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的故事范文
時間:2023-05-06 18:21:2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中華的故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長城是我國古代規(guī)模最大的防御性軍事工程。長城東起山海關,穿過高山,越過深谷,伸蜒于沙漠和草原,一直到達終點嘉峪關。全長1、2萬余華里,故稱萬里長城。長城的修筑是在漫長的歲月中逐步完成的,從修筑伊始到最后完成歷時2000多年,若把歷代修筑的長城連接起來,總長超過50000公里。長城以其氣勢磅礴而成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工程之一,從衛(wèi)星上遙瞰人類的家鄉(xiāng)之地球,所見不多的建筑物之一即有萬里長城的身影,它是中華民族艱苦卓絕,堅韌不拔,古老文明的象征.。在公元前五至七世紀的春秋戰(zhàn)
(來源:文章屋網(wǎng) )
篇2
關鍵詞:傳統(tǒng)故事;影視傳播;IP
IP,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原意為“知識財產(chǎn)”。近年,IP成為影視產(chǎn)業(yè)熱點語匯,意指電影以先前流行的文藝作品(IP)為基礎進行開發(fā),借助該IP先期的認知度和受眾緣進行電影營銷推廣,以保證電影票房業(yè)績。近年,IP運營成為影視動漫產(chǎn)品開發(fā)的主要模式。隨著“IP熱”的升溫,IP的范疇也在拓展,不僅暢銷書、高點擊率的網(wǎng)絡小說、網(wǎng)游、網(wǎng)絡漫畫等,《西游記》等傳統(tǒng)故事也被推至前臺,成為炙手可熱的超級IP。
1 認知度:傳統(tǒng)故事成為影視IP的基點
一般而言,具備開發(fā)價值的IP通常具備以下主要特點:第一,該IP先期具有相對穩(wěn)定的受眾群體和相對廣泛的認知度和認同感。第二,該IP有標志性的易于辨識的內(nèi)容或形式,這種標識性可能是一些故事橋段、原型形象、情境氣氛、主題詞甚至音樂旋律等,這些元素即便以新的媒介形態(tài)出現(xiàn),也能讓觀眾輕易感知和辨識。第三,該IP具備一定的流行性或時尚效應。
僅就前兩個方面而言,許多傳統(tǒng)故事是當然的優(yōu)質(zhì)IP,不僅有廣泛的認知度和鮮明的標識性,而且傳統(tǒng)故事與形象歷經(jīng)歲月洗禮與沉淀流傳至今,都有著扎實的文化根基和獨特的藝術魅力。但傳統(tǒng)意味著經(jīng)典與恒常,同時也意味著它難以成為熱點和時尚。近年的IP熱帶有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的鮮明特征。影視藝術的發(fā)展歷程中,針對先期敘事作品或以先期作品的故事元素進行的改編創(chuàng)作一直未曾間斷。
互聯(lián)網(wǎng)和大數(shù)據(jù)技術為現(xiàn)代科技的產(chǎn)物,但IP熱作為一種影視營銷現(xiàn)象折射出文化產(chǎn)業(yè)運營中的一些獨特規(guī)律。其啟發(fā)性在于:電影等流行文化的傳播中,借助先期為受眾熟悉的內(nèi)容與形式,更容易建立起新的傳播熱點。廣義的看,一個民族的文化傳承中積累了無數(shù)的智慧成果,都對應為當下電影營銷意義上的IP,就民間故事而言,那些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傳統(tǒng)故事都具有成為IP的潛質(zhì),特別是那些流傳時間久遠、流傳地域分布廣泛、出現(xiàn)頻次高、認知度廣的民間故事和原型形象。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西游記》《山海經(jīng)》、“四大傳說”等民間故事題材在業(yè)內(nèi)被視作超級IP。
2 認同感:傳統(tǒng)故事IP的當代價值
熟悉度和認同感是傳統(tǒng)故事成為IP資源的基點。傳統(tǒng)故事流傳久遠且廣為人知,但廣泛的認知度卻未必對應當代的文化認同。挖掘傳統(tǒng)故事的當代價值,實際是從傳統(tǒng)故事中尋找那些恒常性的文化元素,將其在當代呈現(xiàn)出來。在實際創(chuàng)作中,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是作為一對二元矛盾存在的。當代創(chuàng)作面對傳統(tǒng)故事,第一個難題是如何讓當代觀眾順暢地接受傳統(tǒng)故事或者傳統(tǒng)故事元素,如何找到傳統(tǒng)民間文學的當代審美價值以及對地域元素廣域審美價值。而傳統(tǒng)故事的當代轉換,并不意味著對于傳統(tǒng)肆意破壞和改造。傳統(tǒng)故事之所以恒久流行,是因其內(nèi)在的文化恒常性。挖掘傳統(tǒng)故事的當代審美價值,某種意義上就是找尋這種恒常的存在。
民間故事中最具恒常性特質(zhì)的是其中的母題元素。那些高頻度反復出現(xiàn)的母題,歷經(jīng)文化凝練有較高的受眾認知度和文化認同感,是當代傳播中十分有價值的敘事單元。例如,“女扮男裝”是中國民間故事中常見的母題形態(tài),《梁?!贰痘咎m》《女附馬》等故事中,都有女子因為某種原因假扮為男子的元素,這一元素既有耐人尋味的文化淵源,又富于敘事上的精巧和張力。傳統(tǒng)民間故事的常見母題如“寶物”“報恩”等都具有這樣的特點。許多的母題從古至今以不同的形式被重述,故了但母題未變,母題具有超越時間空間的力量。因此,母題是久遠的,但又是現(xiàn)代的,有地域特色,但又是普適的和廣域的。母題挖掘也是傳統(tǒng)故事獲得當下認同感的關鍵所在。無論源頭如何,電影的故事核及其內(nèi)在母題的文化認同感才是關鍵。因為觀眾不會為IP買單,而只會被故事打動。
3 陌生化:從經(jīng)典故事到熱點IP的路徑
IP電影運營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讓電影與先前流行的、目標觀眾熟悉的文本形成互文關系。這意味著,如果著眼于傳統(tǒng)故事的影視開發(fā),那么那些流傳廣泛、認知度熟悉度高的傳統(tǒng)故事定會成為商業(yè)影視開發(fā)的優(yōu)先選擇。但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熟悉同時也意味著新意的缺失,故事母題不變,但關于故事的想象力需有所突破,熟悉的內(nèi)容需要藝術上的陌生化處理。
熟悉與陌生是文藝創(chuàng)作中的一對重要的二元關系,在俄國形式主義理論體系中對應于自動化和陌生化。自動化對應于一種對熟悉事物的習慣性認知,陌生化則是對熟悉的事物的一種反?;?、奇異化處理,熟悉的東西讓受眾有親近感,起到傳播和審美的一種喚醒作用,但引起的注意不能維持長久。所以應當打破自動化,對原作或原形的陌生化處理后生成的新形象和新故事,與受眾內(nèi)心的固有定式發(fā)生碰撞、形成張力,誘發(fā)接受者的玩味和揣摩,從而獲得新奇陌生的審美體驗。
陌生化機理同樣適用于傳統(tǒng)故事的當代敘述。但這一機理的核心要素是陌生化與熟悉感之間的張力關系,具體到影視動漫對于傳統(tǒng)故事和故事元素的運用,既不能完全的復制,更不能簡單的顛覆,陌生與熟悉的張力關系要經(jīng)得起玩味,耐得住揣摩。與先期作品全然無關的改編是沒有意義的,原作作為IP的價值在于綿延千年的文化根基和廣泛的受眾基礎,當代影視動漫對于傳統(tǒng)故事題材的挖掘和使用,即要對原作有所依傍或者保持與原作的互文關系,同時還要有陌生化處理,在這里,熟悉與陌生是一種博弈關系。
傳統(tǒng)民間故事一直處于動態(tài)講述中。不同時代不同地域傳承與變異共同發(fā)生著,民間故事在藝人們中間口耳相傳,不停地有人不甘于原樣重述,不斷加注新的形式與內(nèi)容,或者改變故事原型形象,這就是為什么許多同題神話、傳說都有若干不同版本。2015年的動漫電影《大圣歸來》將唐僧形象借殼重構,變成了一個名叫江流兒的小和尚,人物任務依然是喚醒被壓500年的孫悟空,但兒化的唐僧和成人的孫悟空打破了以往西游記電影中人物關系的固定模式,繼承傳統(tǒng)但進行了符合當下觀眾心理需求的陌生化演繹。
篇3
答:童話是兒童文學的一種。它通過豐富的想象、幻想和夸張來塑造形象,反映生活,常采用對自然物作擬人化描寫的手法,情節(jié)曲折神奇、生動淺顯,以適應兒童心理愛好和對兒童進行思想教育。而神話則是“通過人民的幻想用一種不自覺的藝術方式加工過的自然和社會形式本身。”(馬克思語)它反映出的是遠古人們對世界起源、自然現(xiàn)象及社會生活的原始性的理解。一般情況下,童話中的想象是有意為之的,是由生活中的某一物象、情感生發(fā)開來,創(chuàng)造出來的。而神話中的想象主要是幻想,是無意為之的,是遠古人以為大自然就是那樣子,英雄人物就是那樣子的。其創(chuàng)作基礎是現(xiàn)實的,而創(chuàng)作方法則是浪漫的。
教學時,不必要求學生理解這二者的區(qū)別,但教師應考慮運用恰當?shù)姆绞竭M行引導。教學神話故事運用對比想象,可能更適合。
有位教師教學《女媧補天》(人教版三年下冊),設計了如下幾處想象與朗讀:
1.師:“天哪,太可怕了!天塌下一大塊,天地間是什么樣悲慘的情景呢?”
生:(略)
師課件出示天崩地裂慘狀,再通過簡筆畫展示:一個黑黑的大窟窿、深溝、山岡、熊熊大火、洪水、許多人。
師:想象人們怎樣求救,情況如何越來越危急。
生激情朗讀(多種形式的讀)。
2.默讀課文第3~4自然段,思考:①女媧為了把天補好做了哪幾件事?②女媧遇到了哪些危險和困難呢?用“――”畫出有關的句子。
師:(貼女媧圖)為了找齊五彩石,女媧跳進了波濤洶涌的大海……還到哪里去找呢?可能遇到什么艱難險阻呢?
生:(略)
引讀課文相關內(nèi)容(略)
3.師:煉石的“五天五夜”,你的腦海里又出現(xiàn)了什么畫面?
4.師總結全文,領會女媧精神。
這樣的教學過程,學生固然體會到女媧愛人類的精神,但難以感受到到神話故事的神奇色彩。對比《淮南子?覽冥訓》中的原文(往古之時,四極廢,九州裂;天下兼覆,地不周載?;痨投粶纾蒲蠖幌?;猛獸食顓民,鷙鳥攫老弱。于是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殺黑龍以濟冀州,積蘆灰以止。蒼天補,四極正;涸,冀州平;狡蟲死,顓民生;背方州,抱圓天。)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女媧的神力的確非常人可比。她對百姓蒼生的愛是借助四方面神力成就四大功德而體現(xiàn)的。雖然改編后的課文只選了補天部分,但女媧的神力猶在,如尋找五彩石,神火冶煉,神奇潑補等。教學時可引導學生對比想象:五彩石是怎樣不普通的石頭?在到處是洪水、天火的情況下如何能找到一眼清清的泉水,找到純青石?即使后世有人說五彩石是礦物石,成分差別那么大的礦石能在同一區(qū)域找到嗎?在冶煉水平低下的遠古時代,到底是什么神火成功冶煉了五彩石呢?天地之間距離那么遙遠,女媧往上一潑,就補好了,該是怎么樣的“一潑”?
