(xié)調著作權人和社會公共利益平衡出發(fā),允許著作權的平行進口,保證消費者低價享受正版產品, 繁榮版權產品市場。同時,采取進行反傾銷調查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方式對版權領域的平行進口進行一定的限制,防止市場壟斷等限制競爭的現象出現。

參考文獻:

[1]曲三強.平行進口與我國知識產權保護[J] .法學, 2002(8):74.

篇10

4月2日,經過近十個月的談判,美國與韓國最終在韓國首都首爾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xié)定(FTA)。對韓國而言,這是其有史以來最大的FTA;對美國來講,則是自1992年簽署北美FTA以來規(guī)模最大的FTA,同時也是美國首次與亞洲主要經濟體簽署此類協(xié)定。美韓兩國談判代表對此評價很高:美方認為,美韓FTA的達成將進一步鞏固兩國間的經濟和戰(zhàn)略伙伴關系,有助于消除雙邊貿易和投資壁壘;韓方認為,韓美FTA是一項互利的雙贏協(xié)定。

協(xié)定的主要內容

根據這項協(xié)定,美韓兩國在協(xié)定生效后將立即取消雙邊貿易中85%的工業(yè)品關稅,其余15%的工業(yè)品關稅將在3~15年內逐步取消。協(xié)定主要內容包括:在汽車領域,同意立即廢除排氣量小于3.0升的汽車關稅,其他關稅逐步廢除,韓國同意改變針對美國大型車的稅制;美國不再要求韓國立即廢除豬肉、雞肉、橙子等農牧產品關稅,雙方最終決定在今后5~10年內逐漸廢除這方面的關稅;美國取消對韓國紡織品和衣物的關稅;雙方同意相互開放政府采購、電子商務交易、醫(yī)藥品、服務和投資等眾多領域的市場。

但是,在韓國最敏感的大米市場開放問題上,美國并沒有達到預期目的。韓國談判代表、貿易部長金鉉宗4月2日在結束會談后說,大米不在FTA框架內。至于談判焦點之一的美國牛肉進口問題雖然最終沒有納入協(xié)定,但韓國總統(tǒng)盧武鉉在“韓美FTA談判達成妥協(xié)時對國民談話”中,承諾對美國牛肉合理開放。

協(xié)定能被批準嗎

美國之所以搶在4月2日與韓國達成協(xié)定,是出于以下考慮:美國總統(tǒng)布什在2001年獲得國會授權,在簽訂貿易協(xié)定上可以走“快速通道”(fast-track),即對總統(tǒng)提出的貿易協(xié)定,美國國會僅能進行接受與否的表決,無權修改,但同時要求總統(tǒng)必須在表決前的90天通知國會。2006年11月的中期選舉,重新奪取參眾兩院的控制權,反對自由貿易的許多人進入了國會,布什意識到今年6月延續(xù)該授權的希望很渺茫,因而最終與韓國相互妥協(xié),搭上授權結束前的末班車。

應該說,簽署協(xié)定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接下來還需要兩國立法機構的批準并由兩國總統(tǒng)簽署后方能生效。從兩國目前的政治情況來看,想要盡快完成該協(xié)定的批準有一定難度。美國國會已被對自由貿易持保留態(tài)度的人所控制。美韓達成協(xié)定后,布什立即寫信通知國會并稱該協(xié)定“進一步促進了美韓的伙伴合作關系”,但一批反對自由貿易的議員卻隨即“炮轟”白宮,某些議員甚至明確表示會盡其所能阻止該協(xié)定的通過。同樣,韓國總統(tǒng)盧武鉉也面臨較大的風險,因為盧武鉉是靠左翼支持上臺的,如果想要該協(xié)定獲得批準,也得依靠曾彈劾過他的右翼勢力,而韓國總統(tǒng)和國會選舉將分別在今年12月和明年舉行,因此,協(xié)定最終是否會被批準尚有變數。

實際上,從談判開始韓國國內的抗議示威就沒斷過。去年7月有2.5萬名抗議者舉行示威;今年3月末又有7000人參加在美國使館前舉行的示威活動;就在美韓簽署FTA前的4月1日清晨,一名56歲的韓國男子突然在舉行談判的飯店外高喊“制止韓美FTA”的口號,引火自焚,傷勢嚴重;4月7日,大批韓國民眾再次走上首爾街頭游行示威,要求取消韓國與美國剛剛達成的FTA。