此時,對比想象的重點不在于想象,而在于對比,在于讓具備現(xiàn)代科學常識的學生多與文本進行幾個回合的比較,領會神話故事的神奇魅力,體悟神話人物的傳奇色彩。
篇4
不論古今,與摯愛的人結為連理,這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想一想,人生多半的時光里都要和一個人朝夕相伴,他(她)將是朋友、親人,一同享甘甜,共同度患難,那個人如此親近珍貴,世人都要去尋找,必須是自己最喜愛的和最合適的。我曾經(jīng)也相信戀愛應該是自由發(fā)展的,人生伴侶應該是自己親自尋覓的。
然而,唐朝敬女代嫁的故事卻警醒了我。崔敬的小女兒映雪為解父母之急,不顧自己的幸福,舍身代嫁,她的做法真的直指我的思維弊處,讓我震驚又感動。
作為現(xiàn)今的青年人,我們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約束,情感在我們眼里變得單純也變得更私人化了。我們不需要再考慮復雜的生辰因素或是出身問題,只要我們彼此認同就可以。找到生命的伴侶,現(xiàn)在很多人都認為這件事一定是自己拼命尋找,全力爭取來的。和什么人結合是兩個人的私事,怎么能被他人干擾呢?即使是最親愛的父母,他們的意見也顯得那么的刺耳?!杆饺嘶呛寐牭恼f法。對比德育故事中的映雪,我們的戀愛觀念可以說是自私的。
第一次聽到代姐出嫁這句話的時候,我非常好奇?,F(xiàn)在有哪個女孩能把嫁人的事情這樣的奉獻了?!映雪的聲音那樣堅定:「父親有急,做女兒的理所當然要舍身相救!熟悉木蘭替父從軍的故事,設想是自己,我想我是愿意的。但是放棄爭取幸福的權利?想到要和素未相識的人同床共枕,真難??!
我再次認真看過故事,原來映雪的父母曾在十年前,酒后戲言要為女兒與吉家公子定下親事,沒想到十年后吉家真的來迎娶女兒。突然的變故,大女兒映月就要和青梅竹馬的李公子錯失良緣了,要被送到陌生人的身邊,映月淚流滿面,她的驚恐慌張,傷心欲絕,我完全可以理解。然而面對這些,小女兒卻勇敢地站出來化解危機,她的勇氣和舍身之義讓我感動也更讓我敬佩。
兩個都是好姑娘。大女兒映月重視與李公子從小建立的感情,她顧的是自己的小愛;小女兒映雪看得到父母的名譽和姐姐的幸福,舍身嫁到吉家,顧的是整個家庭的大局。映雪的獻身是賢明淑德的體現(xiàn),也正是因為賢德,她才能在嫁進吉家后,繼續(xù)謹守本分,輔助丈夫立業(yè),為父母爭光,成就美滿的姻緣,為世人傳頌。
映雪的故事讓我看到婚姻除男女情感之外的意義,那是家庭和家庭間的締結以及它所包含的社會責任。婚姻,狹義上承擔著兩個家族子孫延續(xù)血脈相傳的任務,廣義上則承擔著家庭和諧以貢獻社會,以培養(yǎng)棟梁之才的責任。
當我們高喊自由、真愛,為自己的自私辯駁時,我們忽略的正是婚姻承擔的社會責任。由婚姻所建立的一個家庭,它是社會大家庭的最小單元,它的和諧與否必定會影響社會的安危。如果一個家庭單純由兩人的情感為基礎建立,而情感脆弱而單薄,很容易受到時間和外界條件的影響,當時間流逝,一旦感情改變,當初的情濃意切變得淡冷,感情支撐不再穩(wěn)固,家庭穩(wěn)定就不保。如果世界上有眾多這樣的問題家庭存在,那社會危機怎能避免?
篇5
一、科學的課前導入,激發(fā)學生的興趣
古詩文不同于現(xiàn)在的白話文,他需要學生有一定的語文功底。那么學生在學習古詩文時常常會因為看不懂、枯燥等情緒導致建立不起學習興趣。那么,教師要讓學生有效學習中國傳統(tǒng)文化,了解和學習古詩文就必不可少。由于初中生年齡尚小,心理發(fā)育尚未成熟,他們很難長時間將注意力集中在枯燥的事物之上,而科學的課前導入是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的最好舉措。例如在學習蘇軾的《水調(diào)歌頭》時,為了讓學生建立學習興趣。教師在課前可以播放《水調(diào)歌頭》這首歌曲,然后在多媒體屏幕上同步歌詞,讓學生聽著音樂、看著歌詞。這種課前導入必然會活躍課堂氣氛,提升學生學習興趣。然后教師緊接著對課文進一步深入剖析,讓學生感同身受地體會詩人當時飽受離別之苦和對朝廷政局的深切關懷及對他人表示美好的祝愿之情。
二、反復品讀文言名句,強化情感體驗
一般古詩文中的內(nèi)容大多是作者在當時社會背景下的真實反饋,也是作者心理情感狀態(tài)的真實表露。所以,細細反復品讀古詩文中的名言警句可以有效地感受作者的勵志情懷。例如:《孟子二章》中有“故天將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魯迅說過,“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細讀這些名言警句,感受作者當時對待事物的決心,感受中華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美德。例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水滴石穿;二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等等。古人是要告訴我們無論做什么事都不能因事小而不為。一個成功的故事就是從小事做起,從小事的完成逐漸地將成功從量變一步步轉化為質(zhì)變的過程。通過細細品味這些名言警句,不僅可以感受古人的勵志情懷,還可以感受我國古代人民智慧的博大精深,對學生今后的自身發(fā)展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結合古詩文時代背景,感受傳統(tǒng)文化
古詩文一般有詠史詩、邊塞詩、山水田園詩、離別詩等等。都是詩人有感而發(fā),借物抒情、托物言志等寫作。所以,教師在講解課文時一定要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這樣才能讓學生感受到當時作者的最真實的感受。例如學習《桃花源記》時,教師不僅要描述桃花源的與世隔離、和諧美好,還要突出介紹作者寫作時所處的社會背景。當時作者陶淵明身處東晉亂世,即南朝劉裕弒君篡位的第二年。作者描述的桃花源是以武陵漁人的進出桃園為主要線索,把桃花源描寫得曲折離奇。這也是當時人們對沒有階級、沒有剝削、一切自由平等社會的向往。作者描述的桃花源的美好正好與當時社會的黑暗形成了鮮明對比,也反映出人們對現(xiàn)實的不滿與反抗。學生通過老師對當時社會背景的描述,更加能體會作者的感受,更能珍惜現(xiàn)在社會的美好,珍惜一切來之不易的學習資源,更加努力學習。也感受到當時人們不甘于屈服的精神,向往和平的愿望。
四、立足“詩眼”或“題眼”把握精髓
教師在古詩文的講解過程中,要立足于文章的“詩眼”或“題眼”,這樣更有助于學生把握文章的精髓。因為古代名師大家在寫詩賦詞時,最能表現(xiàn)作者心理感受、社會文化的就是文章中作者的措詞、用字。例如:李白的《贈汪倫》中有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中的“深”字用就恰到好處,一語雙關。突出作者與友人的情誼之深勝過千尺深的潭水。再如王維的“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中的“直”就恰到好處地反應出作者身在他鄉(xiāng)的孤獨以及思鄉(xiāng)之切。更是突出烽煙的強韌,體現(xiàn)作者的堅強。作者通過人物合一的描寫方式將自己的思鄉(xiāng)之情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這樣的措詞,值得學生細細品味。讓學生感受到中國古代文人的措詞嚴謹和對家鄉(xiāng)及親人的思念之情。也能讓學生感受中華傳統(tǒng)美德,珍惜身邊的親人,孝順父母。
篇6
“……白雪公主醒了過來,與王子舉行了盛大的婚禮……”
二人的聯(lián)姻帶動了兩國的邦交,他們簽署了多項合作計劃,而民間的友好往來也隨著國家的交往增多而日漸頻繁。這時,公主國內(nèi)的一些專家、學者越來越不安:隨著交流的深入,王子國內(nèi)的文化傳人了公主國,隨即掀起了一場效仿的浪潮,年輕一代越來越不重視本國的傳統(tǒng)了。
于是,A批評家出版了一本名為《誰動了我的傳統(tǒng)》的書:“……面對這樣大規(guī)模的文化侵略,難道我們就坐以待斃成為外來文化的奴隸?我們要誓死捍衛(wèi)我們的傳統(tǒng)文化……”
B批評家接著也出版了一本名為《笑,并無奈著》的書來反對A批評家:“……有些人成了所謂文化戰(zhàn)場上的炮灰,杞人憂天地不斷叫囂要維護傳統(tǒng),這不過是固步自封的表現(xiàn),好的傳統(tǒng)必然有強大的存在理由和強大的生命力,而被時代淘汰的只能是糟粕……”
C教育家又出版了一本名為《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傳統(tǒng)》的書來總結A與B觀點:“……無論承認與否,時代是不斷改變的,我們可以稱之為文化入侵,同樣也可以稱之為我國文化博大精深兼容并蓄的結果……”
尾聲:在若干年后的歷史課上,某老師講解這一歷史事件時說:“這次聯(lián)姻有利于兩國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促進了民族融合?!?/p>
總結:有時研究歷史是為了明白后人怎么研究我們。
賣火柴的小女孩
“……第二天,人們發(fā)現(xiàn)小女孩面帶微笑死在角落里……”
當即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同時,有人撥通了當?shù)貓笊?、電視臺收集新聞線索的熱線。于是,警察和媒體同時到達,法醫(yī)和記者同時拍照,現(xiàn)場一片混亂,警戒線外人頭攢動。
“……我們不禁要問,是什么原因,使這樣一個人生才剛剛開始、天真無邪的孩子凍死街頭……”一個義憤填膺的女記者高舉著麥克風。
“先生,你怎么看這件事?”她走向路邊正在看熱鬧的戴金絲邊眼鏡的中年人。
“我覺得應該健全我們的社會保障機制,能夠為這些流浪兒童提供最起碼的溫飽。”
婦女甲:“怎么能有這樣狠心的爹媽啊?這么小的孩子一個人在外面流浪,出了事他們就不心疼?人心都是肉長的啊……”
少年乙:“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吧,她本來可以求助的。死得不值得,沒什么可說的了?!?/p>
該市掀起了一場大討論。人們分別從社會的責任、父母的義務,甚至是小女孩本身是否具有自救能力這些方面,分析了這一“凍死街頭”事件背后所蘊涵的“發(fā)人深思的問題”。教育主管部門下達了各校舉辦題為“珍視生命,學會求助”的演講比賽的通知。市第三印染廠為小女孩捐贈了一塊墓碑,墓碑上刻著:你的微笑讓死神嫉妒。小學生們在小女孩墓邊擺放了花圈,并在墓前發(fā)表演講:“……看著我們現(xiàn)在的美好生活,再想想你的不幸遭遇,我們落淚了,同時也更加珍惜我們的幸福生活……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尾聲:以小女孩為題材的攝影作品《微笑》系列榮獲當年普利策新聞攝影獎,攝影師含著眼淚上臺領獎:“我真不敢相信這個獎是頒給我的,我要感謝主辦方,感謝我的媽媽,還要感謝你們每一個人,謝謝,謝謝……”
篇7
關鍵詞:元雜??;道姑形象;世俗化;豪邁奔放;實用主義;娛樂性
中圖分類號:J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2)11-0140-01
世俗化是作為與禁欲主義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而出現(xiàn)的,它主要指宗教制度已經(jīng)不重要了,社會成員越來越趨向于現(xiàn)實性。作為宗教思想的傳播者的道姑,在元雜劇里空前活躍起來,這些原本代表著宗教莊嚴的人物身上出現(xiàn)了明顯的世俗化傾向,她們?nèi)旧狭艘环N濃郁的世俗色彩。道姑是社會上的一個特殊群體,她們本應持戒修煉,為何以相反的面目出現(xiàn)在元雜劇中呢?筆者以為,這些道姑形象,包蘊著深刻的文化內(nèi)涵,涉及諸多方面,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文學現(xiàn)象。
首先,道姑形象的世俗化與元代豪邁奔放的社會文化氛圍密切相關。蒙古入主中原,游牧文化的豪邁奔放,給原來的中原文化輸入“異質(zhì)”, “為積淀深厚的儒家禮法撕裂了一條縫,使得各種被壓抑、深隱的思想能夠放縱,脫籠而出”。 ①因而元雜劇可以突破傳統(tǒng)文學“溫柔敦厚”的審美風尚,表現(xiàn)出受到游牧文化影響的豪邁奔放的文化特質(zhì)。雖然元代對出家人有清規(guī)戒律, “僧道出家,屏絕妻孥,蓋欲超出世表,是以國家優(yōu)視,無所徭役,且處之官寺,宜清凈絕俗為心,誦經(jīng)祝壽。”②但是,元雜劇中的道姑形象,更多的表現(xiàn)為思凡戀世。
即便如《望江亭》中的次要角色白道姑。寡居的譚記兒經(jīng)常來她觀中,并提出了有心隨她出家的要求,按照慣常的思維邏輯,她應當鼓勵才對??伤尤蛔钄r:“這出家,無過草衣木食,熬枯受淡,那白日也還閑可,可晚來獨自一個,好生孤犧?!雹弁耆珵轱嬍衬信o?!吨駢]聽琴》里的女主人公鄭彩鸞,本是出家人的,一旦與指腹為婚的秀才相遇, “并香肩月下星前,共指三生說誓言”,“我不再綻口念著道德經(jīng)。坐處坐行處行,情廝投意廝稱。到今朝酒半醒,入羅緯掩鄉(xiāng)屏。只等得畫燭燈昏夜寂靜,寶篆氤氳金鼎。枕頭兒上那些風流興,休道俺姑姑們不志誠,便跳出那八洞神仙把我來勸都不省”。④在這些劇本中,莊嚴的道觀成了戀愛的桃花源。
其次是“惟靈是信”的實用主義民間宗教觀在元雜劇中的表現(xiàn)。⑤出家不為精神上的追求,卻是出于衣食艱難所迫,濃郁的宗教世俗精神決定了宗教對于民間而言,是為人們提供福祉的代名詞,“惟靈是信”,成為了他們最高的信仰原則?!爱斨袊耖g信仰者舉行犧牲、懺悔、祈禱等儀式時,犧牲往往成了演劇,懺悔往往變?yōu)榉词?,祈禱則往往暗含要挾”。⑥而在這些描寫道姑的劇本中,這種實用的宗教態(tài)度也明顯表現(xiàn)出來。
再次,道姑形象的塑造與戲曲的藝術娛樂性緊密聯(lián)系。戲曲演出有一個很突出的目的,即它的娛樂性。在這些娛樂性中,大眾窺視“隱私”的心理占有重要地位。從社會心理角度看,人們越是不能知道的,越想了解?!帮嬍衬信酥笥币?,反映到文學作品中,“愛情”就成為永恒的主題。然而,合乎倫常的談婚論嫁沒有新奇和刺激,私奔、才能提起人們的濃厚興趣。⑦
道姑近乎神秘的生活方式,就讓人們想人非非。道姑接觸較多的獨身男子,一是道士,一是書生。所以,道姑或與道士鬼混,或與書生道觀內(nèi)相親相愛這樣的故事就出現(xiàn)了。文人順著人們的猜測而虛構故事。于是,在文學作品中就有了許多道姑的形象?!而x鴦被》中小道姑在李玉英與書生張瑞卿成就好事以后,說了這樣一段話:“誰想小姐與劉員外約在庵中,說了一夜話,撇得我孤眠獨自,不由我也不動心。我如今等不得師父回來,自做個主意,只在庵前庵后尋一個精壯男子漢去來?!雹噙@雖說是插科打渾,但反映了道姑在世人中的形象,戲曲家迎合了人們的這種心態(tài)。況且,戲曲表演直接面對觀眾,其夸張的動作、粗俗的語言,使人物生動地展現(xiàn)在人們面前,極大地滿足了人們窺視的心理。
以上筆者探討了道姑形象出現(xiàn)的社會文化原因。實際上,這樣的現(xiàn)象不僅出現(xiàn)在元雜劇中,在小說、笑話、民諺、傳說中也有反映。從某種意義上說,元雜劇中道姑的描寫已經(jīng)滲透到人們的思維和語言結構中,影響著人們的觀念。
注釋:
①劉禎.元代審美風尚特質(zhì)論[J].中國文化研究,2001.2:78.
②宋濂.元史[M].北京:中華書局,1997.4082.
③王季思.全元戲曲(卷一)[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132.
④王季思.全元戲曲(卷三)[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251.252.254.
⑤楊寧.元雜劇中僧道形象世俗化原因探析[J].天中學刊,2009.8:86.
⑥葛兆光.中國宗教與文學論集[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8.325.
篇8
【關 鍵 詞】婚戀;女神;女鬼;女妖。
【作者簡介】趙麗霞,武漢大學文學院古代文學專業(yè)2010級博士研究生,南陽理工
學院外語系講師,研究方向: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學。
在浩如煙海的古典小說著作中,男女婚戀始終是一個永恒的主題。而徜徉在愛海里的女性們更是以各種鮮活靈動的姿態(tài)出現(xiàn)在讀者面前。從唐傳奇里的霍小玉、崔鶯鶯,《三言》中的杜十娘、白娘子,到《聊齋志異》里的小翠、嬰寧、聶小倩等,都被賦予了各種不同的形象,她們或是賢惠淑德的女神,或是溫婉動人的女妖,抑或美貌驚艷的女鬼。而無論是何種形象,她們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當時社會制度下各階層女性生存的真實情況;她們在小說中的不同命運也是現(xiàn)實生活中女性生活命運的真實寫照。
一、古典小說女神、女鬼、女妖
形象分析
“所謂異類,是相對于人類而言的,指神仙、鬼魂、動植物怪魅,等等。人與異類之間戀愛、婚配、交合,這是中國小說史上詠嘆不絕的話題之一”[1]。這個超自然的異性形象及由此構成的幻想異類世界雖然與現(xiàn)實世界十分相似,但又有著本質(zhì)的差別。其間所展現(xiàn)的神妖鬼怪的生活,與人類現(xiàn)實世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但又因其異類特質(zhì)而不受人間道德的樊籬,尤其在鬼怪世界中,中國人被過度壓抑的真摯情愛獲得了暢行無阻的宣泄權利。
1.小說中的女神形象。人神之戀上古時代早已有之,人神戀最早在《楚辭·九歌》中有所描述,《九歌》是屈原根據(jù)民間傳說進行的藝術加工,是祀神之曲,用以祈禱神明以求福佑。諸神有被描繪成威嚴男子或者溫婉女子,而巫覡則向諸神表示愛慕之情,或歌頌神仙間的愛情。此時期所描繪的人神之間的感情還只是精神層面的或者是象征性的,并沒有進入實質(zhì)的婚姻關系??梢娤惹匚娜藢ι衩鬟€明顯的存在著敬畏之心,對神明的美好世界只是可望而不可及。人神戀題材隨后由巫歌轉入文賦中。宋玉的《高唐》《神女》二賦即是人神戀脫去巫祭色彩而進入世俗的創(chuàng)作。其后的漢魏六朝時期,以神女為題的賦不斷出現(xiàn),最著名的當屬曹植的《洛神賦》,其“于是精移神駭,忽焉思散。俯則未察,仰以殊觀。睹一麗人,于巖之畔”[2],生動刻畫了一次真實的人神邂逅。詩賦的此類題材在漢魏六朝的文人志怪小說中得到了承襲。劉向的《列仙傳》使異類情愛小說從詩、賦中派生出來,形成了獨立的小說創(chuàng)作文體?!读邢蓚鳌防锏娜松駪倌J匠松贁?shù)的人間女子愛上男神的故事,大部分則是神女與凡間男子的戀愛。如《列仙傳》中的《蕭史傳》即是講述蕭史善吹簫,穆公以女弄玉嫁他,后蕭引鳳至,二人騎鳳而去的人神相戀故事。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志怪小說《搜神記》更為我們描繪出了眾多幻化的女性形象,其中包括眾多的女神形象。石瑩在談到《搜神記》的女性形象時,認為:“人神戀中的女性形象具有人情美、奇異美、外貌美與個性美的特色?!盵3]而神女們選擇婚戀對象也沒有現(xiàn)實世界的門第觀念,對男子是否身份顯赫、出身名門仰或家境殷實都不太重視,所選擇的男性甚至是處于社會中下層不知名的小人物,有賣身葬父的董永、小吏曹著以及養(yǎng)蠶人園客等,體現(xiàn)了神人戀模式漸漸蛻去神女配英雄的浪漫外殼而更多展現(xiàn)出現(xiàn)實生活的真實性和復雜性。而在婚姻模式中,女神擁有絕對的主動權和選擇權,而男子則多處于被動接受的地位,沒有選擇的權利,甚至沒有拒絕的權利。如《搜神記》中弦超與神女知瓊。神女在下嫁弦超時云:“見譴下嫁,故來從君。不謂君德,宿時感運,宜為夫婦。不能有益,亦不能為損。然往來??傻民{青車,乘肥馬,飲食常可得遠味異膳,繒素??傻贸溆貌环?。然我神人,不為君生子,亦無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義?!盵4]先言自己來奔乃天意,又打消弦超種種顧慮,答應結合不會有任何損失,反而過上華衣美食的舒適生活,且不干涉其婚姻嫁娶。神女知瓊抓住了男性的心理需求,凡間男子自然受之不恭。但女神的特殊身份對男子來說是一種巨大的心理壓力,也影響了夫妻間感情的交流,凡間男子總是心存敬畏,自慚形穢,還會“形意不安,屢屢求請退”[5],表現(xiàn)了凡間男子與女神雙方在身份上的巨大差異帶給男主人公的不安和驚懼。由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六朝時期人神之戀女神的主動示愛、自薦枕席滿足了男性婚戀觀中的理性主義,也是男性主導文學地位的隱喻表現(xiàn)。而小說中男女地位的懸殊,神女仍然保持著端莊矜持、高高在上的優(yōu)越感,也是在暗喻此類題材中的女神與現(xiàn)實世界中大家閨秀形象的比對性,小說中的女神與現(xiàn)實世界魏晉時期高門士族的貴族女性何其相似:女神多不茍言笑,依然保有豪門世族一樣神圣的威嚴感,女神與和其相戀的凡間男子還是有著顯著的地位高低之別。這種跨越等級和貧富界限的人神戀小說模式無疑是對六朝時期等級森嚴的門閥制度的不滿,以及出身貧寒的讀書人和市民渴望借助婚姻從而跨越門第差別、升入上等社會的強烈愿望。