最強烈的反對聲音來自韓國農民。據韓國有關方面研究,開放農產品市場可能給韓國農民造成約20億美元的損失,并導致數萬人失業(yè)。同時,韓美FTA也受到部分韓國工人的強烈反對。

對美韓雙方的好處

美韓最終簽署協(xié)定的重要原因是認為FTA可以給雙方帶來好處。首先,雙方貿易額將會大幅度增加。目前,美國是韓國的第三大貿易伙伴,韓國是美國的第七大貿易伙伴,根據韓國海關統(tǒng)計,兩國2006年的貿易額為704億美元。預計達成FTA的幾年后,雙方貿易額將增加到1000億美元。其次,美國看重的是韓國農產品與汽車市場的開放,一旦協(xié)定獲得批準,美國價值10億多美元的農產品可以立即免關稅出口到韓國,未來預計美國對韓國的出口額每年增加190億美元,這有助于美韓雙邊貿易趨于平衡,因為美國現在每年對韓國有近100億美元的逆差。第三,韓國的汽車、紡織、鋼鐵與造船等對美國出口將增加,預計每年增加約100億美元,相應會促進韓國經濟發(fā)展。根據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的預測,韓美FTA將使韓國國內生產總值增加0.42%至1.99%(29億至135億美元),外國對韓國直接投資最多有望增加404億美元,這可以使韓國在未來的7~10年內,經濟成長率每年保持在7%。從長期看,韓國獲得的經濟利益遠不止這些。因為1994年北美FTA生效后,墨西哥對美國出口增長率由每年的6%增加到12%,因此,預計韓國對美國的出口將會持續(xù)增加。同時,還會吸引更多美國企業(yè)到韓國投資,有助于提高韓國的技術水平。

對中國的弊與利

防范并牽制中國是美國與韓國簽署FTA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中國在東亞區(qū)域經濟合作中的作用日漸增強,美國在亞洲的經濟影響力受到了影響。因此,美國希望通過美韓FTA牽制韓國進入中國經濟圈,消弱中國對東亞政治、經濟的影響力,加強自身同東亞市場的聯(lián)系。法新社對美韓FTA的評價是,這份協(xié)定將增進美韓間經濟紐帶關系,甚至有望成為進一步加強雙方軍事安保同盟的催化劑,并使包括經濟、外交、安保領域在內的美韓同盟關系發(fā)展到更高層次。因此,美韓FTA將對比較復雜的東北亞地區(qū)產生重要影響,使中國在東北亞地區(qū)面臨的壓力陡然增加。特別值得關注的是,美國同意韓國在朝鮮的經濟園區(qū)制造的產品可以標注為“韓國制造”出口美國,這是否是美國的一個計謀尚不得而知。

對韓國而言,中國與韓國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部分產品重疊,由于韓國產品關稅降低甚至取消,相應地提高了其產品競爭力,這部分產品出口市場可能被韓國擠占。但是,中韓兩國在很多領域的出口產品有差別,韓國主要集中在電子工業(yè)、鋼鐵工業(yè)、造船工業(yè)、中高檔服裝工業(yè)等技術含量較高的產業(yè)上。韓國認為,如果紡織品都獲得零關稅,其在美國市場上的競爭力都將超過中國產品,但實際未必如此。這是因為,中國出口到美國的主要是棉紡織品,而韓國的競爭優(yōu)勢是高檔化纖產品,因此,雙方更有可能產生差別競爭。當然,對美韓FTA也不能掉以輕心,根據韓國大韓貿易投資振興會社對182名美國采購商進行的調查,在與韓國進行過貿易往來的采購商中,69%表示將在FTA簽訂后擴大從韓國的進口。1/3以上被調查的與中國有貿易關系的采購商表示,要將其采購方向由中國轉向韓國,或擴大從韓國的進口。

同時,由于美國農產品價廉物美,競爭力較強,可能會威脅中國農產品對韓國出口。因為在中國對韓國的出口中,農產品占有重要地位,目前韓國每年從中國進口農產品近30億美元,是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中國農產品進口國。不過,中國與韓國有地緣便利的優(yōu)勢,加上中國農產品技術含量和競爭力的不斷提升,這方面的影響應該不會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