唐傳奇中的人神之戀亦是,女神形象在魏晉南北朝小說中已經(jīng)融入了世俗化的情感因素,但神話色彩及等級觀念仍然明顯。而至唐代,女神形象的世俗化、人情味更加濃重。抑或說正是唐代婚戀領域自由、開放的時代氣息,使代表著現(xiàn)實中貴族女性的女神在小說中也更加世俗化,因而才有人認為小說中的女神“是指現(xiàn)實生活中的貴婦。小說中人與神女、仙女之間的戀愛暗指世間貴婦婚外戀的現(xiàn)象”[6]此種說法也從另一面論證了女神形象的世俗化與人情化。正是由于唐時期異類相戀小說愈來愈趨近于以情感動人的“人化”趨勢,人神戀小說才漸趨消歇而人鬼戀、人妖戀小說漸為昌熾。
2.小說中的女鬼形象。鬼的觀念很早就存在?!稜栄拧め層枴吩疲骸肮碇疄檠?,歸也?!盵7]是指鬼是人死后的另一種存在,而且是一種比肉體生命更久遠更本質(zhì)的存在。而有關人鬼相戀的故事,自魏曹丕《列異傳》、晉干寶《搜神記》、南北朝劉敬叔《異苑》等書中均有所涉獵,雖然極為簡約,頗似現(xiàn)代微型小說,卻開啟了人鬼戀小說的先河。人鬼婚戀小說最初是以再生和冥婚題材為主,后來才逐漸表現(xiàn)為人鬼情愛,其基本敘述模式和人神戀較為接近,六朝時期因民間鬼神信仰之風較盛,祀風氣濃厚,魯迅先生就曾指出:“蓋當時以為幽明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盵8]可見當時的人們對鬼魂還是存著敬畏之心的,女鬼的身份也相對較高,且女鬼多有善的行為,對男子的傷害比不多,如《搜神記》中的《紫玉》《漢談生》等中的女鬼皆有良善的行為。
唐代的志怪小說中有怨鬼的形象出現(xiàn),女鬼的身份也更加貼近與現(xiàn)實中的普通階層女性,與高高在上的女神形象截然不同。也因此小說中女鬼個性大于共性,小說作者更是將其作為一個虛構的藝術形象著力塑造,突出重點是女人的特性而忽略了鬼的某些特質(zhì)。此時期最具代表性的當屬李景亮的《李章武傳》,小說作者借助詩詞詠吟、對話訴心等多種藝術手法,形象的展現(xiàn)了女鬼王氏的有情有義,使讀者讀之更欣賞的是女鬼作為女性的情深意重而非她的鬼的身份。宋元時期的人鬼婚戀小說更是占有較重的分量,如《碾玉觀音》《李慧娘》等都是此時期的佳作,而宋人筆下的女鬼更是具有鮮明的個性,要么癡心一片,為愛付出所有,上窮碧落下黃泉,即使身死化成鬼也與戀人再續(xù)前緣,要么化身怨鬼,敢愛敢恨,敢做敢為,對負心漢給予慘烈的報復。
綜觀人鬼婚戀小說中的女鬼,基本可分為兩類。一類為追求幸福,為愛而生的情鬼,此類女鬼多可親可愛、無拘無束,并且情感真摯、惹人同情。這些女鬼為愛而生,為情而活,且并不害人。她們所求的就是一份真摯感情,要么肯為愛犧牲,愛的癡心,如《崔少府墓》《漢談生》中的女鬼,要么用生命向負心男人復仇,愛的剛烈。這些女性負屈銜冤,含恨而死,死后鬼魂繼續(xù)復仇,是敢愛敢恨的烈鬼形象。
另一類則是醒世警俗的怨鬼、惡鬼。相較與神女具有本然的善性、陽性、愛心和永生的傾向,與人發(fā)生婚戀多較護佑人;而妖鬼本然帶有的惡性、邪性、陰性、憎性和死亡傾向,使他們在與人發(fā)生婚戀關系時也會出現(xiàn)殘害人的現(xiàn)象。此類惡鬼在小說的描述中前半部分多為人鬼遇合的故事,即男子與女子的艷遇,但到后半部分女鬼則突顯猙獰、現(xiàn)出殺氣。如《王煌》中的耐重鬼為了尋找替身,變身為一白衣美婦在路邊哭泣,博得了王煌的憐愛,娶之為妻,最后卻被耐重鬼現(xiàn)形害死。但此類惡鬼在小說中出現(xiàn)較少,至蒲松齡的《聊齋志異》惡鬼多被改造為善鬼,如《聶小倩》是改惡從善的情鬼,《連鎖》也是只與男人友善相交而不忍心以陰氣侵人的情鬼,故事重點已由惡、丑而轉為情、善。此類中的另一種怨鬼則多為怨魂,生前怨死,只有化為鬼魅繼續(xù)生存?!痘菽锲桥肌分?,身為賈似道婢妾的惠娘游西湖時,只因稱贊了裴生,即被賈似道殺害?!对峁怯洝分袀仁壹t蓮,也是被主婦所殺,埋骨荒野,魂魄與人結合。這樣的怨鬼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現(xiàn)實世界婢妾的非人境遇和悲慘命運。無論是何種女鬼形象,較之于女神所體現(xiàn)的理想形象,女鬼則更帶有現(xiàn)實因素,其對于情愛的追求也更加強烈,從而使女鬼的形象更能貼切的反映現(xiàn)實婦女的冤屈苦楚和愛恨情仇。
3.小說中的女妖形象。妖是在古代傳說中已有的意象。早期人們對妖的認知多是持否定態(tài)度的,認為妖是以色蠱魅進而使人迷惑失智的邪祟。唐以前的志怪小說,化為美女的異類均被視為不祥的妖物,她的美色引起的是人間男性的恐懼、憎惡而非愛慕的情感。更有甚者,女妖被指斥為“”的化身,都對男性有“勾引”的意味??梢?,女妖與女神、女鬼簡直不可同日而語,是妖媚且邪祟的孽障,是必除之而后快的。這與中國傳統(tǒng)的儒教道義不謀而合,視女性尤其是姿色超眾的女性為不祥之物或是非人類古惑男性的妖物,司馬遷更是將古代美艷女子直接視為妖物:“桀之放也以末喜……紂之殺也嬖妲己……幽王之禽也于褒姒?!盵9]女妖代表了美人禍水的形象,因為相對于神、鬼而言,妖地位更為卑賤。直至唐人小說中漸多的人鬼戀、人妖戀作品,女妖的形象才有所轉變。
唐人小說中的女妖多具人性且和易可親,使人忘為異類。與女神、女鬼相較,女妖(尤其女狐)有著更為豐富、深刻的內(nèi)涵。唐人小說中的女妖有虎妖、魚妖、蛇妖等等,但尤以狐妖的形象最為飽滿生動。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犬部》云:“狐,妖獸也,鬼所乘也,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則丘首,從犬瓜聲。”[10]可見在漢代已將狐列入妖、鬼之列。從漢代開始出現(xiàn)狐為“妖獸”及六朝開始出現(xiàn)狐為“媚獸”的說法之后,妖和媚就成了狐的兩種特性。朱熹《詩集傳》注《詩經(jīng)·衛(wèi)風·有狐》:“狐者,妖媚之獸”[11],便是合而言之。并且早期的狐主要是雄狐,至唐代,狐的形象轉化為能蠱惑男子的美女、尤物。因而唐代以狐妖幻化的女性形象,一方面在小說中被強化了女狐美艷、魅惑的特征;另一方面,一種全新的特性也被凸顯出來——女妖的純善之性取代了之前的邪之性,其代表為唐代的《任氏傳》,其將人類的情感品質(zhì)賦予狐妖任氏,任氏符合了唐代男性文人對于心中理想的美好女性的所有期望,作為狐妖的任氏既有傾城傾國之姿,姿色容顏非世間女子所有,滿足了男性對女性外貌的審美要求,任氏又俠肝義膽,主動為人排憂解難,為所愛之人甘于犧牲,具有德行美好女性的堅貞多情,因而小說中男主人公們對于妖媚已經(jīng)剔除了前時代人們對妖的恐懼、唯恐避之不及,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對妖的眷戀和渴望,鄭六知道任氏為狐妖后,仍“想其艷冶,愿復一見之”[12]??梢?,女妖的形象已由之前的“”“魅”轉而向“美”和“善”。女妖由“女禍”轉而“美善”的過程,是由唐開始過渡轉型,經(jīng)明代直至清朝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將女妖的良善可人發(fā)展到了極致。
二、異化女性形象的超現(xiàn)實意義
綜觀以上分析,古典小說中以神、鬼、妖不同類型刻畫出的女性形象,實際上都是男性意識中各種思想認識和希望理想的載體,均是基于滿足男性的需要,這些女神、女鬼及女妖在不同時代的小說中分別被男性寄予不同的情感寄托,在她們的身上多多少少折射著現(xiàn)實女性的影像,但卻又有現(xiàn)實中女性無法企及的優(yōu)勢。
異化的女性形象最早在小說中是以女神的面貌出現(xiàn),這是因為女神形象最早即發(fā)端于上古神話,以上古神仙為原型?;閼俟适轮械纳衽c神壇上的神是一樣的,女神是高高在上、雍容華貴的,她們對華夏先民如遠古神嫡般擁有絕對的權威和絕對的尊嚴,因而人神之戀的男性也多是處于被動的地位,即被動接受女神的婚戀恩賜。至魏晉時代,人們還沒有完全從神學的迷霧中走出來,還保留著對神仙的敬慕和畏懼,虔誠地相信神仙的存在,因而此時的女神也多可敬、可畏而不可親,男人們對她們莫敢仰視,更不敢打聽其來歷、背景。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人神戀這種男女地位的不平等給夫妻關系帶來的隔膜和傷害,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魏晉時代普通士族之男在娶了高門士族之女后誠惶誠恐、戰(zhàn)戰(zhàn)兢兢的心態(tài)。女神宛如士族的大家閨秀,端莊嚴肅、氣派威嚴,與丈夫的關系自然也比較冷淡隔膜,極力維護如現(xiàn)實中士族豪門女的高貴地位,男性則對這樣的婚戀關系持著既渴求又惶恐的矛盾心理。
而到唐代社會亦重門閥,唐傳奇的作者多為士大夫階層,其作品也反映出他們期望攀附高門以鞏固或改變自身地位的心態(tài)。在唐傳奇中,這些女神要么是天官,要么是某神“千金”,不僅身份高貴,而且美麗異常,她們不僅下嫁給人間男子,還改變了這些人間男子的人生命運,讓這些文人士子,要么羽化為仙,要么成為人間的貴人,幫助他們實現(xiàn)外在的自身價值,這樣的女性形象更趨近于男性心目中的夢幻形象。
由唐代始人神戀逐漸為人鬼、人妖戀所取代。女鬼較之于女神,人情味更濃,小說對女鬼的形象、心理、行為描寫也更加細膩,更接近于人的情感,描寫人鬼戀的作品也多寫得哀怨、凄婉、動人。小說中的女鬼不但溫柔善良,而且堅強剛烈、愛恨分明,無論是愛還是恨,都體現(xiàn)了她對愛情的忠貞,對男性更沒有人神戀的高高在上的姿態(tài)。這樣的女性形象,自然與小說的時代背景密不可分。至宋明以后,宋明理學的興盛強化了社會的父權文化,女性地位下降,對女性的規(guī)范也更加嚴格、周密,宋人也提出了“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二程遺書》卷二十二下)的女性貞潔觀。男尊女卑的性別等級觀念愈加成為古代社會等級制度最基層、最牢固的基石之一,“夫有再娶之義,婦無再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違也。行違神祗,天則罰之,禮儀有愆,夫則薄之。故事夫如天,與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班昭《女誡·專心第五》)。在這種禮教的制約下,“社會中上層的女性因為其社會地位、家族勢力等原因通常被視為女性道德與行為的楷模,對她們的議論和趣味性敘事或許會被看作對其身后的整個家族的威嚴缺乏必要的尊重”[13]。鑒于此,作為社會下層或者是市民階層的女性,反而得以進入小說中,并借女鬼、女妖形象加以藝術化的變形和夸張,實現(xiàn)了由女神至女妖的角色過渡轉化,由女神對男性的俯視漸變?yōu)榕砼龑δ行缘难鲆暸c愛慕,戀情也更多了世俗的氣味,即使在宋代開始標舉理性的時代,其小說仍突破官方的正統(tǒng)思想,借女鬼、女妖間接描繪市民女性的愛恨情仇,浸染著民間女子氣息的女鬼、女妖們既敢于毫無畏懼的追求自己的真愛,又甘于為了心中所愛奉獻舍己,這樣的女性形象滿足了男性自我中心的男權意識,也更符合宋明理學以夫為天的意旨。
通過以上對古典小說中女神、女妖、女鬼三類異化女性形象的分析,是否可以得出古典小說中在對待婚戀這一主題上,女神代表的是上層官宦士族家庭出身的千金閨秀們的愛情婚姻形態(tài),而女鬼和女妖身上折射的是市民階層的普通女性甚至是社會下層女性的愛恨情仇和人性組構。而無論何種女性形象,作為掌握話語權的男性敘述者,一方面在小說的文本世界里生動再現(xiàn)了不同時代女性在愛情魔力的催化下展現(xiàn)的五彩斑斕的性格與行止、精彩紛呈的內(nèi)心世界與心靈探求,而另一方面,在以夫權父權為中心的男權社會統(tǒng)治背景下,所謂的女性情感價值體現(xiàn)不過是服從服務于男性的情感寄托與理想模式。
注釋:
[1][6]程國賦:《唐五代小說的文化闡釋》第147、155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版。
[2]曹 植:《曹子建集》(第三卷)第6頁,載《四部叢刊景明活字本》。
[3]石 瑩:《淺析搜神記中女性形象的美學特質(zhì)》,載《黑龍江教育學院學報》2002年第5期。
[4][5]干 寶:《搜神記》(卷二、卷四)第17、49頁,[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版。
[7]郭璞注、刑昺疏:《爾雅注疏》第207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8]魯 迅:《中國小說史略》第22頁,[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版。
[9]陳仁子:《文選補遺》(卷二十六)第461頁,載《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0]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478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11]朱 熹:《詩集注》(卷三)第40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8年版。
篇9
關鍵詞:禮文化;市場;經(jīng)濟;衡量
中圖分類號:G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5)08-0264-01
1.送禮意識較強,但禮品大眾化。走戶串門,禮尚往來,老百姓送禮更多局限于傳統(tǒng)節(jié)日、親友生日,所送禮品多為超級市場買來的大眾貨。年年如此送禮,送的人覺得缺乏新意,也很難盡心意;受禮者有時覺得禮品太俗,但又不好拒絕,弄得雙方心里尷尬。
2.禮品知識缺乏,送禮隨波逐流 。經(jīng)由,中國傳統(tǒng)禮文化在某些方面被淡化,某些方面甚至出現(xiàn)斷層。在倫理、道德、禮儀的教育方面存在諸多弊端,致使傳統(tǒng)禮文化傳承不足,許多人不知道各種場合如何講究禮儀,如何送禮。遇到需要送禮的時候,大家都隨大流,廣告上今年送禮送什么就送什么。往往過一次生日、或春節(jié),相同的禮品收一大堆。
3.禮品市場散亂,稱心禮品難尋 。極少有專門的禮品店,各種禮品散落在超級市場、糖煙酒市場、農(nóng)貿(mào)市場、旅游市場、文化用品店、珠寶店、服裝店;專門的禮品包裝不多,常常是附帶銷售,沒有成行成市,沒有集中經(jīng)營,沒有規(guī)模的專業(yè)禮品市場。什么都可以成為禮品,但適合的禮品、個性的禮品、稱心如意的禮品很難尋找,不知道到哪里去買。
4.缺乏品牌經(jīng)營,專業(yè)度不高 。目前,中國已有的禮品公司絕大多數(shù)局限于廣告禮品,另有極少數(shù)的商務禮品公司、婚慶禮品公司,但婚慶禮品公司以活動策劃為主,中國現(xiàn)在沒有一家多方位經(jīng)營的綜合禮品公司,更沒有大眾皆知的禮品品牌。
5.公司經(jīng)營與店鋪經(jīng)營割裂。另一方面,中國的禮品公司幾乎沒有一家設立規(guī)模經(jīng)營的禮品店,更不用說開設禮品專營連鎖店。這些禮品公司開設在寫字樓,主要通過電話、資料郵寄等方式向單位開展直銷。它們絕大多數(shù)沒有自己的工廠,利用樣品拉單,拿到訂單后再找工廠加工。這種低成本的運作方式,局限性很大,其市場觸角延伸面狹窄,許多團體客戶、家庭和個人客戶被忽略。
6.產(chǎn)品單調(diào),同質(zhì)化嚴重 。不管是禮品公司經(jīng)營的廣告禮品,還是廣告上宣傳的健康禮品,抑或散落在各種市場上的其它可以稱作禮品的禮品,其共同點離不開“商品化”,不僅屬于大規(guī)模生產(chǎn),而且相互抄襲,同質(zhì)化十分嚴重,不能滿足人們表達個性祝福的情感需求,選擇性很差。
7.生日禮品市場,有多少人過生日,就有多大市場。據(jù)最新人口調(diào)查數(shù)據(jù)顯示,到2005年初,中國內(nèi)地人口已達13億人,人口數(shù)目在很長一段時期內(nèi)還會呈穩(wěn)步增長勢態(tài)。據(jù)新生兒出生統(tǒng)計,中國每年幾乎都有2000萬的新生兒出生,這意味著每年過生日的人數(shù)都在不斷增加。
在中國,幾乎2/3 的人每年都要給自己來一次生日慶賀。13億人口大國,平均每天就有356多萬人過生日,每天幾乎有230多萬個生日慶典。平均每次生日10個人送禮,每天僅生日禮物就超過2300萬份;每人每次平均購買100元禮品,每天送的生日禮就有23億元之巨。
8.商務禮品市場,有多少機遇,就有多大市場 。競爭加劇,合作的重要性必然加劇。市場化的中國,人際交往、公共關系作為紐帶,在發(fā)展人脈、擴展社會資源、市場資源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商務合作伙伴、目標客戶、顧客、資源控制者進行感情投入不可避免,這就開創(chuàng)出一個全新而巨大的市場――商務禮品市場。
商務送禮不僅是一種良好的交流與溝通方式,同時一份恰到好處的禮品還能為企業(yè)獲取更多的商業(yè)機會。據(jù)有關部門預測,目前我國商務禮品市場有超過600億元的市場空間,并仍在以接近20%的速度增長。
9.代表中國文化的禮品。中國禮品的發(fā)展興起于改革開放,與世界相比起步較晚,但發(fā)展速度驚人,主要依托于國內(nèi)外市場的拉動。根據(jù)禮品的性質(zhì)和用途可分為:國務(政務)禮品、商務禮品、休閑用品、收藏與陳設品、節(jié)慶用品等六大門類,其中,既有傳統(tǒng)的禮品范疇,也有迅速發(fā)展和正在形成的新的禮品類別??梢詳嘌?,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和小康社會生活內(nèi)容的進一步豐富,禮品業(yè)的分類也將隨之變化和更加科學。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禮品全行業(yè)年均增長速度為12%以上,高于全國三個百分點;2006年產(chǎn)值約1800億-2000億人民幣左右。有80%以上禮品生產(chǎn)企業(yè)集中在廣東、浙江、福建、北京、上海、江蘇等沿海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義烏、蒼南等一些有形市場已成為禮品的交易中心。中國禮品出口量越來越大,國外禮品的主要消費國的禮品有70%―80%來自中國。中國的產(chǎn)品已經(jīng)成為禮品市場的主流。
在禮品的產(chǎn)品中,許多品種的產(chǎn)品中國制造的份額已經(jīng)躍居首位,比如流行飾品、像框、節(jié)日燈、圣誕用品、毛絨制品、休閑用品等。
參考文獻:
[1]原研哉.設計中的設計[M].山東: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
篇10
量減少,良賤制衰落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奴婢由賤民變?yōu)槠跫s租佃農(nóng)民后,其奴婢的身份已發(fā)生質(zhì)變,這部分奴婢無論是在名稱上還是在實際上,都已脫離了賤民身份,與奴婢階層基本沒有了聯(lián)系。因此,奴婢的契約佃農(nóng)化固然具有重要意義,但僅此尚不足以說明中古賤民階層自身性質(zhì)的變化。筆者認為,真正反映唐宋奴婢自身性質(zhì)變化并對中古賤民制度的衰亡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應是唐宋奴婢的雇傭化問題。
一 唐代法定奴婢身份與雇傭者的異同
唐律所規(guī)定的奴婢身份與唐代的雇傭勞動者身份,有很大不同。唐代法定的奴婢亦即典型的奴婢,其特點根據(jù)《唐律》的有關律文,可作如下概括:
第一、奴婢隸屬賤籍,同于資財,不被當作人來看待。這一點唐律的規(guī)定十分明確:《唐律疏議》卷二十《賊盜律》載:“奴婢畜產(chǎn),即是總同財物。”同書卷十七《賊盜律》疏議曰:“奴婢同資財,故不別言?!贝祟悧l文,唐律中很多。非唯法律如此規(guī)定,唐代社會實際生活中,奴婢也的確被視為資產(chǎn)。敦煌文書中分家樣文在記載家產(chǎn)時,明確將奴婢與駝畜、莊園、田宅并列在一起,[2] 在遺產(chǎn)文書中,也將奴婢作為財產(chǎn)進行傳授。[3] 唐代征估及定戶估產(chǎn)時,同樣包括奴婢。[4] 由于奴婢系主人私有財產(chǎn),因此奴婢沒有獨立戶籍,皆列入主人戶下,屬于賤籍。買賣轉讓時,需按規(guī)定履行嚴格的“過賤”手續(xù),即“買賣奴婢,皆須西市署出公券。仍經(jīng)本縣長吏,引驗正身,謂之過賤,及問父母見在處分,明立文券,并關太府”。[5] 奴婢如果被放良,“皆由冢長手書,長子以下連署,仍經(jīng)本屬申牒除附”。[6] 吐魯番所出《唐開元四年玄覺寺婢三勝除附牒》、《唐綠葉辯辭為附籍事》等文書,都說明了奴婢賤籍的存在及唐政府對賤籍的嚴格管理。
第二,奴婢對主人有強烈的隸屬關系,一般不能脫離主人。《唐律疏議》卷十四《戶婚律》載:“奴婢部曲身系于主。”“奴婢既同財,即合由主處分?!敝魅藢ε境坏秒S意殺戮外可以任意處置,奴婢則不得隨意脫離主人,逃亡者,“一日杖六十,三日加一等”。[7]
第三,奴婢同類為婚,身份世代相襲。其為主人勞動是無期限無報酬的?!短坡墒枳h》卷十四《戶婚律》載:“諸與奴娶良人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減一等,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為婢者,流三千里,疏議曰:人各有偶,色類須同,良賤既殊,何宜配合。”可見,奴婢娶良人為妻是違法的。奴婢所生子女,只能世代為奴婢。由于奴婢是主人永遠的財產(chǎn),因此奴婢為主人的勞動是永無期限的。其勞動成果亦為主人占有,毫無報酬可言。
第四,奴婢與良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與良人有著不同的量刑標準。如奴婢對于主人,除十惡之罪外,其它罪行不能告發(fā),告發(fā)者,奴婢要被處死。而主人對于奴婢,即使誣告,也不在坐限。再如,奴婢傷主人,要被處以絞刑。而主人傷奴婢,則減傷凡人四等,過失殺奴婢無罪,故殺者僅杖一百。[8] 如僅就這一點來看,唐代的規(guī)定比之漢代“殺奴婢不得減罪”的規(guī)定有了倒退。
從以上幾個主要方面可以看出,唐代奴婢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如果以此與經(jīng)典作家關于“奴隸主把奴隸當作自己的財產(chǎn),法律把這種觀點固定下來,認為奴隸是一種完全被奴隸主占有的物品”[9] 的論點來衡量,唐代“典型’’的奴婢身上所體現(xiàn)的奴隸性成分是相當明顯的。筆者曾以羅馬法中奴隸的律文與唐律中的奴婢加以比較,指出如果僅從法律規(guī)定來看,唐代奴婢的身份地位并不比羅馬奴隸的身份地位高。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在陜西省鳳翔縣許多唐墓中發(fā)現(xiàn)的奴婢殉葬的事實,也反映了唐初部分奴婢身份地位的低下。[10] 在唐律法定的奴婢身上,我們是看不到封建雇傭關系的影子的。
唐律中關于奴婢身份地位的有關條文,主要反映的是唐前期特別是唐初的情況,如果以這種典型意義上的奴婢與唐中期以后及宋代的奴婢相比較,就不難發(fā)現(xiàn)奴婢階層日益雇傭化的事實。
關于雇傭關系,其產(chǎn)生的時間可以說與奴隸勞動一樣久遠,“早在野蠻時代的高級階段,與奴隸勞動并存就零散地出現(xiàn)了雇傭勞動,它個別地和分散地同奴隸制度并存了幾百年”。[11] 無論是在戰(zhàn)國秦漢時期還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上都存在著一定數(shù)量的封建雇傭勞動者。但是雇傭關系出現(xiàn)很大發(fā)展則是在工商業(yè)充分繁榮的唐中葉以后。在唐代的文獻中,我們可以看到,在農(nóng)業(yè)、手工業(yè)、商業(yè)、運輸業(yè)、家庭服務業(yè)等各行業(yè)中,都有不少雇傭勞動者,他們的身份、受雇原因及時間等不盡相同,作為雇傭者,他們的共同特點是:
第一、雇傭勞動者在法律上屬于良人;自立戶籍。如武則天末年李嶠上書中曰:“天下編戶,貧弱者眾。亦有傭力客作,以濟糇糧?!盵12] 元和三年,皇甫涅亦曰:“今疆畛相接,半為豪家,流傭無依,率是編白?!盵13] 在敦煌吐魯番文書中,也可以看到,雇工皆為良人,不屬雇主私產(chǎn),有獨立戶籍。
第二,雇工與雇主較少隸屬關系,有選擇雇主的權力,一旦對雇主不滿,可在雇限期滿以后,自由離去。如《太平廣記》卷二七五載,李鵠為盧肅傭力,“一春事畢,鵠即辭去”。李敬為夏侯孜之傭,寒勞備至,同輩便勸他離去,另擇雇主。[14] 延陵有傭作坊,茅山陳生“求人負擔藥物,卻歸山居,以價賤,C傭工)多不肯”。后有一壯力愿去。[15]
第三,雇工以出賣勞動力而取得報酬,一般受雇前皆言明雇價。如貞元初。廣陵人馮俊為一道士送藥囊去六合,“約酬一千文,至彼取資”。[16] 受雇時間較長者,一般皆立有雇傭契約,如敦煌文書中有反映農(nóng)業(yè)雇傭關系的雇工契十多件,契中都明確規(guī)定了雇傭的期限和雇主應付的報酬。茲引錄S3877號《戊戌年(878年)令狐安定雇工契》:[17]
1 戊戌年正月二十五日立契,洪潤鄉(xiāng)百姓令狐安定,緣家內(nèi)
2 欠缺人力,遂于龍勒鄉(xiāng)百姓就聰兒C面上雇)口口 造作一年。從
3 正月至九C月)末,斷作價值,每月五斗?,F(xiàn)與春四個
4 月價,余收勒到秋。春衣壹對,汗衫緄襠并
5 鞋壹兩,更無交加。其人立契,便任入作,不
6 得拋工,拋工一日。勒物一斗。忽有死生寬容三日,然后
7 則須驅驅。所有農(nóng)具什物等,并分付于聰兒,不
8 得非理打損牛畜。如違打,倍(賠)在作人身,兩共對
9 面,穩(wěn)審平章,更不許休悔。如先(悔)者,罰羊
10一口,充入不悔人。恐人無信,故勒此契,用為后驗。
此契中令狐安定通過聰兒雇人勞作。雇期為正月至九月,雇價每月五斗,預付四個月雇價,其余秋后支付。被雇作人曠工一日,便要克扣報酬一斗。在吐魯番文書中也有不少雇傭契約。[18] 一般都是以出賣勞動力換取報酬。
第四,唐代雇工身份并不固定,既可為雇工,亦可轉而從事其它職業(yè)。唐代不少雇工往往兼有土地,農(nóng)忙時務農(nóng),農(nóng)閑時出外打工,來去自由,婚姻亦無限制。
第五、雇工身份屬于良人,與其它良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基本平等的。在量刑上也無根本不同。
以雇工的這些特點,與前述唐律所反映的奴婢特點相比較,不難看出,典型意義上的奴婢與雇工在身份地位的各個方面都存在著根本性的差別:前者主要體現(xiàn)的是奴隸制的成份,而后者則較多地體現(xiàn)了封建商品貨幣經(jīng)濟發(fā)展下的雇傭關系。兩者性質(zhì)不同。轉貼于 二 唐代中后期奴婢的雇傭化趨勢
從法律規(guī)定來看,唐代奴婢與雇傭勞動者身份是不同的,但是,只要仔細地閱讀有關史料便可以發(fā)現(xiàn),自唐中葉以來,在生產(chǎn)關系變化、契約租佃制空前發(fā)展、農(nóng)民階級依附關系減輕的大前提下,商品貨幣經(jīng)濟無孔不入的特性,使雇傭關系日益滲透到古老的奴婢制度中去,從而使奴婢與雇傭者的界限日益模糊,奴婢身上所體現(xiàn)的奴隸性成分日益減少,而封建的雇傭性成分卻不斷增加。這種變化的趨勢,比較集中地反映在典身性質(zhì)的演變及傭仆的增多上。
在唐代社會里,合法的奴婢來源有戰(zhàn)俘奴婢,罪沒奴婢,世襲奴婢等,非法的奴婢來源有掠賣奴婢,債務奴婢。在這幾種奴婢來源中,唐代仍象歷代奴婢多是“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值者”[19] 的情況一樣,奴婢主要來自破產(chǎn)農(nóng)民。
一般說來,如是純粹的賣身,被賣者的奴婢性質(zhì)較為明顯,這在許多奴婢買賣契約中看的比較清楚。如第六章第三節(jié)所引吐魯番出土的《開元十九年二月婢失滿兒買契市券》以及《龍朔元年左憧喜買奴契》等,都明確記有“準狀勘責問口,承賤不虛”、“保不是寒良泫誘等色者”之類話語,[20] 說明被賣者的賤民身份。這里再舉敦煌所出S3877((丙子年阿吳賣兒契)一例:
1 赤心鄉(xiāng)百姓王再盈妻阿吳,為緣夫主早亡,男女
2 碎小,無人救濟,急供衣食,債負深擴(廣),今將福(腹)生
3 兒慶德,柒歲,時丙子年正月廿五日,立契出賣與
4 洪潤鄉(xiāng)百姓令狐信通,斷作時價乾濕共參拾石。
5 當日交相付訖,一無玄(懸)欠。其兒慶德自出賣與(以)
6 后,永世一任令狐進通家口口家口。不許別人論
7 理。其物所買兒斛斗,亦口口,或有恩敕口
8 行,亦不在論理之限。官有政法,人從此契???/p>
9 后無憑,故立此契,用為后驗。
該文書反映阿吳將親生子慶德賣與令狐信通,身價為糧谷三十石。契書明確規(guī)定,慶德自出賣以后,“永世”為令狐家奴仆,即使朝廷恩赦,“亦不在論理之限”。而且“官有政法,人從此契”。敦煌所出的其它私人賣身契中,也有“世世代代永為某家奴仆”,“任某家男女世代為主”,“永世一任某人世代為主”的規(guī)定。這里奴婢包括其自身的勞動力,“一次就被完全賣掉了”。[21] 從此“一人黑綱,永無雪理”,[22] 成為買主的“特定財產(chǎn)”。這類奴婢對主人的隸屬關系特別強化,與唐律所規(guī)定的奴婢身份十分相近。
但是我們知道,封建政府對于壓良為賤是嚴加禁止的,《唐律疏議》中便有《略人略賣人》、《略和誘奴婢》、《妄認良人為奴婢部曲》等專門律文。如《唐律疏議》卷二十《略人略賣人》條規(guī)定:“諸略人、略賣A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笨梢姡坡蓪β匀藶榕菊叩奶幜P是相當嚴厲的。因此,一般情況下,除了原來即是賤民者外,破產(chǎn)農(nóng)民要將自身或子女賣為奴婢,不能不考慮法律的禁約,而且對于破產(chǎn)農(nóng)民來說,只要有一線免賤的可能,是不愿將自身或妻兒永遠出賣于人、世代為奴的。這樣,變相的賣身形式——“典身制”便發(fā)展起來。
典身制在歷史上出現(xiàn)的很早,歷代都不乏農(nóng)民在極度貧困時典兒貼婦的情況。但是唐中葉以來,典身的大量出現(xiàn)及其所體現(xiàn)出的雇傭化趨勢卻值得注意。請看有關史料:
敦煌文書S1344號為《唐開元戶部格殘卷》,文中載有長安二年(702年)敕令:“諸州百姓乃有將男女質(zhì)賣,托稱傭力,無錢可贖,遂人財主。宜嚴加禁斷?!盵23]
《新唐書》卷一三六《李光弼傳》載,李匯在涇原,“出俸錢贖將士質(zhì)賣子,還其家”。
《冊府元龜》卷四二《帝王部·恤下》載玄宗開元二十二年詔曰:“其公私舊債,亦宜停征。貧下百姓有傭力買賣與富兒及王公已下者,任依嘗式?!?/p>
《冊府元龜》卷四二《帝王部·仁慈門》載文宗太和八年詔曰:“蘇州大水,饑歉之后,編戶男女多為諸道富家虛契質(zhì)錢,……蘇湖百娃 愿贖男女者,官為評理,不得計衣食及虛契征索,……不厭為賤者。亦聽?!?/p>
《唐大詔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載,咸通五年,梧州軍將因米損失,“攤保累數(shù)百家,或科決不輕?;蛸Y財蕩盡,典男鬻女,力竭計窮。”
《唐大詔令集》卷五《改元天復赦》載:“兵戈以來,條法廢壞,良家血屬,流落它門,既遠家鄉(xiāng),或遭典賣,……其傳典賣奴婢,如勘問本非賤人,見有骨肉,證驗不虛,其賣主并牙人等,節(jié)級料決?!?/p>
這些史料中的質(zhì)賣者實際便是典身。關于典身的性質(zhì),具體典質(zhì)方式,敦煌所出四件典身契約反映的較為清楚。四件典身契約編號、名稱為:1.S1398號《壬午年郭定成典身契》;2.P3150號《癸卯年吳慶順典身契》;3.P3964號《乙未年趙僧子典兒契》;4.北圖余字81號《辛巳年何通子典兒契》。四件文書的年者已進行了考證,大體都書成于五代。[24] 時間雖已越出唐朝,但其契約形式、內(nèi)容等,應是與唐代基本相同的。這里茲引錄其中之一的《癸卯年吳慶順典身契》:
1、癸卯年十月;十八日。慈惠鄉(xiāng)百姓吳慶順兄弟三人商議,為緣
2、家中貧乏,欠負廣深。今將慶順己身典在龍興寺索
3、僧政家。見取麥壹拾碩,黃麻壹碩陸斗,準麥三碩
4、貳斗。又取粟玖碩,更無交加。 自取物后,人無雇價,物無
5、利頭,便任索家驅馳。比至還得物日,不許左右?;蛉舻?/p>
6、家被惡人勾卷,盜竊他人牛羊園菜麥粟,一仰慶順
7、抵當,不干主人之事?;蛉粜值芟酄?,延引拋功,便同雇
8、A逐日加物叁斗。如若主人不在,所有農(nóng)[具)遺失,亦仰慶順
9、填賠。或若瘡出病死,其物本在。仰二弟填還,兩共面
10、對,商量為定??秩藷o憑,故立此契,用為后憑。
11、又麥壹碩、粟貳斗??秩瞬恍牛?只(質(zhì))典兄吳慶順(押)
12、押字為憑。叔吳佛婢(押) 同取物口承弟吳萬升(押)
13、 同取物口承弟吳慶信(押)
14、 口承見人房叔吳佛婢(押)
15、 見人安寺空(押)[25]
從該契文及其它幾件典身契文反映,典身的主要特點是:第一,典身類似債務奴婢,系債主借出糧食錢財?shù)牡盅浩?;第二,典身任由債主驅使,直到負債者還清債務為止,典身“身無雇價”,勞動沒有報酬;第三,典身不是債主的私有財產(chǎn),不能轉賣,典身不屬賤籍。
這里以典身與奴婢相比,明顯的不同是典身未列入正式賤籍,如債務還清,典身可脫離典家。與奴婢的相似之處則是任由債主驅使,勞動毫無報酬。實際上,一般農(nóng)民既已到了非典兒貼婦不能存活的地步,很難有能力將質(zhì)典者贖回。如漢代時贅子三年不得贖即成為奴婢,前文所引柳宗元任官柳州時,當?shù)仫L俗“以男女質(zhì)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則沒為奴婢”。[26] 韓愈在袁州任官,“袁人以男女為隸,過期不贖則沒人之”。[27] 這里債主借出之物或有子息,或有時限,這種情況下,典身一般都難逃淪為奴婢的命運。正是因此,唐代文獻中往往將典質(zhì)與奴婢聯(lián)系并稱,如前引大和八年詔令及改元天復敕文中,都將典賣者列人賤流。在這個意義上講,典身是淪為正式奴仆之前的過度階段。正象韓愈所稱,典身“名目雖殊,奴婢不別,鞭笞役使,至死不休”。[28]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唐代某些典身身上確實已出現(xiàn)明顯的雇傭化傾向,如前述長安二年敕令中,有些質(zhì)典者便“托稱傭力”。這里雖是托稱,但反映了質(zhì)典者與傭力有相似之處。開元二十三年詔令中稱:“貧下百姓傭力買賣與富兒及已下者,任依嘗式?!边@里既稱買賣,又稱傭力,顯然是指以勞動來償還身價的質(zhì)典者。所謂“任依嘗式”,應指《唐律疏議》卷二六《雜律》中“諸妄以良人為奴婢用質(zhì)債者,各減自相賣罪三等;知情而取者。又減一等,仍計擁以當債直”的規(guī)定。在開元二十五年頒布的雜令中。唐政府規(guī)定,懸欠公私債,“家資盡者,役身折酬,役通取戶內(nèi)男口”。[29] 這里明確規(guī)定,債務可以捉供勞動力償付。
柳宗元在柳州期間.改變舊俗,令以身女質(zhì)錢者,“書其傭,必足相當,則使歸其質(zhì)”。[30] 韓愈在袁州時亦進行同樣的變革,他在《應所在典貼良人男女等狀》中說:“右準律不許典貼良人男女作奴婢驅使,臣往任袁州刺使,日檢責州界內(nèi)得七百三十一人,并是良人男女,準律計傭折直,一時放免?!盵31] 在該狀中,韓愈認為“袁州至小,尚有七百余人,天下諸州,其數(shù)固當不少”。因此他建議唐政府應“重舉舊章,一皆放免”。[32] 所謂“重舉舊章”,顯然指前述唐律中有關典身質(zhì)債者計傭折直的規(guī)定。
韓愈的建議是否為唐政府采納,我們無從得知,但唐后期封建政府的確一再頒布詔敕,命令以身質(zhì)債者計傭折直。如第八章所引大中年間《禁嶺南貨賣男女款》規(guī)定:勺口有貧窮不能存濟者,欲以男女雇傭與人,貴分口食,任于行止,當立年限為約?!币恍┕倭乓哺鶕?jù)政府規(guī)定,對質(zhì)賣為奴婢者采取計傭折直的辦法放免。如“蜀人多鬻女為人妾,[李]德裕為著科約,凡十三而止。執(zhí)三年勞,下者五歲,及期則歸之父母?!盵33]
典身的計傭折直,雖在唐初即有法律規(guī)定,然而大規(guī)模的實行,顯然是在唐中葉雇傭關系進一步發(fā)展以后。無論是唐政府的詔令還是柳宗元、韓愈等人的大力推行,典身的計傭折直實際都是當時社會上雇傭關系發(fā)展的反映,是雇傭關系對奴婢階層的滲透。典身一旦計傭折直,典身的身份就由無償?shù)膭趧诱?,變成了以勞動力獲取報酬的有償勞動者,其性質(zhì)就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
馬克思在談到奴隸與雇傭勞動的區(qū)別時曾經(jīng)指出:“勞動并不向來就是雇傭勞動,即自由勞動。奴隸就不是把自己的勞動(在1891年版本中,“勞動”改為勞動力。引者注)出賣給奴隸主,正如耕牛不是向農(nóng)民賣工一樣。奴隸連同自己的勞動一次而永遠地賣給自己的主人了。奴隸是商品,可以從一個所有者手里轉到另一個所有者手里。奴隸本身是商品,但勞動卻不是他的商品?!盵34]
前述一次性賣身者以及那些“身無雇價”的典身,實際正象馬克思所講,本身是商品,或債務抵押品。其本人包括自己的勞動力,“一次而永遠地賣給自己的主人了”。而能夠“計傭折直”的典身不同,“計傭折直”表明典身已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把自己的勞動力當作自己的商品支配,已能以出賣自己勞動力的方式來償還主人預付的買身錢或債務,這種典身實際已變成了封建的雇傭勞動者。當然,這種形式的雇傭者與主人的關系,同社會上完全自由的雇傭工人與雇主的關系尚不完全相同,因為這些典身的計傭折直還是有條件的,帶有強制性。由于債務等原因,他們在以勞動力償清身價之前,并不能自由選擇主人,他們的身份地位也不能與主人等同。因此在他們身上,奴隸與封建雇傭者的成分交織在一起,唐中葉以后社會上廣泛存在的“傭仆”、“傭奴”、“傭保’’等,不少人就相當于這一類人的身份。
有一個較典型的事例可以說明:《太平廣記》卷五三《麒麟客》載:“麒麟客者,南陽張茂實傭仆也,茂實家于華山下,唐大中初,偶游洛中、假仆于南市,得一人焉,……傭作之直月五百,……居五年,計酬直盡,一旦辭茂實曰:瓊本居山,家業(yè)不薄,適與厄會,須傭作以攘之。固非無資而賣力者。今厄盡矣,請從此辭?!?/p>
此段資料中的麒麟客,為張茂實傭仆。傭作之直月五百。從“居五年,計酬直盡”幾字來看,張茂實在洛中南市一次付錢三萬得到這一傭仆,麒麟客勞作了五年,“計酬直盡”,才還清身價。因此,這個麒麟客的身份,既是一個封建雇傭勞動者,也是一個“計傭折直”的典身。在他以勞動償付完身價錢以前,他是不能脫離主人的?!短綇V記》卷一九六《賈人妻》記唐余干縣尉王立曾憐一女子勤勞,“因令傭買仆隸”,這也是以錢購買仆隸,然后令其“計傭折直”,自贖其身之意。這些資料清楚地反映了奴婢的雇傭化過程。
雇傭關系滲透到奴婢制度中,奴婢階層反過來又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雇傭者的身份與地位,這便是唐代社會中某些奴仆與雇工身份混淆不清,難以區(qū)別的原因。在他們身上,“過去和將來的成份交織在一起”。[35]
唐律法定的典型意義上的奴婢數(shù)量的減少與雇傭性質(zhì)奴婢數(shù)量的增多,這是唐代良賤制度中一個帶有根本性的變化,這個變化不僅反映在私奴婢制度中,也反映在唐代的官奴婢制度中。唐代中葉以來,隨著納資代役制及和雇制的發(fā)展,官奴婢數(shù)量巳在減少,特別重要的是,部分官奴婢已能“準官戶例上番”,附貫州縣的官奴婢亦可“納資代役”了。唐朝政府還多次頒布詔令,規(guī)定因罪沒為官奴婢者,在勞作一定年限后可以編附為百姓,[36] 這實際上是“以傭折直”的雇 傭關系在官奴婢制度中的反映。
當然,奴婢的雇傭化會有多種形式和渠道,正象奴婢可以直接轉化為封建租佃農(nóng)民一樣,奴婢也會在一定的條件下直接成為雇傭勞動者。上述由奴婢而典身,由典身而傭仆,由傭仆而雇工,只是更清楚地反映出了奴婢雇傭化過程中隸屬關系依次減輕的一系列相互關聯(lián)的環(huán)節(jié)而已。 三 宋代奴婢雇傭化趨勢的進一步發(fā)展及其意義
自唐中葉以來出現(xiàn)的奴婢雇傭化趨勢,到了宋代開始明朗化了,宋代商品貨幣經(jīng)濟的高度發(fā)展使雇傭關系進一步滲透到奴婢制度中去,使中古森嚴的良賤制度漸趨瓦解。[37]
宋代的奴婢,在許多情況下,往往亦稱“人力”、女使”、“給使”,為方便敘述,這里仍以奴婢統(tǒng)稱之。
關于宋代奴婢雇傭化的資料比較多,這里僅擇其要者析之。五代末,北漢劉孝忠,“母死,孝忠傭為富家奴,得錢以葬”。[38] 北宋初,“周世宗有故宮婢流落,因受雇于(大將郭進)家”。[39] 宋初大官僚王欽若家,“奴祈?!竞列±簟菀酆笫紓蛴诩?,它奴使多新募”。[40] 福人施宜生“變服為傭,渡江至泰,有大姓吳翁者,家僮數(shù)十指,宜生傭其間”。[41] “蔡文忠公……祥符中擢為進士,為天下第一……特詔給金吾衛(wèi)七人清道?!下劰珕呜殻瑐蛸制碗`,故有是命?!盵42] 南宋初,“西北流寓之民乍到行在,往往不知巷陌……致被外人用情誘藏在家,恐嚇以言,或雇賣與人為奴婢,或抑勒為者甚眾?!盵43] 洪邁《夷堅志》中也有不少傭雇奴仆的記載,如“黃州市民李十六開茶肆于觀風橋下,淳熙八年春,夜已扃戶,其仆崔三未寢,聞外人扣門……乃一少年女子,容質(zhì)甚美……,崔曰:我受傭于人,安敢自擅?!盵44] 陸游詩中有“奴閔囊空辭雇直”之語。[45] 《元典章》卷十九也有“典雇男女,系亡宋舊弊”的記載,這些資料都證明宋代雇傭奴婢的普遍存在。宋代以前,每有荒饑之年,諸朝往往允許民間鬻子。而宋代民間則多以男女雇人。如仁宗時,有上書者言:“比詔淮南饑,有男女雇人者,官為贖還之。今民間不敢雇傭人,而貧者或無以自存,望聽其便。”[46] 仁宗從之。這里的雇傭人,實際就是雇傭奴婢。
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后期典賣奴婢較多的地區(qū),在宋代往往是雇傭奴較多的地區(qū)。如開寶四年《禁廣南奴婢詔》曰:“廣南諸州縣民家有收買到男女奴婢,使轉將傭雇以輸其利者,自今并令放免?!盵47] 《長編》卷一二記同一事為:“禁嶺南民買良人黥面為奴婢,傭雇取直?!彼稳首跁r,廣南西路“邕州僚戶緣逋負,沒婦女為傭者一千余人”。宋政府曾下令,“禁廣西路民傭雇溪洞婦女,犯者以違制論”。[48] 在唐代,尚需官府以行政手段,強制推行計傭折直辦法以解放奴婢的這些地區(qū),宋代竟成了傭奴制很發(fā)達的地區(qū)。這說明奴婢的雇傭化在邊遠地區(qū)也成了現(xiàn)實。
對于宋代奴婢的雇傭化,宋人自己認識的也很清楚。羅愿曾言:“臣竊以古稱良賤,灼然不同。良者即是良民,賤者率皆罪隸。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49] 正是因此,宋人有時直接稱奴婢的主人為雇主。袁采說:“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視如朋輩?!盵50] 陳淳曾說:“婢仆不幸嬰病以卒,而父母兄弟姑姨伯叔必把為奇貨,群奏雇主之門,爭攫金貝”。[51] 順昌官氏母子橫行,“掠人女與妻,勒充為婢,不償雇金”。[52] 這里,奴婢與雇主相對,說明了奴婢的雇傭性質(zhì)。
宋代雇傭奴婢,往往須事先支付“身子錢”,通過牙人訂立雇契。袁采說:“雇婢仆,須要牙保分明,牙保又不可令我家人為之也?!薄百I婢妾須問其應典賣不應典賣,如不應典賣,則不可成契?;蚬F乏,無所依倚,須令經(jīng)官自陳,下保審會,方可成契”。[53] 《名公書判清明集》卷九《賣過身子錢》載:“阿陳之女方于前年十一月雇與鄭萬七官者七年,止計舊會二百二十千。十二月,便雇與信州牙人徐百二,徐百二隨即雇與鉛山陳廿九,身子錢已增至七百貫矣。才及六月,陳廿九又雇與漆公鎮(zhèn)客人周千二,曾日月之幾何,而價已不啻三倍矣。”
支付身子錢,訂立賣身契,這與唐以前的奴婢買賣沒有什么差別,其不同處在于雇傭奴婢可以在一定的年限內(nèi)通過為雇主勞動抵償身子錢。所謂“雇傭家僮,限年自贖”。前節(jié)所述唐代麒麟客便是通過勞作五年,還清主人三萬買身錢自贖的。唐大中九年《禁嶺南貨賣男女敕》中“傭賃與人,貴分口食,任于當年立年限為約”[54] 的規(guī)定也是這個意思。宋代對雇傭奴婢的年限更作出明確規(guī)定,北宋真宗時,規(guī)定“自今人家傭賃,當明設要契及五年”。[55] 南宋時期規(guī)定:“雇人為婢,限止二年,其限內(nèi)轉雇者,年限價錢各應通計”。[56]
雇傭奴婢年限的規(guī)定,反映了奴婢已不再是主人永久占有的奴仆,奴婢的社會地位顯然提高了。奴婢轉雇現(xiàn)象的增多,則說明雇傭關系在奴婢制度中的深入與進一步發(fā)展。
奴婢階層的雇傭化,對奴婢制度產(chǎn)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它使自魏晉以來形成、在唐初臻于完備的中古良賤制度發(fā)生了動搖。
首先,奴婢法定的“財產(chǎn)”屬性日趨消失,奴婢已向良人轉變。關于唐代奴婢法定的財產(chǎn)屬性,前已論之,這種情況在建中兩稅法以后可能還持續(xù)了一段時間。但是奴婢的雇傭化,使奴婢實際上已非主人所能永久占有、任意處置的財產(chǎn)了,奴婢已有了服務期滿脫離主人的可能。這種變化已反映在宋代法律中?!端涡探y(tǒng)》卷一二引唐開元二十五年《喪葬令》曰:“諸身喪戶絕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資財,并令近親轉易貨賣,將營葬事及量營功德之外,余財并與女?!逼湮暮笥兴未?guī)定:“臣等參詳,請今后戶絕者,所有店宅、畜產(chǎn)、資財,
營葬功德之外,有出嫁女者,三分給與一分,其余并人官?!贝颂幥也徽撍闻c唐代關于戶絕財產(chǎn)繼承的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宋人規(guī)定中。刪去了開元令文中作為財產(chǎn)的奴婢及部曲客女,加上了畜產(chǎn)。這一變動不可能是疏忽,而是宋人不將奴婢視為財產(chǎn)的反映。宋人趙彥衛(wèi)曾說:“《刑統(tǒng)》皆漢唐舊文,法家之五經(jīng)也。當國初,嘗修之,頗存南北朝之法及五代一時旨揮,如奴婢不得與齊民伍,有奴婢賤人類同畜產(chǎn)之語及五代私酒犯者處死之類。不可為訓,皆當刪去?!盵57] 這里趙彥衛(wèi)認為,奴婢是不能當作畜產(chǎn)對待的。宋真宗說:“今之僮使,本雇傭良民?!盵58] 咸平時,“詔川陜路逋欠官物,不得估其家奴婢價以償”。[59] 這反映官府已不允許將奴婢作為財產(chǎn)處理了,奴婢由“物”變成了“人”,這不能不說是唐宋奴婢制度的重要變化。[60]
其次,奴婢的雇傭化使中古森嚴的良賤界限趨于模糊,消失。良賤制度存在的前提,是賤民階層的存在,而賤民階層的主要構成部分是奴婢。奴婢的雇傭化使奴婢很難再象唐代那樣長期保持世襲的賤籍身份了。一個奴婢在計傭折直以后,可能就不再是奴婢,許多不是奴婢者,因生活需要,也可能雇身為奴,而身份仍為良人。如前述王欽若之奴,就仍保持有在州縣的戶籍。因此要保持一個有著穩(wěn)定賤籍身份的奴婢階層已不可能,唐代奴婢“過賤”及奴婢有固定“賤籍”那一套制度,在宋代已不存在。宋代雇傭奴婢立契的目的主要是言明雇價與年限,至多也只是象袁采所講那樣,證明“或果窮乏,無所能依倚”而已,與確認典雇者是否有賤民身份沒有關系。既然奴婢己不是相對穩(wěn)定的賤人階層,與良人之間已無明顯界限,唐代那種雜戶,官戶、番戶也不復存在,那么良賤之分自然也就失去了意義與可能。
第三,奴婢的雇傭化使宋代官奴婢制度進一步衰落下去。如前所述,唐中葉以來,隨著納資代役與和雇制的發(fā)展,官奴婢手工業(yè)勞動的重要性日益下降,到了宋代,官手工業(yè)中官奴婢之類的“賤民”已經(jīng)消失,勞動者已都是召募的工匠及差雇匠了。從官奴婢的來源看,宋代已基本改變了沒戰(zhàn)俘為奴婢的傳統(tǒng)做法。雖然宋代民族矛盾十分尖銳,宋與遼、西夏、金進行了無數(shù)次戰(zhàn)爭,但史書中已很少見到以戰(zhàn)俘為奴婢的記載了。至于籍沒罪犯家口為官奴婢的制度,形式上仍然存在。[61] 但實際內(nèi)容卻發(fā)生很大變化。宋代的“配隸”,實際是指流放與苦役相結合的一種刑罰,其身份是罪人而非奴婢。此外,犯罪者的私有奴婢,也不象過去那樣完全作為財產(chǎn)沒官了。太宗時宰相盧多遜獲罪,其奴婢即被放免。[62] 南宋開禧三年,吳曦以謀反獲罪,其妻妾等按律應沒官為奴婢,但眾官集議后認為,沒官系“貸而不死,世為奴婢,律比畜產(chǎn)”,但“此法雖存,而不見于用,其母女妻妾……合于流罪”。[63] 南宋末年方回亦曰:“近代無從坐沒人官為奴婢之法。”[64]
不僅官奴婢很少來自戰(zhàn)俘和罪沒,而且宮廷中奴婢的構成亦產(chǎn)生了變化。宋英宗時,司馬光上書曰:“內(nèi)中下陳之人,競置私身,等級浸多,無復限極。監(jiān)勒牙人,使之雇買,前后相繼,無時暫絕。致有軍營、井市下貍婦女,雜處其間,不可辨識。此等置之宮掖,豈得為便。”[65] 神宗時,“詔宗室女仆嘗生子者,不得再雇人有服屬位?!盵66] 反之,可證未生子者仍可“雇人”??梢姽蛡蛑埔褲B人到宮廷服侍階層,對傳統(tǒng)的官奴婢制度形成了一個沖擊。
宋代官奴婢制度的衰落在職官制度上亦有反映。唐代主管“簿錄俘囚、配沒奴隸、掌奴婢簿籍”的刑部都官曹,在宋代,據(jù)《宋史·職官志》載,其職能已變?yōu)椤罢铺煜乱廴伺c在京百司吏職之籍”,這清楚地說明,以官奴婢為主要掌握對象的都官,職能已向掌握雇傭工匠轉化,這是雇傭關系進一步發(fā)展的結果。
第四、奴婢階層的雇傭化,使奴婢的身份地位,比之唐代有了進一步提高。奴婢能與雇主訂立契約本身,就已標志著奴婢身份地位的提高。奴婢“賤籍”的消失,更說明奴婢與良人在身份上的接近。宋神宗時,樞密副使吳充言:“朝廷廣開言路,微至于庶人皂隸,茍有可言,皆得上聞?!盵67] “皂隸”居然也可以上言,這在中古時代是絕對不可想像的。這顯然與唐中葉以來“冠冕皂隸,混為一區(qū)”以及奴婢的雇傭化趨勢聯(lián)系在一起的。皂隸既可向皇帝上言,那么也一定有了訴訟權力。從宋代奴婢實際的法律地位、婚姻關系等方面來看,都已不能與唐以前的奴婢同日而語了。這也可以從其它史料證明。
太祖時,右諫議大夫馮瓚因奸利為私奴擊登聞鼓所告。[68] 太祖乾,德二年,知制誥高錫上言“近廷臣承詔各舉所知,或有同行賄獲薦者。請自今許近親、奴婢、鄰里告訴,加以重賞?!盵69] 太祖批準實行。這反映奴婢不僅因主人“叛逆”可以告發(fā),而且也可以告發(fā)主人的其他罪行了。
太宗時,“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女奴父母訟于州,命錄事參軍鞠之,……乃劾富民父子數(shù)人共殺女奴,棄尸水中,遂失其尸,或為首謀,或從而加害,罪皆應死?!盵70] 該史料中女奴的父母并非奴婢,可見女奴身份并不是世襲。女奴被殺,其父母可訟于官府,而女奴主人殺女奴亦不得免罪、減罪。仁宗至和元年十一月,宰相陳執(zhí)中本家笞女奴迎兒致死,曾引起軒然大波。開封“道路沸騰”,官府檢視迎兒有瘡痕,大臣上言認為:“若女使本有過犯,自當送官斷遣,豈宜肆匹夫之暴,失大臣之禮,違朝廷之法,立私門之威!”陳執(zhí)中為此被“罷免相位”。再如仁宗時,撫州司法參軍孫齊,娶傭婢周氏為妻,而殺其子,周氏上訴,孫齊被治罪,編管濠州。[71]
此外宋代部曲也可告主。如太祖時,文思使常岑坐監(jiān)主自盜,“為部曲所告”。[72] 開寶五年,部曲鴻遇告其主人殿中侍御史張穆貪贓,張穆被處棄市,而朝廷賞鴻遇錦袍銀帶、絹三百匹。[73] 可見賤口告主已不限于“叛逆”之罪了。當然,宋代部曲已與中古時有很大不同了。
賤口可以告主,同樣主人也可以告奴婢。如宋太宗時,“京畿民牟暉擊登聞鼓,訴家奴失牡豚一,詔令賜千錢償其值?!盵74] 主人因失一豬而將奴婢告官,可見,奴婢此時已成了被告對象,說明其本身已不是物品了。在中古時期,主奴之間,是占有與被占有的關系,主人享有處置賤口的很大特權,賤口不能告主人,主人亦不可能去控告自己的奴婢,因為奴婢象牛馬一樣,屬于無責任能力的財產(chǎn),而宋代奴婢,卻是具有一定權利和責任能力的刑事訴訟主體了。
《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五四咸平六年四月條載:“舊制,士庶家僮仆有犯,或私黥其面。上以今之僮使,本傭雇良人,癸西,詔有盜主財者,五貫以上,杖脊、黥面、配牢城,十貫以上奏裁,而勿得私黥涅之?!倍暌院?,真宗再次頒詔:“自今僮仆盜主財五貫,配本州牢城,十貫配五百里外,二十貫以上奏裁。改咸平六年之制,慮其淹系也。”宋真宗先后二次頒布詔旨,規(guī)定對奴婢犯罪的處罰原則,從表面上看,似是為維護奴婢賤口主人的經(jīng)濟利益,而實際上等于正式取消中古長期以來奴婢主人的私刑權:在中古時期,奴婢是主人的私有財產(chǎn),主人不僅可以任意處罰奴婢,而且?guī)缀跏窍碛凶兿嗵幩琅镜臋嗬?/p>
還應提及一下的是,唐宋時期,在掠賣奴婢的走向上亦出現(xiàn)了明顯不同。在唐代特別是唐中期以后,社會上曾出現(xiàn)一股從周邊地區(qū)掠買奴婢的風氣。上自朝廷命官,下至州縣小吏,許多人都設法從嶺南等落后地區(qū)購買奴婢,唐政府屢下詔令禁止。但是到了宋代,不但從周邊地區(qū)向中原地區(qū)掠賣奴婢的現(xiàn)象減少了,相反,卻出現(xiàn)了一些人掠中原貧民到周邊落后地區(qū)出賣的現(xiàn)象。如太宗淳化二年“詔陜西沿邊諸郡,先歲饑,貧民以男女賣與戎人。宜遣使者與本道轉運使,分以官財物贖還其父母?!盵75] 天禧三年真宗詔曰:“自今掠賣人口人契丹者,首領并處死。誘致者同罪,未過界者決杖黥配?!盵76] 這種現(xiàn)象是否,反映了中原良賤制的進一步瓦解及雇傭奴婢制的發(fā)展呢。
綜上所述,唐宋之際,奴婢階層的雇傭化趨勢是十分明顯的。從唐律規(guī)定的奴婢“律比畜產(chǎn)”,到宋代奴婢的“雇傭良民”,奴婢身份無疑產(chǎn)生了重要的變化。這種變化的原因根本在于唐中葉以來生產(chǎn)關系的變化、商品經(jīng)濟的活躍,雇傭關系已滲透到中古賤民制度中去并促使其瓦解。這種變化在由奴婢到典身,由典身到傭仆,由傭仆到雇工這一身份系列中,得到較清晰的體現(xiàn)。奴婢大量的雇傭化的結果,使世襲性賤民大為減少,這一趨勢與部曲、官戶、雜戶等賤民的消失,
最終導致了整個中古良賤制度的消亡。